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

转发: 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无须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 财经频道
投递时间: 2019212 8:00
作者: 人民网
主题: 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无须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本报北京211日电  (记者吴秋余)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近期接到纳税人来电咨询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期申报相关问题,中心负责人表示,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1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于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6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 人民日报 》( 20190212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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