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

李洪志新旧“论语”背后的精神病变分析

 一个人能够控制一大批信众,无论其理论如何错误和荒谬,也必然有其能打动人心的机理所在。对于此类现象简单的批判是不够的,所需要的是细致的诊断。仔细阅读李洪志的"新论语"和"旧论语",感觉到这两篇文章都是经过精心构思的文章,对这两篇进行细致的文本分析,探究文本背后作者身份、自我认知与情绪的变化,可以诊断出李洪志及其信徒的精神病变的内在思想逻辑。

  "新论语"在字面上的基本要义如下:

  (1)在每一层次的生命看来,宇宙无穷大,但是实际上所有的层次和生命都在一个宇宙体之中,这个宇宙体是造物主运用大法创造的,具有大法的属性。

  (2)人类生活在人类的层次之中,所探索到的只能人类层次的事物,如果不能突破自己的层次是无法理解更高层次的宇宙的真相的,人类的认识无论多么深,都是极其有限的。

  (3)人类探索宇宙的手段是科技,但是科技是排斥神圣的,是抛弃自我约束的道德的。人类在这样的探索中只研究可见事物,不研究真实存在但不可见的事物,把灵性、信仰、圣言和神迹,都视为禁忌,不得触及。

  (4)如果人类提升道德和品行的层次,文明延续乃至于神迹的再现都会成为可能。大法是宇宙的大道,理解大法就能理解宇宙和生命的真相,背离大法就是堕落,遵循大法就是一个好人,将会获得健康和幸福。与大法合一的人就是开悟的神。

  "新论语"的这几层思想如果不出现"大法"这两个字,就基本符合拯救论的基本模式:在人类世界之外存在着一个极其广大遥远、不可企及和理喻的世界,相比于那个世界,现实世界极其渺小;人类的理性和技术无法理解人类世界之外的世界,这两个世界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人类唯有借助来自于那个世界的拯救,才能脱离这个世界,达到那个世界。这样的思想结构存在于世界上各种拯救论式的宗教思想之中,对于处于身心痛苦、精神空虚、对人类自身的能力绝望的时代的人们拥有强大的精神抚慰的功能,因而具有不可思议的吸引力。

  但由于文中出现了"大法"这个词,而且明确宣称大法就是这个宇宙全体,再联想到大法是由李洪志创立的,于是这个体系的本质就发生了变化:李洪志就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就是陷落于这个世界中的人类的拯救者,而且这个拯救者就在这个世界之中,他和他的大法已经显现在这个尘世之中,人们所需要做的只是接受而已。

  "大法"的出现泄露了"新论语"的玄机:由于李洪志就是造物主,就是上帝,拯救者不在彼岸,就在人间,于是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之间不再有鸿沟,人类实际上无需拯救,拯救已经到来。

  如果说真正的拯救论反映的是人类的一种谦虚精神的话,那么李洪志的拯救论则是一种骄傲狂妄之情;如果说信奉真正的拯救论的人仍然生活在不确定性之中的话,那么李洪志及其追随者们是已经获得真理的人,是生活在确定性之中的人。

  在真正的拯救论看来,李洪志的拯救论是一个赝品,李洪志根本缺乏修行者基本的谦卑精神,是一个浅薄无知的狂徒。西方拯救论传统的宗教界人士如果知道李洪志是大法的创立者,而大法就是宇宙全体,那么他们一定会把他视为亵渎神灵的异端。这种类型的异端具有一种学术界称之为"启示论",也叫末世论的宗教思想的结构,具有这种思想结构的宗教运动曾经引起过极大的社会动荡甚至朝代更迭,是正宗宗教和社会正常秩序的大敌(关于这种宗教类型我们另文分析)。

  幸好,李洪志只是宣称自己是造物主,而他自己内心并不相信,并不当真,因此其动员能力有限,西方宗教界人士显然也明了这一点,因此不会认真地把法轮功视为宗教,也因而不会把它当作宗教的异端,而只是视之为一种不入流的街头的骗术而已,跟宗教是没有关系。我曾询问一位英国宗教学的教授对于法轮功的观感,他说,西方的宗教界从未把法轮功当作一种宗教,认为法轮功只是一种装扮宗教的轻浮的把戏而已,只是一个笑话,在西方没有吸引力。关于这一点我们后面会再分析。

  相比之下,"旧论语"要写得真诚的多。细读"旧论语",可以总结出如下几个要点:

  (1)佛法是超越人类观念的,如果不改变人类的观念,佛法似乎是神话。佛法不是理论,是道家的道或佛家的法,是一切奥秘的洞见。

  (2)人类的科学,人类的思维是严重局限于物质空间的,对于神秘事物不敢承认,视之为迷信,或者视之为畏途。

  (3)改变观念,接受佛法,可以洞彻生命与宇宙的奥秘。

  在这里,佛法是一种方法,是方法论层面的东西,这个跟"新论语"相比要谦虚很多。在"新论语"中,大法是宇宙本体,大法是高于佛法的。如果说佛法的教导者是导师的话,那么大法的创造者就是上帝,是至高的神。佛法是一种正确的认识,是对真理的洞见,而大法则是真理本身,是认识对象本身。在"旧论语"中,佛法是是掌握真理途径和手段,在"新论语"中没有提,或者只是成了隐含的手段之一。也许在"新论语"中,佛法已经不再需要,可以予以抛弃了?因为在新论语中,自我修行已经不够,关键需要依靠李洪志这位上帝的亲自救赎了。

  从新旧"论语"的文字的对照中,我们可以看到文本背后作者身份、自我认知与情绪的变化。

  在"旧论语"中,李洪志是传授佛法的"师父",同时也可以是修行佛学的"行者",但他不是佛法追求的真理本身;而在"新论语"中,佛法被"大法"替代,而大法本身就是真理,李洪志不是大法的传授者,而是创立者,因而就是上帝。

  在"旧论语"中,真理、佛法和李洪志三者的关系是真理是本体,佛法是真理的阶梯,李洪志通过佛法追求真理的人,而在"新论语"中这种关系倒过来了,李洪志是上帝,大法是上帝创造的宇宙全体,是大道,是本体,而佛法最多只是众多寻求大道的途径之一,是提升道德品行层次的途径之一。在"新论语"中甚至没有提及佛法,也许是由于李洪志作为上帝已经来到人间,佛法作为为小道已经不必要存在了。在"旧论语"改成"新论语"的过程中,作为求道者和传道者的李洪志"师父"已经不在了,他成了神;作为真理与众生之间的中介的李洪志"大师"不在了,他直接成了拯救者自己。

  由此可见,确实新旧"论语"所利用的是两种不同的思想类型,"旧论语"在思想结构上尚蕴含有一种自下而上的谦虚、敬畏的追求和自我修炼,而"新论语"则反映出一种居高临下地实施救恩的态度,李洪志在其中是一个"全能神"。

  在宗教史上有两种历史悠久的基本的宗教思想类型,一种是拯救型的,认为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离真理的世界极其遥远,那个真理的世界是遥不可及的彼岸(就是英文的beyond,就是不可企及的意思,凡是可以企及的就都不是彼岸),个人如果没有来自于彼岸的启示,是不可能达到彼岸的,依靠自力无法脱离尘世,只有依靠神才能获得拯救。在这样的体系中,除基督教的耶稣是神从彼岸亲自来到这个尘世之外,其他的宗教传统以及基督教传统内部的其他哪怕再重要的人物也最多只不过是先知而已,所谓先知是得到启示,并把启示传达给众人的人,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凡人,只不过是蒙神拣选而已,绝不会认为自己就是神。认为自己就是来自彼岸的神,这是一种最大的亵渎。

  二是修行型的,认为虽然那个真理的世界离我们很远,但是我们是可以通过努力前行接近乃至于抵达的,只不过路要选得对,最好有人引路。修行的人就是"行者",就好像《西游记》里面师徒四人结伴去西方取经那样。唐僧师徒去西方取经走的一方面是地上的路,是有形的路,另一方面这条路也可以是比喻一条内在道路,是一条心灵修养达到高境界的心路。在这种思想类型中,佛法是一条道路,"师父"是亲自走在这条道路上并且给徒弟指路带路的导游,他不是路本身,也不是目标本身,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师徒是平等的,如果说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也只是先后之别,相对于遥远的目标来说,他们处在同一个阶段,同一个驿站。

  从新旧"论语"的文字上来看,李洪志的新旧论语在所利用的宗教思想类型确实存在着一个从修行型向拯救型转变的过程,同时又存在着从拯救型变异为末世论的转变。从这两个同步的转变中,我们可以诊断出李洪志本人及其信众的精神病变过程。

  从他本人的转变来看,在撰写"旧论语"之时,他相信自己所写的文字背后蕴含的精神追求,只是僭妄地以为自己已经比众人更先、更高地进入了所追求的精神境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自欺以欺人者,因为自欺比较成功,所以欺人的效果也就不错。从心理学上来说,这是一个"假想自我"的病理现象,假想自己达到了其实无法达到的境界,先把自己当作了修行有成的偶像,然后把自己当作众人的偶像。在这个阶段,李洪志是在炫耀自己并不拥有的修行功夫,以此实现修行之外的目的。

  在"新论语"阶段,他已经不再修行。他已经深刻地知道,自己的修行是假的,依靠假修行不可能实现人生的价值,他所创的大法也不具有指导弟子们修行的效力,于是就个人而言,他已经绝望,而一个绝望的人需要拯救。潜在意识而言,在李洪志的心灵深处确实存在着迫切的被拯救的渴望。当他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渴望的时候,又一个"假想自我"出现了,那就是,"我自己就是拯救者,是造物主,是上帝"。所谓"假想自我"就是一方面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并非自己所假想的那个自我,另一方面又坚持认为自己就是自己所假想的那个我,越是意识到自己不是,就越是坚持自己就是自己所假想的那个我。

  李洪志善于推己及人,通过意识到自己心中的这种转变过程,他敏锐地捕捉到了他的信徒们的同样的精神需求上的变化。新旧"论语"的变化也符合信徒们的内心转变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李洪志是一个对于灵性市场的变化极其敏感的人,能够针对灵性市场的变化及时推出新的灵性假货。

