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修炼"是针对"个人修炼"提出来的,"个人修炼"强调的是有问题"向内找",虽然这种"向内找"是建立在自私自利的基础上的,但总的来说是以关注自身能否提高"层次",达到"圆满"的境界为主,当与人发生矛盾的时候,一般是看自己哪里做的不符合"法"的标准,按"法"的要求来修正自身的思想与行为。当然,这个所谓的"法"本来就是邪法,按"法"的要求去做的结果自然是自残、自杀、精神崩溃等,危害家庭、残害生命;但当李洪志提出"正法修炼"以后,"法轮功"便把矛头公开指向了政府与社会,以"正法修炼"为幌子,除了残害生命、危害家庭以外,"法轮功"开始公开对抗社会,加剧了练习者的反社会倾向,将大批练习者推向社会的对立面,大面积地扰乱社会秩序、触犯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安全,反政府、反社会的邪教本质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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