  同样,李洪志的信众的心理历程也存在着相对应的转变过程。一开始天真地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师父",假想自己是一个走在正确道路上的修行者,唯有法轮功是"大法",其他的法都是"小法",唯我正确,可以傲视其他道路上的修行人,李洪志的"大师"的假想自我成全了他们的"大法弟子"的假想自我。但是随着日子的推移,信众会发现自己的修行是镜中月,水中花,真正的"圆满"遥遥无期,心中会油然产生出绝望之情,由绝望会产生对"拯救"的心理需求,正在此时,李洪志摇身一变成了拯救者,这正是"正当其时也"。

  如果说"旧论语"时期李洪志虽然有意识地骗人,但还是内心深处还有唐吉诃德式虚幻追求的话,那么"新论语"时期的他已经不思进取,他已经开始把法轮功作为一个虚假的骗局来"请君入瓮"了。"旧论语"时期他是一个将信将疑的骗子,心中尚存追求真理的妄想,"新论语"时期他就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了,因为在这个阶段,对于他自己来说,彼岸已经消失,彼岸已经在他的掌握之中。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俗人,在用神话操纵信众,以达到特定的目的。

  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描写了唐吉诃德的三次冒险。第一次冒险的时候,唐吉诃德生活在自己的妄想的骑士世界之中,独自一人去实现正义的理想;第二次冒险的时候,他让原本不相信他的桑丘相信了他所看到的那个骑士的世界,跟他一起去冒险;第三次冒险的时候,唐吉诃德和桑丘和那些捉弄他们的贵族一起在妄想中冒险,这时候这三类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共同的骗局了。如果以唐吉诃德的三次冒险来比喻,那么旧论语时期李洪志可以比喻成前两次冒险中的唐吉诃德,他离开现实世界进入到了自己的妄想世界之中,并且也诱使其信众进入到这个妄想世界之中,而与进入这个世界的信众相比,他自己更知道这个妄想世界的虚幻性。

  "新论语"时期的李洪志则可比喻成第三次冒险时期那个蒙骗桑丘的唐吉诃德,那些捉弄唐吉诃德的贵族和唐吉诃德本人都明知那个妄想世界是骗局,他们合伙一起布置场景蒙骗桑丘,而这时候的桑丘对他们的骗局已经心知肚明,也一起配合他们的骗局,而且在冒险中所看到的情节上跟他们讨价还价。在这个阶段,参与冒险的这三种人都是骗子,甚至连一开始的那种妄想中的骑士精神都不见了。他们是十足的俗人,在消遣神圣的精神追求。这也是对于"新论语"时期的李洪志及其信徒的生动写照。他们已经不再有哪怕是虚幻的精神追求了,修行只是一个明目张胆用来骗人、谋生或干坏事的幌子了。因此我们在前面说,李洪志从未当真认为自己就是救世主,西方人也没有人认为李洪志真把他自己当作救世主,因而也不会把他的说教和组织当作宗教甚至邪教。对于那些尚未清醒的桑丘而言,法轮功确实仍然是一种操控和奴役他们的精神的技术;对于那些清醒的"贵族"而言,法轮功组织是一个可以用于实现他们的不可告人的目的的工具;在西方普通民众的眼里,法轮功组织是干着阴暗的、肮脏的勾当的犯罪群体。

  从新旧"论语"的所利用的思想类型的变化轨迹的分析可知,李洪志本人越来越不认真,越来越游戏人生,李洪志根本上是一个对真理不认真的人,对修行不认真的人,是一个戏弄真理、戏弄信仰的人。其信徒也有相当一大部分人已经看到了这位皇帝没有穿衣服,因此开始象桑丘那样"乱法",杜撰出一些可以跟"师父"相提并论、可以要挟"师父"承认的谎话,做着心知肚明的权力游戏。从其所利用的思想类型的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信众的操纵欲望越来越强,越来越赤裸裸,同时也可以推断其信众越来越少,越来越多地转变成心怀不轨的同伙。难怪法轮功越来越为在国内外学术界、宗教界及理性的人们所看穿、反感和不屑了。

  为什么西方人不怎么把法轮功当作邪教看?因为他们认为法轮功不仅算不上宗教,甚至连邪教也算不上,因为他们普遍认为法轮功只是一个骗人钱财的骗局而已,或者是一个有野心的政治组织,甚至是一个犯罪团伙

全能神曲解《圣经》“道成肉身”

神灵信仰是宗教的第一要素,没有神灵信仰没有宗教。但是,宗教神化和信仰的神是冥冥中的古人,老子、释迦牟尼、穆罕默德、耶稣等都是一二千年前的古人,而邪教崇拜和神化的神是现实生活中的活人。邪教"全能神"崇拜的神是活女人"女基督"。他们的"女基督"是怎么来的呢?是附会基督教《圣经》"道成肉身"的经句而来的。他们说,耶稣当初来的时候是男性,是犹太人,再次"道成肉身"是女性,是东方的中国女人,东方女基督。

  "道成肉身"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和信条之一。基督教认为,上帝只有一个,但包括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三者虽各有特定位分,却完全同具一个本体,同为一个独一真神,而不是三个神,又非只是一位。这是"奥秘"的启示,不可能靠理性来领悟,只能靠信仰来接受。而"基督(圣子)"是"三位一体" 中的第二位,他在世界尚未造出来之前便与上帝同在,即上帝的道。此后因世人犯罪无法自救,上帝乃差遣他到人世间,通过童贞女玛利亚"圣灵感孕"而取肉身成人,并且待他长大成人之后受死、复活、升天,将来必再次降临,审判死人与活人。

  "道成肉身"这一宗教教义概念在《圣经》中多处出现,并且在《约翰福音》第一章作了详细阐述:"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借着它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它造的。生命在它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它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它造的,世界却不认识它。""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它的荣光,正是父独子的荣光。""律法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借着耶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它表现出来。"从这些表述里,不难看出《圣经》中"道成肉身"的真正含义。

  然而,从《圣经》关于"道成肉身"的一系列表述中,是否可解读出耶稣"再次道成肉身成女基督"呢?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圣经》的逻辑,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基督教还有耶稣复活的教义,在早期基督教中,甚至认为这是诸教义中最为主要的教义。《圣经》记载,耶稣基督为救赎世人,舍身流血死在十字架上后,第三日复活,曾多次向门徒显现,并与他们共同生活了40天。最后,耶稣带着门徒来到耶路撒冷城东橄榄山东坡伯大尼村对面的小山头上,为他们祝福完后乘着云彩升天去了。

  但是,耶稣复活后的肉体,并非与死前毫无区别。例如,他复活后,常突然来到关锁着的室内与门徒相见,又突然隐去不知所向。据《圣经·约翰福音》载,耶稣的门徒多马第一次耶稣显现时不在现场,没亲眼看见耶稣,说一定要亲手摸摸耶稣被钉的伤疤后才能相信。过了8天,耶稣又向他们显现,对多马说:"伸出你的手来,摸摸我的伤疤。"多马这才相信耶稣真的复活了。后人因此称他为"怀疑的多马",成为文学作品中性格多疑的典型。

  总之,从基督教文献中可以得知,在基督教信仰中耶稣是肉体复活升天的,而耶稣再次降临时对世界进行末日审判,也用不着再次寻找童贞女"圣灵感孕"取得肉身,带着他已经复活的肉身荣耀地降临就行了。"再次道成肉身"在《圣经》中是子虚乌有的,更不用说什么"女基督"之类。

  对于将来会有假基督欺人惑世,据说耶稣早在领着众门徒创教的时候就预料到了。《马太福音》载,当时耶稣对众门徒说:"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迷惑你们。因为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基督在这里',或说'基督在那里',你们不要信。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你们不要信。"在这里,《圣经》对人们的警告可谓语重心长。

  自基督教问世以来,究竟有多少邪教骗子冒充基督,实难以计数,且屡屡被戳穿揭露现出原形,然而这类邪教骗子并未绝种,时至今日又有东方女子冒充基督,招摇过市,骗人害人。邪教,是这类骗子精心设计的骗局。

精神控制:奥姆邪教最具危害性的特征

 核心提示:日本著名记者江川绍子通过对奥姆真理教的多年报道采访,得出一个结论,奥姆真理教利用了日本年轻一代不安的心态,通过瑜伽、迷幻药等手法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严重危害了日本社会。遭到起诉的奥姆信徒192人的审判,一审审理全部告终。

  终于结束了。最后一名逃犯奥姆真理教被告人高桥克也逃亡长达17年被捕,进行了审判。4月30日,东京地方法院判处被告人高桥克也无期徒刑,经过一连串奥姆案件的审判之后,一审审理全部告终了。被告人高桥对此案件审理不服上诉。一般情况,第二审不用在庭审中花时间调查证据。最高法院判决需要数年有结果吧!应该说,在审判时,调查奥姆案件真相的程序要告一段落了。

   

    原奥姆真理教信徒被告高桥克也,17年的逃亡生活之后,于2012年6月15日在东京都大田区落网。(图)

  1995年3月,发生了地铁沙林事件。发生此案件之后,警察终于开始强制搜查奥姆真理教(现阿莱夫教),从强制搜查开始以来,遭到起诉的教主、信徒共计192人。很遗憾,2个宗教团体的骨干对各种重大案件的计划、准备情况都了如指掌,警察正在强制搜查中,遭受了袭击,遭到了杀害。教主向骨干作出了指示,骨干因被杀害,涉及奥姆真理教的一系列案件尚有疑点。但是,其他许多教团骨干已把自己经历过的事实详细地交代清楚了,对教主参与案件、教团的实际情况等也讲清楚了,因此,也弄清了很多事情。在日本,记者想要采访拘留所、监狱里的囚犯是很困难的事情。即使允许见面也只能见很短时间,即使本人同意了,但照相机、录音机都不能带入。如果是囚犯的话,想要见面、互相递信都是很困难的事情。对搜查、审判的记录一律不公开。因此,听当事人讲话和当案件真相将要浮出水面时,旁听法庭是很重要的。我旁听了很多。

  优秀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因教主的指示犯了杀人罪?    

  奥姆真理教除了把批判奥姆真理教、沙林事件的坂本堤律师一家杀害外,其实还引起了诸多案件发生。仅夺去人命事件10件。另外,除了杀人未遂、私造枪和违法药物、大量制造沙林的成套设备建设、制造爆炸物等之外还有欺诈、抢劫等,真可谓是犯罪的"百货公司"。

  重大案件大都是教主直接指示罪犯做的。奥姆真理教在一般的教义上是禁止杀生的,信徒认为即使是骨干也不能杀人。探求真理的同谋,也只是根据教主麻原彰晃(本名:松本智津夫)的判断,肯定杀人是置于"救济"的位置上。与案件有关的信徒们在法庭上的证言是印证了杀人是置于"救济"的位置上。为了弄清每个案件真相再加上许多人给予关心,我提出了以下两个问题。

  1、包括高学历的优秀年轻人,为什么这么多人会被拉入奥姆真理教呢?

  2、为什么他们对杀人的指示卑恭顺从呢?

  这些并不是犯罪事实,也有律师认为,弄清案件是很重要的。这些有律师陪同的被告人,在审判中,律师详细地询问被告人问题或者叫被告人的家人、学生时代的朋友、恩师等作为证人询问,想从中挖掘案件背景。

  例如,有关1的问题,年轻人为了寻求好的社会背景、人生价值、住处而被拉入邪教组织奥姆真理教。

  奥姆真理教诱惑在泡沫经济时期拼命寻找机会、执迷于世界末日的年轻人 

  奥姆真理教是缘起于瑜伽的一个宗教团体,1987年命名为"奥姆真理教"。这个时候,日本刚处于泡沫经济时期,股票、地价上涨,人们为了寻找一举千金的机会而狂奔,这是一个钞票满天飞的异常时代。另一方面,人们不是对金钱、财物贪心,而是想寻求"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富裕"。奥姆真理教脱离现实世界、科学,寻求精神世界,引起了热潮。在这之前,日本出版界写了关于1999年人类会灭亡的"预言"的内容书籍《诺斯特拉达姆士的预言》大受欢迎,世界末日会发生什么事呢?人们有些隐隐不安。这也为人们接受奥姆真理教打下了基础。

  教主麻原说,获得"超能力"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这点吸引了对精神世界感兴趣的年轻人。再加上,一方面宣称"世界末日"大灾难侵袭日本的预言,使人们感到不安,一方面在那个时候,进行宣传救赎死者们的灵魂活动。以

  "证悟解脱"和 "拯救人类"成为了奥姆真理教的宣传口号。 

  不仅能提升自己、保全自身,还能拯救人类——这对于追求人生价值观、对生活态度没有激情的年轻人来说,奥姆真理教确实是有魅力的。某些年轻人,自己将来要做哪些事情一直难决定。"不想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做个普通的工薪人员"、"平凡的人生是厌烦的",他们一直这样想。"适合自己的职业是什么呢?"他们摸索着,但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我的一位奥姆真理教信徒朋友劝诱我加入,但我不信宗教,我一开始一直以为是挽留朋友。为此,我去教团设施时,听到了"世界末日"、"拯救人类"的话,吸引了我。我劝说父母亲,"阻止世界末日发生"、"我一直都幸福地成长,所以想通过拯救人类来报答",就这样,我进入了教团。关于坂本律师一家杀害案件、松本沙林事件,他受到了死刑判决。

  这也都是因为 "心不够诚" , 封闭自己、自己放弃判断力 

  另外一名非常优秀的男子,在研究生院学习物理,成为奥姆真理教信徒后,不"出家",决定去一流企业的研究所工作。但是被教主劝说,"像你这样优秀的年轻人不拯救人类,谁来拯救人类呢?",男子的使命感油然而生。结果,他辞去了工作,也和关系亲密的家人断绝了关系,加入了奥姆真理教。6年后,他成了地铁沙林事件的罪犯。他也判了死刑。

  和父母亲关系不好,又不擅长与人交往,对于这些信徒来说他们感觉到没有自己的住处,觉得奥姆真理教的人际关系不苦恼,是个好住所。

  拉拢信徒,灌输教主的"法度"。这种"法度"是绝对正确的,这种"法度"不能理解的信徒是因为"层次低",不明白真理。根据社会常识、习惯、道德、科学知识、法律、规章等的社会规范,信徒对教主的指示产生了怀疑,但信徒会想,那是"法度",有不赞成的意见是自己还不够诚心。

  信徒们即使产生了怀疑,还是一直封闭自我。关于教主的指示不考虑对错,常常是肯定的接受。这样不独自思考,为教主俯首帖耳地工作,这种所谓教主心目中的信徒出现了。

  地铁沙林事件的5名罪犯中,有4名信徒是第一次杀人。他们是医生、科学家,知道沙林的毒性。但是拒绝接受任务、犹豫的信徒是没有的。

  通过瑜伽、迷幻药、睡眠不足等手法实施精神控制 

  奥姆真理教采用了瑜伽功修炼。有些信徒在修行瑜伽中能看到光、能增加体内能量等感觉,也有这样超自然的体验信徒。进行强烈修炼瑜伽功的修行者、和尚等也有同样的体验,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也有说明,奥姆真理教把这种体验称作"神秘体验"。

  这种体验带给信徒的效果是很显著的。信徒认为这种体验离开了教主是不能生存的,也有信徒犯了无数的滔天罪行。因这种体验能控制信徒,奥姆真理教为了能更快让更多的信徒感受这个"神秘体验",使用了兴奋剂、迷幻药等违法药物。这种药物称作是在教团里自己密造的,是一种仪式,让信徒喝。

  教团进一步灌输信徒,死后会下地狱这类恐怖事情。离开教团背叛教团会下地狱。信徒即使离开了教团,那些恐怖事情在心里是不会消失的,又再次重返教团的信徒也有。

  另外,在教团设施里生活的信徒们,睡眠不足还要被任务、工作所迫,切断外面信息,只知道教团信息等,奥姆邪教运用了各种精神控制的手法。

  从一位善意的年轻人变成了邪教死刑犯 

  奥姆真理教利用这些年轻人想提升自己、想帮助别人、想做好事的想法,拉拢他们。他们当初没有料到自己会被卷入邪教漩涡,遭到了伤害,从那以后,为了教团伤害了别人。这种事情不是只有奥姆真理教特有的,其他各种邪教都有(包括现在的"伊斯兰国")。

  逮捕后,接受了审讯,案件审理中,听被害者遇难家属诉说时,信徒摆脱了精神控制,回到原来的自己,深感后悔自己做过的事情,这样的信徒不少。但是,在审判中,精神控制在量刑上不会考虑,会宣判严刑。被告人高橋的审判一旦确定,死刑犯的刑罚就会执行。

  关于作者:  

     
  江川 绍子江川绍子是名记者。1958年出生,户籍地东京都。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系毕业。1982年到1987年,在神奈川报社工作,担任采访警察、裁判或者负责连载计划,从29岁开始独立干。从1989年真正地开始采访奥姆真理教。著作有《追踪奥姆真理教2200日》(1995年 文艺春秋)《名张毒葡萄酒杀人案件——第六个牺牲者》(岩波现代文库 2011年)等。在1995年报道一连串的奥姆案件,获得了菊池宽奖。曾参加过刑罚执行制度改革会议,曾是检察理想状态的研讨会的委员之一。个人博客:"江川绍子的方方面面"。
  网站介绍:日本网是在公益财团法人日本财团的扶助下,于2011年10月正式开办的多语种网站。以促进世界各国和地区对日本的了解为宗旨,向全球60亿读者提供有关日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信息。目前,本网站开设了英、中(简体和繁体)、法、西、阿、俄、日7个文版,是以联合国6种正式语言和日语开展信息传播事业的综合网站。

邪教快速发展的秘籍及其心理机制(一)

 这些年来,理论界通过对各色各类邪教本质特征的深入研究,揭露了邪教的"邪"就邪在具有将活着的人当做神的现世教主崇拜;通过洗脑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仇视现实社会和人类发展;戕害信众生命;宣扬巫术与迷信文化;大肆聚敛钱财等与正统宗教迥然相异的众多的特点,并且将这些特点宣传于群众,以使群众能按照这些特点去识别邪教,避免上当受骗,不误把邪教当正统宗教去盲信它,进而拒绝邪教,起到防范传播的作用。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以伪装和欺骗见长的邪教,总能巧言令色地避开这些揭露,变着法儿打起正统宗教的旗号来招摇撞骗、蒙哄信众以兜售其邪。它们惯于盗用正统宗教的概念术语、旗帜徽号,其成员在走乡串巷中往往手持经典,一本正经地大谈佛说、耶稣基督说,通过恣意歪曲正统宗教的教义和戒律来极力隐瞒邪教的真实身份,以达到迷惑视听,误导信众,捕获信徒的卑劣目的。比如"主神教"教主刘家国就要求其骨干只能说信基督教,不能说信主神。邪教的这些作为,既使正统宗教蒙羞,又让信众真假难辨、糊里糊涂地走上歧途。调查数据表明,大部分邪教信徒就是在这种欺骗下落入邪教陷阱,被其捕获而误信邪教的。不宁唯是,更为令人不安地是,我们在长期与那些误入邪教的信徒打交道的过程中发现,这些人一旦被骗落入邪教陷阱,就会深信自己所信的就是真正的正统宗教,其中尤以"门徒会"的许多农村信徒为甚。他们坚信自己信的就是耶稣基督,是耶稣教,是基督教,而要想改变他们的这种邪教所灌输的看法,让他们认识到所信的是邪教是非常困难的,其难度之大,简直不亚于登蜀道。笔者在四川、湖北等地曾对一些"门徒会"信徒反复说明他们所信并非正统基督教,而是邪教,结果,虽然口焦唇燥,但都未能让他们相信我所言是真。这令笔者感到,我们虽然整理出来了邪教与正统宗教的前述许多本质的不同点,以帮助群众识别邪教,但是,要让已经认识到邪教的危害性,主观上愿意拒绝邪教的千百万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运用这些鉴别性的特征来快速地区分哪是正统宗教,哪是邪教,其可操作性都尚嫌不足,因此,还必须探索和发现一些更为直观的、可操作的鉴别邪教方法,让有意规避邪教的人们,在遭遇到邪教的宣传、蛊惑、拉拢的时候,能够迅速识别它,不受邪教的欺骗,远离邪教,从而在广阔的社会层面上对邪教的传播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

  通过十多年的观察和对比,我们发现了一个新的可以让群众迅速鉴别自己所接触和遭遇到的究竟是正统宗教还是某种邪教的新的途径和方法。那就是宣传群众,可以通过观察和审视来说服自己信教的那个人是不是一个狂热的,对他(她)所信的"教"像着了迷、上了瘾一样的传教者,再往深处说一点,即你是否觉得这个传教者好像已经染上了"传教癖",或者变成了"传教狂",如果是,那他(她)本人就是一个邪教信徒,他(她)要拉你进入的那个组织就是邪教,因为形形色色的邪教其信徒无一不是狂热的传教者,在外人看来,都好像是染上了"传教癖",或者变成了"传教狂";而正统宗教的信仰者绝非如此。这是一种借助邪教和正统宗教在传播上的重大差别来识别邪教的有效方法。这种差别不仅表现在正统宗教和邪教的整体发展态势上,而且也具体体现在它们的信徒身上,因此可以从它们的信徒的传教言行来判别他(她)所属的教的邪和正。

  邪教信徒之所以个个都是狂热的传教者,并在这点上明显区别于传统宗教的信仰者,那是因为传统宗教在千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和众多的信仰者,并且,它们在本质上是在传播爱和善,能够满足人们的信仰需要,因此对信众存在着一种天然的吸引力,所以,它们的存在,对于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本身就能起到一种桃李无言,下自成蹊的作用。而当下在境内境外作乱的各种邪教,都是在二战后兴起的一些狂热膜拜团体,它们出于仇视现实社会、觊觎政权和大肆聚敛钱财政治和经济目的,需要快速地发展组织,扩大地盘,拥有大批的信徒和坚实的社会基础。所以,必须要让自己的信徒拼命地去传教,而且,出于对信徒在传教中不尽心、不卖力的顾虑,还必须让他们都染上"传教癖",把他(她)们都变成"传教狂"。现实社会中大量邪教危害事实证明,邪教和邪教教主的这一目的目的已经达成。    

法国民间团体反邪教活动启示

 从20世纪70年代初起,法国一些受邪教之害的家庭和有识之士就呼吁全社会警惕邪教活动,要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与邪教组织斗争。一些人联合起来,成立了反邪教的民间团体。目前,法国有全国性的民间反邪教团体两个:一个是"保护家庭和个人协会全国联合会",另一个是"反精神操纵教育和行动资料中心"。

  一、保护家庭和个人协会全国联合会

  1974年12月18日,一位邪教受害者的父亲在法国雷恩市发起成立"保护家庭和个人协会"。很快,全国各地纷纷响应,成立了类似协会。1982年3月18日,各协会联合起来,成立了"保护家庭和个人协会全国联合会"。该联合会总部设在巴黎,有21个协会和15个分支机构,常设工作人员9人,义务工作人员30多人,总部和各协会的负责人均由退休法官、律师和心理学家担任。

  "保护家庭和个人协会全国联合会"属于"无限期"存在的民间机构。其职责有:研究邪教的组织方式和活动特点;接待和帮助邪教受害者及其家庭;向公众揭露邪教团体及其活动;协助原邪教人员恢复正常生活;帮助脱离邪教的受害者融入社会,重新生活。

  "保护家庭和个人协会全国联合会"及下属协会在反邪教斗争中,充分发挥民间团体的优势,多方面开展工作,起到了政府反邪教得力助手的作用。它们随时向政府报告各地邪教组织的新动向,提出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建议;会同媒体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到企业、学校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普及防范邪教的知识;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起诉邪教头目。企业和个人对该团体予以支持,在经济上给予赞助。

  二、反精神操纵教育和行动资料中心

   "反精神操纵教育和行动资料中心"又叫"罗歇.伊戈尔CCMM中心",1981年由著名作家罗歇.伊戈尔及其支持者自发创立,总部设在巴黎,主席是让—皮埃尔.布斯盖。罗歇.伊戈尔之所以发起成立该中心,是因为他最小的儿子因为受邪教精神操纵,自杀身亡。他在惨痛之下深思,认为要使人们避免邪教之害,关键是要防范和摆脱邪教对人们的精神控制。该中心得到法国各地群众的支持和教育部、青年与体育部的认可,并迅速发展。现有常设工作人员3名、会员740多人、分支机构43个。

  "反精神操纵教育和行动资料中心"的奋斗目标是参与保护人类自由,反对用任何手段企图渗透、控制和奴役个人或集体,尤其是青少年思想的行为。它的行为准则是明确区分只属于个人信仰范围的行为(包括信仰与无信仰)与属于立法者与法官权限的情况(教派行为)。它遵循的原则是独立于教派和政党,客观而严谨地研究信息资料,具有明确而坚定的公共立场。

  "反精神操纵教育和行动资料中心"通过出版书籍和资料进行反邪教宣传,通过电话和信函接受邪教受害者及其家属咨询,接待邪教受害者并帮助他们摆脱邪教的迫害。该中心做了大量基础工作,搜集了法国和其他国家有关邪教的资料和书籍近千册,建立了200多个邪教组织的详细档案,从而形成了研究邪教问题较为完整的资料体系,曾为法国国民议会法律委员会邪教情报小组1981年提交的关于法国邪教的第一个报告提供了大量第一手材料。该中心每年向法国政府提供大量有关法国邪教的报告,协助政府开展与邪教的斗争。此外,该中心还参与了"欧洲教派信息研究中心联盟(FECRIS)的反邪教计划与行动。

  "保护家庭和个人协会全国联合会"和"反精神操纵教育和行动资料中心"积极开展反邪教国际合作,不定期地主办有关邪教问题的国际会议,与几十个国家的反邪教组织建立了密切联系,共同开展防范邪教工作。2000年11月,"反精神操纵教育和行动资料中心"主席让—皮埃尔.布斯盖先生、行政主任帕特里西亚.卡扎诺女士、特派员阿雅特—埃尔.穆昂塔西女士等应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之邀,专程到北京参加中国首届"邪教问题国际研讨会",与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社会问题研究与交流中心的研究人员及其他中外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2001年3月26日,"保护家庭和个人协会全国联合会"和"反精神操纵教育和行动资料中心"负责人分别与前往法国访问的中国反邪教协会代表团进行了座谈,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邪教问题和反邪教斗争交换了意见,双方都表示今后在调查研究邪教问题方面加强交往,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流关系。

  三、启示

  一是要充分发挥民间力量来反邪教,使反邪教成为民众自发自觉的活动。在反邪教活动中,不仅要发动邪教信徒亲属、专业人士、原邪教信徒、教会等力量,还要注意发动大众传媒、科研机构、立法机关参与共同反邪教。

  二是反邪教运动要着眼于解决促使信徒参加邪教的社会问题,如家庭问题、工作问题,解决其孤独感、挫折感,在社会中广泛提倡亲情、友情、团体意识。

  三是转化邪教徒应以情感人,注重说理转化。应着重解决促使信徒加入邪教的个人问题,促进教徒个人及其家庭的自我完善。转化邪教徒的方式应以亲情感化、说理转化为主,这样不但能帮助邪教徒认清邪教的本质,而且有助于邪教徒尽快回归社会。

  四是政府应大力支持民间的反邪教运动。法国民间的反邪教运动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成效显著。法国在民间反邪教组织的推动下,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反邪教法律《阿布—比尔卡法》,还规定了"精神操纵罪",使得信徒家长和反邪教团体能够在信徒痴迷邪教的情况下代表信徒利益起诉邪教组织,如果邪教组织两次被判决有罪,法庭则有权解散该组织。这样,邪教组织就不敢在法国为所欲为,其规模和成员急剧萎缩。

  五是民间反邪教运动应加强国际合作。由于许多邪教组织已发展成为跨国界的组织,在全球范围内从事邪教活动。当某一国加强了对邪教的打击力量时,邪教组织的主要头目往往转移到另一个国家,进行遥控指挥,蛊惑其信徒负隅顽抗,或者利用所在国对其他反邪教国家施加压力,成为危害社会的恶性毒瘤。因此,必须加强国际之间的合作,共同打击邪教。

充分发挥《刑法修正案(九)》在反邪教中的作用

 《刑法修正案(九)》对邪教犯罪的定罪和量刑做了大刀阔斧的修改,使我国打击邪教犯罪有了新的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刑法新300条织密了惩治邪教犯罪、限制和剥夺邪教犯罪人人身、财产、民主等权利的法网,使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于打击邪教犯罪、严防邪教渗透破坏、杜绝邪教组织发展壮大、斩断邪教组织资金运转、消减邪教组织闹事能量、挤压邪教组织生存空间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那么,如何利用好《刑法修正案(九)》这把利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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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充分有效发挥惩罚功能

  刑罚是惩罚犯罪人的手段,以剥夺犯罪人一定权益为内容,同时包含国家对犯罪人的否定评价。任何刑罚都具有惩罚功能,这是各种刑罚的共性;不同刑罚具有不同的惩罚功能,这是各种刑罚的个性。对邪教犯罪人处以不同刑罚都会使其因受到严厉法律制裁和国家否定评价而倍感痛苦、深受煎熬,在自食恶果、痛定思痛之后就会考虑避免再次遭受类似痛苦,从而抑制重新犯罪。

  第一,主刑的适用更利于高悬法治利剑,彰显法治权威。

  通过对邪教犯罪人处以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刑罚,剥夺邪教犯罪人身体自由,将其置身于监狱或者看守所,在一定期间与社会隔离开来,不致再对社会实施危害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净化社会政治环境,最便捷、最有效地实现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目标。

  通过对邪教犯罪人处以管制,对邪教犯罪人虽不予关押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工作或者劳动,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将其置身于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使其不易重新犯罪。轻刑邪教犯罪人纳入社区矫正,身处正常社会环境,人格尊严受损轻微,兼有亲朋好友劝诫与感化,有利于促进其思想转变和行为纠正,更可以防止其在服刑场所"二次感染"。

  第二,附加刑的适用更体现处罚科学性,增强综合处置实效性。

  通过对邪教犯罪人处以剥夺政治权利,依法剥夺邪教犯罪人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具体讲,剥夺邪教犯罪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防止邪教犯罪人利用领导身份或者优势地位宣扬邪说、拉人入教、渗透破坏、扰乱秩序。剥夺邪教犯罪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邪教犯罪人丧失选举其代言人为人民代表等职务或者自身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等职务进而参与国家管理的途径和渠道。剥夺邪教犯罪人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禁止邪教犯罪人在公众场合发表反动性、偏激性、蛊惑性言论,禁止以文字、音像、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并向社会传播歪理邪说和反动思想,禁止以一定宗旨并假借宗教名义组建非法社会组织,禁止通过集会、游行、示威形式表达反动意愿并借机挑战政策底线和法律权威。剥夺政治权利使邪教犯罪人丧失原有的一定权利,这既是对其利用原有职务和其他权利进行犯罪的一种有效的惩罚,更是一种理性的预防,防止其重新利用这种权利进行邪教犯罪活动。

  通过对罪行严重的邪教犯罪人处以没收财产,将邪教犯罪人个人所有财产或者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剥夺其对部分或者全部个人财产的所有权。通过对罪行轻微的邪教犯罪人处以罚金,强制邪教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剥夺其对部分金钱的所有权。没收财产和罚金具有明显的经济惩罚性。通过剥夺邪教犯罪人的敛财所得和犯罪资本,斩断支撑邪教组织运行的资金支撑和物质基础,强化事半功倍、釜底抽薪的打击效果,或者使邪教犯罪人深切感受到丧失财产、剥夺剥夺者的痛苦,增强抑制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二、充分有效发挥改造功能

  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把邪教犯罪人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并复归社会,是我国刑罚对邪教犯罪人的主要功能。

  第一,劳动改造。中国刑法关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均规定:"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对邪教犯罪人合理组织与其身体状况和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劳动,使其逐渐养成劳动习惯,并在劳动中学会生产技能,掌握谋生本领,为释放后就业谋生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教育改造。对邪教犯罪人重点开展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思想教育重在使邪教犯罪人摆脱邪教精神控制。组织邪教犯罪人观看典型案例并说法释法,学习识别抵御邪教的基本方法,揭批世界末日和人类劫难即将来临、信神可以得救、保平安、治百病及所谓传福音、做好人、求圆满、升天国等邪说,并加强经常性谈话引导和相互性思想交流,帮助邪教犯罪人认清邪教真相,痛改前非,与邪教组织一刀两断。同时开展法制、政策、道德、科学、宗教、形势、爱国主义与个人前途命运等教育,使邪教犯罪人早日脱胎换骨,成为社会新人。心理疏导重在扭转邪教犯罪人的偏执认知和扭曲心态。运用心理咨询知识和技能,认真诊断和治疗邪教犯罪人的病态心理,帮助其重建正常人格、恢复原有认知、释放负面情绪、治愈精神创作,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邪教犯罪人。技能培训重在训练邪教犯罪人掌握某种专业技术。根据监狱生产和释放后就业的需要,组织邪教犯罪人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实践操作,以便使其复归社会后具备自食其力、独立生活的生存能力。

 三、 充分有效发挥威慑与教育功能

  刑罚虽对犯罪人适用,但它同时是社会的防卫手段。因此,刑罚不仅对犯罪人发生作用,而且对潜在犯罪人、不稳定人员及其他社会成员也可能产生积极作用。

  一是充分有效发挥威慑功能。

  刑罚以其具有剥夺权益的强制力使人畏惧而不敢犯罪。对一部分潜在犯罪人或者不稳定人员来说,刑罚的威慑功能会产生一定效果,使其可能慑于刑罚的威力而不敢铤而走险、实施犯罪行为。

  第一,刑法新300条中明确规定何为邪教犯罪、有何种邪教犯罪、何种邪教犯罪应处何种刑罚、何种邪教犯罪应数罪并罚,向全社会明白无误地公布一份邪教犯罪与刑罚的对价表,使有邪教犯罪的意念者知所警戒,望而却步。

  第二,依据刑法新300条的规定,对邪教犯罪人在查明其犯罪事实基础上依法审理并向全社会宣告对其判处的刑罚,使有邪教犯罪的意念者闻之色变,悬崖勒马。

  第三,依据刑法新300条被处罚的邪教犯罪人身受刑罚之苦,遭受牢狱之祸,使有邪教犯罪的意念者心惊胆战,不敢重蹈覆辙。

  二是充分有效发挥教育功能。

  对犯罪人判处刑罚,既在于惩罚犯罪人、震慑潜在犯罪人,也在于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教育整个社会。

  第一,依据刑法新300条对邪教犯罪人判处刑罚和执行刑罚,可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深刻了解邪教典型案例及其社会危害、邪教犯罪人承担的犯罪后果,知晓罪与非罪的界限,直观而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从事邪教犯罪活动,无论情节轻微还是情节严重,一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难逃法律制裁,甚至多行不义必自毙,不只身陷囹囵、锒铛入狱,更会倾家荡产、人财两空。

  第二,公开刑法新300条等惩治邪教犯罪的法律法规、公开邪教组织的认定、公开邪教案件的审理、宣判和处罚,将法制的规范、法治的精神和邪教的罪恶大白于天下,促使广大干部群众自愿学法、自觉守法,知法崇法、信法遵法,从法律角度辨别邪教、抵制邪教,警惕邪教拉拢侵害,远离邪教非法活动,并积极同邪教犯罪作斗争,营造浓厚的反邪教法治环境。

  四、 充分有效发挥对受害对象安抚与修复的功能

  受害对象包括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及其家属即被害人和被侵害的社会秩序。邪教是祸国殃民的邪恶势力。对于家庭和个人说,邪教犯罪伤人害命、骗钱骗色、践踏精神、诱使或逼迫他人抛家舍业;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邪教犯罪制造恐慌,扰乱秩序,破坏法治,对抗政府。邪教犯罪的危害面之广泛、危害程度之深重、危害人数之众多、危害情形之惨烈,都是任何其他犯罪行为所不可比拟。

  一是充分有效发挥安抚功能。

  第一,由于受到邪教犯罪行为的侵害,被害人群情激愤,对邪教犯罪人心怀痛恨,当法院对邪教犯罪人判处刑罚并实际执行时,会收到平息民愤义愤、抚慰精神创作的良好社会效果,进而促进社会稳定,维护法治秩序。

  第二,在近期审理的山东招远"全能神"邪教人员故意杀人案、"华藏宗门"邪教组织案中,邪教犯罪人罪有应得,依法被严厉打击并受到刑事处罚,彰显了法治威力,伸张了社会正义,众多邪教受害人连连称快,欢欣鼓舞,解了心头之恨,诸多强烈的仇恨、报复与悲痛、抑郁等负面情绪充分纾解。

  二是充分有效发挥修复功能。

  刑罚的实施可以修复被邪教犯罪活动所侵害的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是由邪教犯罪的特殊政治性所决定的。

  第一,邪教组织恶毒诋毁和攻击党和政府,广泛散布反党反社会言论,利用所谓世界末日论制造社会恐慌,利用热点、焦点和敏感问题煽动反社会反政府情绪,扰乱社会秩序,甚至组织信徒与基层政权组织相对抗,极易在基层群众中引发思想认识上的混乱和迷惑,甚至行动上的动摇和从众。因此,充分有效地发挥刑法新300条的修复刑罚功能,全面修复被邪教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意识形态、基层基础、国家形象等是需要高度关注和迫切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和政治课题。

  第二,通过依法认定邪教组织和审理宣判邪教犯罪案件,加大对邪教反动性的公开揭批力度,邪教犯罪的反动本质必将昭然若揭,邪教组织敛财、聚众、夺权的三部罪恶篇章必将不攻自破,实现以良好的法律效果引领显著的政治效果,使广大干部群众消除疑虑、拨云见日,在心目中牢固树立伟大的国家形象,在思想上坚定正确的意识形态,在行动上积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传统宗教与邪教的三点区别

宗教是人类科学不发达时代的文化现象,是人们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的一种敬畏和崇拜。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民间许许多多神话传说,其实是一种心灵寄托。

  宗教有积极的一面,劝人为善,获得精神心灵平安快乐,灵魂有永生盼望。 一个人一个家庭要享美满幸福的生活,不但要通过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创造物质条件,还需有共同精神追求及和睦相处准则。宗教可增进人心灵方面的满足。

  但宗教也有消极的一面,把人的命运托付给神,限制甚至抹杀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而生命的精彩不是等待天上掉馅饼,不是等待神送你晚饭吃,而是自己努力生活,创造生活,给自己幸福,也给别人幸福。

  世界最有影响的宗教是三大传统宗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它们各有宗旨和仪式。佛教提倡"无欲",认为无欲才不会有人生的一切烦恼。佛教适合于生活受到创伤难以康复的人,在古代基本上是最下层的民众信仰的。伊斯兰教讲究"洁净",作礼拜前,必须先沐浴、净衣、净处所,要"信仰内悟、信仰表白、善行" 。行善的将进入天堂,永享欢乐;作恶的将被驱入地狱,永食恶果。基督教宣扬"博爱",爱人如己。人只有在现实世界中多行善举,关心爱护弱势人群,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从而使道德的他律变成心灵的自律,才能真正丰富生命的内涵与价值, "施比受更有福"。

  从上可以看出传统宗教珍爱自然珍爱生命,远离罪恶,给人以生活信心,未来盼望,与纯洁善良的爱心 。

  传统宗教是一种融人文关怀与自我修养于一体的精神现象。各宗教,虽教义不同,但所倡导的核心理念,都是极力劝导世人积德行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邪教却与之相反。

  传统宗教与邪教的区别主要看三点:

  第一是对国事问还是不问。问为邪教,不问为传统宗教。如佛教有四戒:"不谤国主,不犯国制,不做国贼,不漏国税。"佛教的主旨是引导世人修善心,去迷茫,脱苦海,所以不引导弟子、世人干涉国事。而法轮功却骂自己国家,干预政治安定,残忍鼓动教徒自焚。这是邪教最显著特征。

  第二是对伤害报复还是不报。报复为邪教,不报为传统宗教。如基督教讲以德报怨,佛教讲退一步海阔天空。你之所以受伤害,必有你伤害过别人的前因,这个因可能是上世的,也可能是现世的。不报,先前造的业障也就消了。报,怨怨相报何时了,还会得到果报。而邪教则讲报复,如法轮功不断实施侵入卫星电视,扬言对国家实施报复,其所做所为正反映出邪教的本质。

  第三是作为教主是舍还是不舍。不舍是邪教,舍为正教。佛祖释迦牟尼,舍了国王的一切荣华富贵,坚持素食善待生命,没有私产,远离世俗。罗马天主教神父守独身,无私产,一生都奉献给教会。而邪教教主,图的是教主个人的名利,聚得是教主个人的富贵。李洪志生活奢靡,别墅豪车一应俱全,让弟子进贡给他财产。所以法轮功邪教的面目暴露无遗。

论邪教组织发展信徒的规律特点

 纵观古今中外一切邪教组织,不论是出于政治的目的,还是经济的目的,为了实现其要挟政府,聚敛钱财,绑架民众,危害社会等邪恶目的,都会不遗余力的大力发展信徒,并以此来壮大组织力量,扩大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发展信徒,不断地蛊惑更多民众加入邪教组织,贯穿于邪教组织一切活动的始终。因此,从防范邪教蔓延的角度讲,如果能在源头上防止群众上当受骗,阻止邪教组织发展成员的渠道,那么邪教组织的活动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邪教也就无法肆意滋生蔓延,从而邪教对社会的危害性将会大大减少,整个社会的反邪教的成本也必然会大大降低。

  一、瞄准特定群体,是邪教组织在发展信徒对象方面的显著特点

  研究发现,社会上流行的邪教组织主要有两种:一是"类宗教"的邪教组织,这主要是指各种冒用宗教的名义,神化教主、大搞教主崇拜,制造散布迷信思想和歪理邪说等手段,鼓惑、蒙骗民众,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此类邪教组织常见的有"华藏宗门"、"全能神"、"呼喊派"、"观音法门"、"被立王"等。二是以强身健体,祛病治疗等名目出现的"功法类"邪教组织。此类邪教组织,多是利用信众对未知领域、特殊世界的神秘和好奇,借助于巫术,变戏法等江湖骗术,冒用气功、特异功能人士的名义,神化个别首要分子,利用民众的好奇心理,杂糅历史上各家学说,牵强附会的炮制出骇人听闻的歪理邪说,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此类组织常见的有"法轮功"、"中功"等。因此,邪教组织的这两种基本类型,也决定了邪教组织发展信徒的主要对象有信教群众和参与练习功法的群众这两类。

  成为邪教组织发展信徒的对象主要是信教群众、练功群众。主流是社会边缘化的人群,包括在特定生活环境(信教家庭、宗教社区)长大的涉世未深的青年人、家庭妇女、远离子女老人、以及有个人问题(精神痛苦、压抑、孤独、身体有疾病)的人比较容易成为各类邪教组织的受害者。另外,邪教组织在选择发展对象时,有一个比较典型的特征,就是往往会选择在群众中有一定声望、影响力较高的人士为目标,然后重点突破,达到以点带面,"突破一个、争取一片"的带头效应。譬如,某地在破获的"实际神"案件中发现,该教为达到在当地大批发展信徒,迅速壮大组织的目的,就选择个别在基督教中担任一定教职、在信教群众中具有相当影响力的人为突破口。安排骨干成员轮番对某一教会负责人开展说服工作,平时主动关心他(独身)的生活,帮其承担家务,并利用其个人爱好开展心理攻势。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该教会负责人终于同意加人"实际神"组织。其后,在该负责人的说服下,又有几十名基督教信徒被发展为"实际神"信徒。

  二、选择特定的时机,是邪教组织发展信徒的另外一个特点

  趁虚而入,选择特定的时机,是邪教组织大力发展信徒的一个特点。虽然邪教组织在发展信徒方面可谓是机关算尽,无孔不入,无机不乘,但邪教组织更善于利用天灾人祸、利用危机四处散布歪理邪说。宣扬"大劫"来临或"世界末日"将至,天国降灾,唯入教方可获救,从而利用恐惧心理,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入教。在时机选择上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1.利用发生自然灾害(或特殊的自然现象)、大规模爆发疫情的时机大力发展信徒。邪教组织利用自然灾害刻意宣扬歪理邪说,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宣扬的"天人感应"学说有关。("天人感应"学说认为自然灾害,既所谓"天降异象",是上天对人间"恶政"的惩戒)。自然灾难发生后,邪教组织趁机利用民众潜意识中存在的这种社会心理大放厥词,借以达到诋毁政府,愚弄民众,拉拢信徒的目的。2013年4月20日四川雅安发生7.0级地震以后,邪教"全能神"宣扬雅安地震是全能神的惩罚,"世界只有神(全能神)最大,他已经发怒了,唯有信全能神才能幸免";还宣称"女基督的话显灵了,继'12.21'的又一次世界末日来临了,信女基督者即将被救赎,不信女基督者将被淘汰"。2003年,发生"非典"疫情时,一些邪教组织也乘机活动,加紧发展信徒。譬如,邪教组织"门徒会"就利用"非典"疫情加紧发展信徒,该邪教骨干分子向别人鼓吹信了他的教,生病不用吃药就会好,且不会得"非典",否则就要得"非典"。当地一些群众竟然对此深信不已,不知不觉就成了门徒会的信徒

  2.利用纪年制中特殊的日子或宗教中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散布谣言,发展信徒。譬如在1999年,这本是一个普通的新旧世纪更替,但是在社会上却引发了各类谣传。邪教"被立王"教主吴扬明就在不同场合宣称:"我要警告你们,2000年是世界的末日,到时人要死去三分之一。信被立王的可以消灾免难,不信的都要死,都要下地狱。"

  3.利用发展对象遭遇不幸的时机。"人有旦夕祸福",邪教骨干分子最擅长从亲朋好友中物色发展对象,并对其遭遇的各种不幸进行鼓动,牵强附会的把不幸的原因归咎于其不参加邪教组织,特别是当发展对象多次遭受不幸时,邪教分子就会一次次软硬兼施、威胁利诱,迫使对象最终踏入邪教的火坑。例如邪教全能神的骨干分子就曾经交代,本来自己是虔诚的基督教信徒,最初全能神邪教组织上门发展她时,她一直没有答应,后来,当得知她与爱人离婚后,该邪教骨干马上派人上门再此鼓动其入教,由于婚姻的不行,她就有些动摇,并最终成为邪教的骨干成员。

  三、以洗脑为手段,实施精神控制是邪教组织发展信徒的主要特点

  邪教组织为了发展信徒,在选定特定的对象和群体后,会穷尽一切手段和方式。他们根据发展对象的生活习惯和心理需求特点,投其所好,极尽迎合。但万变不离其宗,其实质就是精神控制。也可以说,邪教组织发展信徒的过程就是一个逐步对发展对象实施精神控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邪教组织基本上就是使用"吹捧、欺骗、恐吓"几种手段交替轮番使用。

  1.吹捧,对教主产生精神崇拜(国外学者称之膜拜)。为了让信徒失去警惕,消除疑虑,产生崇拜和迷信心理,邪教教主祭出的第一招就是自我吹捧,几乎所有教主都大言不惭地自封为"神",宣称自己拥有无边法力,要求教徒对之顶礼膜拜,绝对服从。他们利用人们对个人命运变化无常的渺小感、无力感,将自己吹成法力无边的"上帝"、具有超能力的"神"。只要信徒产生无助感和崇拜心理,丧失理智和自我是必然的,最终被邪教组织拉下水也是必然的。美国"大卫教派"的弗农·豪威尔将自己改名为"大卫·考雷什",称自己不仅是复活的耶稣,而且地位比耶稣还高,是解放人类的象征。吴扬明也声称自己是被上帝立的王,故名"被立王",是信徒的"父王"。

  2.欺骗,使信徒丧失自我判断。欺骗是一切邪教教主的看家本领,口蜜腹剑是邪教组织的惯用伎俩。他们往往利用人性中渴望被别人理解、同情、帮助的心理弱点,摆出一副善良的面孔,"关心"你的疾苦、孤独,满足人们健身祛病、弥补心灵创伤的需求,诱使人们逐步信赖他、亲近他,待其加入邪教组织后,就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对信徒反复洗脑,促使其反思并认为自己过去的一切思想认识、信仰理念和价值观都是错误的,达到一种悔不当初,"觉今是而昨非"的新境界。

  另外、邪教组织还以各种戒律的名义,建立封闭的小圈子,切断信徒与外部社会的信息交流,通过组织信徒听教主讲演、读诵"经书"、看音像制品等方式,反反复复向信徒灌输歪理邪说,使信徒逐渐排除其他一切信念和意识,进入一种坚信教主"绝对"正确的痴迷状态,下决心彻底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教主所希望的那种"新人"。如果个别信徒对教主稍有怀疑,其就会拿起"心诚则灵,不诚则不灵"的看家本领,指责你"心不诚",诱使信徒从自身方面去找原因,不断地"反省"、"检讨",死心踏地听从教主指挥。这种精神控制使邪教教主的追随者逐渐丧失人的理智、人的尊严,丧失判断是非的能力,陷人一种"渴望解脱"的痴迷状态,最终导致信徒神智迷惘,甚至精神失常、分裂、彻底崩溃。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自残、自杀、或者残杀他人、非法围攻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行为,正是这种精神控制的结果。

  3.恐吓,让信徒欲罢不能。邪教教主搞精神控制的另一重要手段是恐吓。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人们对超越自身认知能力以外的未知世界产生恐惧是天然的。邪教组织肆意夸大、极力渲染现行社会的各种阴暗面,宣称当今社会是"恶魔的世界"、"撒旦的社会","世界末日即将到来","地球就要爆炸"等奇谈怪论,这些言论被长期反复的灌输后,信徒的思想就会处于极端的恐惧之中,就开始无端的陷入敌视社会、仇视政府、反对科学的绝望心理之中。在这种精神控制下,信徒们心理开始极端化,对社会的认识由怀疑到恐惧,由绝望到仇视,最终只能亦步亦趋地跟随教主走上反社会、反政府、反科学的不归路,而不可能再有其他的选择。同时,如果信徒产生的动摇,就会被邪教组织认为是背叛,不但在言语上会宣称背叛者将受到"神"的惩罚、要下地狱等,而且在行动上也会限制此类信徒的人身自由,个别严重的甚至会对信徒进行身体上惩罚甚至残忍的伤害。这样,只要民众踏上了邪教组织的"贼船",再想下船就很难了。

  四、场所选择的特殊性,也是邪教组织发展信徒的特点

  邪教组织发展信徒可谓费尽心机,不但会选定特定群体,特定时机,而且发展对象的场所和空间也是刻意选择的。近几年来,由于我国政府对邪教一直是态度鲜明,只要发现苗头,就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因此,为了掩饰其罪行,逃避打击,目前邪教组织的活动都比较隐蔽,一般会选择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管理相对比较松的地方发展信徒,在这些地区中,又会选择一些封建迷信活动比较盛行的地区。

  实践中,我们会发现,特别是在一些不太规范的、管理不严的宗教聚会场所,家庭聚会点,信教群众的家庭都是邪教组织拉拢腐蚀民众、发展信徒的高发场所。另外,在城市中,群众锻炼身体的公园、游乐场、运动场、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也成为了邪教组织发展信徒的重点场所。国外研究也表明,邪教组织网罗信徒最经常选择的地点,多是那些使人产生孤独感的地方,譬如寓所、公园、医院、车站等。因此,对以上场所的监控管理,是防范邪教组织发展信徒的重点部位。

修炼法轮功极易造成气功偏差所致的精神障碍

   气功在古代称导引术,几千年来它在增强人类体质和治疗疾病上发挥了一定作用。气功通过"入静"和冥想(默念)达到包括脑部在内全身松弛的目的,故它与冥想(meditation)、瑜伽、坐禅一样,同属于防松疗法之列。

  由于目前形成的气功流派甚多,而且追求的目的不在于防松,不适当的强调要达到"特殊功能"境界,从而产生偏差"走火入魔",引起多种形式的精神障碍。

  一、气功偏差概述:指由于气功操作不当所致精神障碍的现象,表现为思维、情感和行为障碍,失去自我控制能力。气功是我国传统医学中健身治病的一种方法。通常做法是维持一定体位、姿势,或做某些动作,使注意集中于某处,沉思、默念、松弛,及调节呼吸等,可出现某些自我感觉和体验。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系指由于气功操练不当(如每日练习过多),处于气功态时间过长而不能收功的现象,表现为思维、情感,及行为障碍,并失去自我控制能力,俗称"走火入魔"。

  二、气功偏差病因和发病机制

  (一)意识改变状态的发展。气功锻炼一般在气功师或代理人以及录音机的引导下进行,最好要求达到"自动发功"的境地,即练功者体验到一些感知和思维方面的改变,一般理解为进入"特异功能"阶段。实际上是超越了气功只要求达到入静和全身放松的目的,而使练功者在暗示下进入自我诱发的意识改变状态(altered state of consciousness),这一状态是引起精神症状的基础。如果练功者不能进入这一状态,将招致焦虑,从而引起神经症样表现。处于意识改变状态时可有感觉和知觉改变,"气"在体内运行,甚至"气"可影响外界或者外界的"气"影响自身。

  (二)易感因素。个性素质不全,如神经质,人格障碍,既往曾患有精神疾病。

  三、临床表现

  (一)单纯躯体型;这种类型仅有与气功相关的特殊躯体症状而没有精神障碍。这种躯体症状是指患者感觉有"气"在体内行窜所致的各种内感不适,能感到自己的气影响别人。有的练功者感到肢体麻木、酸胀。或者在特殊场合观察到"千里眼""顺风耳""开天目"等。这种类型比较常见,但一般不去心理门诊或精神科门诊,而在气功门诊或求助于私人气功师。

  (二)躯体障碍型继发精神障碍或合并精神障碍;即心身障碍型。

  (三)精神障碍首发并为主,而躯体症状并不明显,即精神医学描述的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精神障碍又可以分为精神病性和非精神病障碍。但在CCMD-2-R中关于气功所致精神障碍主要指精神病性精神障碍,这种分类还不能为中医和气功学所接受。中国近年文献报导主要以精神障碍为主的综合征有四种类型。  

  1、分裂性精神障碍:大多数病人练功后表现为急性发病,临床表现比较复杂,可以出现妄想、幻觉、言语错乱,也常有言语增多:情绪兴奋和行为障碍,也可见一级症状,但并非每人均有。

  2、神经症性精神障碍:临床表现可分为躯体障碍和精神障碍,躯体障碍患者主诉,"气体在体内行窜,气冲头部"或气滞留身体某部位,引起各种躯体症状,常见的有头痛、头晕、胸腹胀痛、丹田鼓胀、四肢发麻和肢体不自主运动;如四肢抖动和肌肉颤动,与所练动功有关。精神障碍主要指神经症性心理障碍,表现为睡眠障碍和情绪障碍,如焦虑、紧张、恐惧、易激动、抑郁、疑病观念、消极悲观和动作减少等。

  3、癔症性精神障碍:气功诱发的癔症性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急性发病,但在DSM-IV和ICD-10已取消了癔症精神障碍,而用分离性和转换性的机制不能解释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的现象。

  4、情感性精神障碍:近年也有气功所致躁狂发作的报告。

  (四)类躁狂或抑郁发作;发作时有情感高扬或愁眉苦脸,有轻生念头,通常历史短暂,数日而愈。

  四、部分法轮功痴迷者符合气功偏差所致精神性障碍

  曾猖獗一时的法轮功虽然已近穷途末路,但是至今还有少数痴迷者仍然执迷不悟,顽固坚持练功、弘法。是何原因使其如此顽固?现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剖析,并试拟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如下。

  (一)练习法轮功的心理原因

  1、健身心理:大多数人初学法轮功是为了强身健体,通过练功自我感觉身体状况得到改善,他们认为这是法轮功的功效。

  2、误学心理:他们普遍对科学的气功知识知之甚少,对练功引起的作用原因不清楚,对其后果没有思想准备,精神上被法轮功控制。

  3、深层心理:痴迷者其思维方式已经有了重大改变,对法轮功所宣扬的观点深信不疑,可以说进入了潜意识状态,大多数人非常崇拜李洪志,认为他是神是佛,觉得法轮在其周围转,想要转变他们难度很大。

  4、迷信心理:追溯这些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他们大多数相信有上帝,相信人的宿命论,相信有神的力量在安排自己。

  5、创伤心理:有些"法轮功"练习者以往有过生活事件的创伤,不善于自我调节,易误入迷途。法轮功正是迎合了他们的这一心理,修炼法轮功使他们找到了心理平衡点。

  6、人格心理:极端顽固的痴迷者有明显的偏执人格倾向。

  (二)"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特征

  1、在性格上都很固执,不易接受别人的不同意见。尤其是在"修炼"、"弘法"方面达到了痴迷的程度。

  2、以"经历磨难""消除业力"的心态对待处罚。他们用法轮功的观点来看待和解释所有事物,认为处罚是"师父"的安排,是"考验""过关",可以"上层次",早日"修成正果"。

  3、自私、无情。他们为了修炼法轮功,抛弃了名、利、情,置荣誉、工作、亲属不顾,甚至不惜与政府、社会对抗,宁肯不要生命,也要"法轮大法"。

  (三)李洪志别有用心地渲染练功时产生的某些气功幻觉,极易造成气功偏差产生的精神障碍

  对练气功的人来说,产生某些幻觉是常见的现象,李洪志盗用了气功的动作,也借助气功忽悠法轮功习练者。随着练功入静程度加深,许多人都可能听到某些声音,看到某些景象。目前对这种现象的产生有两种比较流行的解释。一种是气功师的解释,说这是功力增长,开了"天目",看到另一个世界,有了"特异功能"等等。另一种是精神科医生的解释,说这是出现了精神病症状。这种现象的机理说白了就是练功者做了一个白日梦。但由于气功幻觉并不是在日常状态、而是在练功状态下出现的,不能算精神病症状。但是,如果在非练功状态下也出现类似幻觉,那就是精神上出现病态了。

  法轮功对于"开天目"等"特异功能"的渲染就显得别有用心。他把"开天目"的功能说得神乎其神,这种所谓开"天目"的伪科学理论以及自我吹嘘手法,无非是为了欺骗信徒,把自己打扮成超人。

  从科学练功的角度看,法轮功痴迷者的状态属于气功偏差的一种类型。气功偏差古人称为"走火入魔",其中"走火"和"入魔"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气功偏差。以现代科学的概念解释,"走火"表现为身体方面的症状,属于生理偏差;"入魔"表现为意识方面的问题,属于心理偏差。法轮功痴迷者的气功偏差属于"入魔"一类。其特点是出现与"法轮功"歪理邪说相关的偏执信念和气功幻觉,并对那些气功幻觉信以为真。其偏执信念的形成是法轮功的说教反复强化的心理暗示,使暗示内容在潜意识中固化所致。一般说来,产生气功幻觉并不算气功偏差,但将并不是客观存在的气功幻觉信以为真,就属于气功偏差了。正如同做梦并不是精神病,但认为梦境就是现实则是精神病。为什么法轮功痴迷者会对"法轮"之类的气功幻觉信以为真?首先主观上先认定了"法轮"的存在。古人提出以"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为对付气功幻觉的基本原则。李洪志则不然,他故意把气功幻觉说成是真实事物,是练功到"高层次"才出现功能,为的是以这种以假乱真、以虚为实的手段蛊惑、蒙骗信徒,吹嘘、抬高自己。事实上,是他们用迷信的心理暗示促使练功者产生相应的气功幻觉,而相应的气功幻觉产生又使他们更为迷信,形成恶性循环。

  附注参考文献:

  《精神病学》第四版,主编沈渔邨,人民卫生出版社。

  单怀海,气功偏差伴发精神障碍,中华精神科杂志,1987,20,256

  单怀海,气功偏差癔症样发作的诊断和分类学地位初步探讨,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1989,15,318-319

  作者陈艳波系杭州市第七(精神病)人民医院主治医生。2015年,陈艳波医生作为社会帮教志愿者因邀参与了帮助法轮功受害者的心理辅导,在其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撰写此文。

从门徒会看极端灵恩派转化为邪教的临界点

虽然当代灵恩运动首先发端于基督教历史悠久的欧美国家,但近年来,它在中国和韩国等亚洲国家的发展极为迅猛,有后来居上之势。之所以会如此,原因之一是它不大关注《圣经》的字面意义和正统的教义教理,而一味主张凭借"圣灵的恩赐"对《圣经》和教义加以灵活解释,所以往往比传统的基督教更能适应中国本土的宗教文化和民间信仰。虽然我们不必因为一部分受灵恩运动影响的教会所表现出的反传统反理性的宗教狂热,而一概否认这些教会的基督教性质并统统视之为假冒基督教名义的邪教或"膜拜团体",但鉴于灵恩运动在中国基督教内部引起的的巨大震动和众多纷争,我们有必要参照它在中国的传播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本土化特征——如功利性的信仰动机、混杂着巫术的宗教行为、反理性反传统的唯灵论、激进的"前千禧年论"等,来实事求是地评估其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

  应当承认,当今世界的大多数灵恩派教会虽然比传统的基督教会更强调圣灵的恩赐,但它们一般不会公开否认《圣经》和三位一体的上帝观,也没有以圣灵的工作取代基督的救赎。然而我们同时也看到,一部分比较极端的灵恩派教会中不仅确实存在着严重偏离基督教正统教义的情况,而且确有部分信徒在极少数别有用心者的蛊惑下误入歧途,乃至由此嬗变为假冒基督教名义的邪教。例如,中国的邪教组织"门徒会"(亦称"旷野窄门"、"二两粮教"、"蒙头会"、"三赎基督"等)的创始人季三保及骨干许明潮,原本都是"真耶稣教会"(二十世纪初期在第一波灵恩运动的影响下形成的一个具有极端灵恩派色彩的中国基督教教派)的成员,但他们在该教会内部积累了一定人脉和势力之后,便为了实现个人野心而将各自控制的一部分信徒拉出来,建立起一个自立门户的邪教组织。

  尽管"门徒会"(以及"新约使徒教会"、"全能神")等不少当代邪教的产生同极端灵恩派教会的影响不无关系,但是两者之间毕竟存在着本质区别。为了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我们以门徒会为例,考察了它们从基督教内部的极端灵恩派一步步嬗变为假冒基督教名义的邪教的过程,并由此确定这一质变所爆发的四个临界点。

  第一,从对《圣经》的随意解释,逐步发展到背离《圣经》的真正意义,而完全听命于极少数别有用心者的虚假解释和歪理邪说。

  本来按照基督教正统思想,对《圣经》的解释应严格忠于其原文的意义并充分考虑经文的时代背景及其同上下文和其他经文之间的和谐,同时只有耶稣和使徒在《圣经》中的明文教导才能成为教义的依据。[1] 然而,不少极端灵恩派教会的传道人常常以自己获得了"圣灵的感动"为名,试图凭借"圣灵的恩赐"说出《圣经》中没有的预言和启示。这就在事实上削弱了《圣经》作为基督教信仰的最终根据的地位,为各种异端邪说的泛滥提供了可乘之机。例如,"门徒会"创始人季三保在加入具有灵恩派背景的"真耶稣教会"不久,便凭借"传恩赐"、"说方言"、"医病赶鬼"等手段在信徒中积累起一定威信,随即又带领信徒集体加入邪教"呼喊派",并在后者影响下,逐渐萌发了从传道人变身邪教教主的野心。为此,他在带领信徒进行所谓"灵修读经"时,常以圣灵代言人的名义突破圣经解释的底线,强行把《启示录》11章所说的"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解释为他本人及"灵里妻子"许明潮的"预表",并毫无根据地宣称:《约翰福音》6章中那个"五饼二鱼"让五千人吃饱的故事表明谁家大米吃了几天后,再称仍是那么多或变得更多,就表明此人的信心程度较高;反之,如果一个人每餐吃的粮食超过二两,则表示此人信心不够或者尚未彻底悔改。正因为如此,群众常常将他建立的邪教"门徒会"蔑称为"二两粮教"。

  第二,从对个别传道人的过度崇拜,发展到对某个自称基督或圣灵化身的教主的崇拜。

  在我国的"真耶稣教会"等一些灵恩派教会中,存在较严重的个人崇拜现象,而当这种个人崇拜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时,很容易导致一部分教会领袖的自我膨胀。更危险的是,一旦后者为满足其个人私欲而故意歪曲纯正的基督教信仰,就可能导致他所控制的教会误入歧途,直至蜕变为实行教主崇拜的邪教。在这方面,"门徒会"也堪称一个典型。本来《圣经》中曾明确指出,除耶稣之外,"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4:12)。但门徒会却毫无根据地宣称,上帝曾三次救赎人类,第一次是通过建造方舟的挪亚,第二次是通过道成肉身的耶稣,第三次则是通过所谓的"三赎基督"(即季三保)。季三保作为"神的儿子",不仅能见到地狱天堂,看穿人的心肠肺腑,还代表上帝赦免人的罪恶,甚至可以让瞎子看见、瘫子行走、死人复活。按照这套邪说,门徒会成员祷告时很少"奉耶稣的名",却常常"奉三保爷三赎的名",甚至呼叫"主啊!三赎"。为了神化"三赎"和"许赎",蔚世强等门徒会领导人等还编写了《闪光的灵程》和《慈祥的母爱》等小册子,通过断章取义地引用《圣经》的只言片语,为季三保夫妻的"神迹奇事"作见证。受其影响,门徒会常常自称为"旷野窄门",并污蔑其他基督徒所走的"宽门"是通向死亡和毁灭之门,而只有通过门徒会的"窄门"才能在即将到来的"世界末日"获得拯救。

  第三,从排斥基督教内部的其他教会,发展到仇视整个国家和现实社会,甚至企图推翻现有的社会政治制度,建立邪教掌权的"国度"。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对于极少数出身于极端灵恩派教会的邪教分子来说,当初加入教会的根本目的就不是为了依靠什么"圣灵的恩赐"来获得灵魂的拯救,也不仅仅是为给自己捞取经济上和物质上的好处,而是为进一步强化对其他信徒的人身和精神控制,进而胁迫他们聚众起事,把自己变成邪教王国的统治者。例如,出身于"真耶稣教会"的季三保在通过上述手段创立了邪教"门徒会"之后,就曾在私自发行的《汉中天国梦》和《透天机》等小册子里露骨地把自己说成"真龙天子"和"明君",要求信徒在他、许明潮及其继承人的领导下,"先夺人心,后夺政权",以"打倒现今的皇帝,改朝换代,建立新天子"。在这种邪恶动机驱使下,他们肆意利用邪教挑拨党群关系,煽动信徒冲击基层党政机关,并多次聚集起来暴力抗法,围攻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甚至公然提出"打倒君王,推翻黑党,砸烂黑政府,打倒黑社会"。门徒会的上述主张在当代中国的邪教组织中很有代表性,例如,另一假冒基督教名义的中国邪教组织"全能神"也在其发行的《话在肉身显现》等邪教书籍中露骨地宣称:"如今神再次来在人间作他的工作,他作工的第一站是在独裁统治的集大成者——中国——无神论的坚固堡垒",并且恶毒地把中国称为"被诅咒的国家",把中国人贬为"大红龙的后代",号召信徒"在大红龙的国度与之展开决战,将大红龙灭没。"

  第四,从片面强调"祷告治病"、"赶鬼治病",发展到借此骗财骗色,残害生命。

  在灵恩派教会中有一个比较普遍的招揽信徒手段,即以《圣经》中耶稣和使徒为人赶鬼治病的故事(如马太福音8章14-17节、马可福音3章20-30节、哥林多前书12章9节等)为依据,要求信徒依靠圣灵而非医药来实行"祷告治病"、"赶鬼治病"。有些思想比较极端的灵恩派教会还理所当然地将其视为"唯一属灵且合乎圣经的医治方式"。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极端灵恩派教会中实行的"赶鬼治病"非但没有真正的"圣经依据",反而在某种意义上偏离了《圣经》教导,因为照《圣经》记载,耶稣从未像某些极端的灵恩派人士那样,反对人们通过医生和药物来治疗疾病(马太福音8章15节;马可福音2章17节;路加福音10章25-37节),而且使徒保罗也曾经建议提摩太通过酒来治疗胃病(提摩太前书5章23节);同时,《圣经》中的耶稣和使徒都坚决反对通过医治疾病的能力来夸耀个人的虔诚或恩赐。相反,耶稣为人治病之后,总是要求他们"切不可告诉一切人"(马太福音8章4节),使徒彼得在治好瘸子之后,也曾对惊奇的以色列人说:"为什么把这事当作希奇呢?为什么定睛看我们,以为我们凭自己的能力和虔诚使这人行走呢?"(使徒行传3章12节)。

  然而,到了某些混入极端灵恩派教会中的邪教分子那里,所谓的"祷告治病"、"赶鬼治病"却变成了沽名钓誉和骗财骗色的手段。为达到这种目的,他们常常通过限制饮食和禁止看病吃药等手段来虐待信徒的身体,并且常常把不爱惜自己身体的行为看作他们在"灵性"上胜过别人的标志。例如,曾经加入过灵恩派教会的季三保、许明潮都是嗜烟如命的瘾君子。据他们在后来编写的《闪光的灵程》回忆,季三保常在大街上捡拾别人丢掉的烟头来过烟瘾,但他非但不以这种行为为耻,反而认为这说明了他的生活像耶稣在世上的生活一样,是贫穷、节俭和圣洁的。当他从"真耶稣教会"的传道人升格为"门徒会"的"三赎基督"之后,又进一步宣称自己可以像耶稣一样通过祷告或直接行神迹来让"瞎子复明、瘸子走路、死人复活"。因此,信徒只要虔诚地奉"三赎之名"祷告,有病的不吃药就能得医治,没病的则会更健壮。按照这套谬论,他手下的邪教骨干也四处鼓吹"天国是个大医院,许多病人都来看","吃药打针白花钱"。在某些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医疗条件落后,加上无钱治病,所以某些群众便把加入门徒会邪教当作治病防病的途径,以至因贻误病情而死亡。例如,江苏省东海县的"门徒会"成员孙某在为一个精神病人鲍某"赶鬼"时,连续5天捆住鲍某手脚,并多次禁止饮食,最终折磨致死。可见,以门徒会为代表的邪教已完全偏离真正的基督教所倡导的"爱人如己"的宗旨,而蜕变成一个个崇尚暴力、残害生命的邪教。(徐弢,武汉大学哲学院宗教学系)

  [1] 戈登·菲 & 道格拉斯·斯图尔特,《圣经导读》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3页。

对邪教“华藏宗门”的心理学剖析及应对策略

2015年10月30日,因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构成强奸罪,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邪教组织"华藏宗门"头目吴泽衡,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2016年2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华藏宗门"为邪教组织,并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这标志着"华藏宗门"邪教组织的彻底覆灭,然而它给深受其害的信徒们留下的心理创伤短时间内难以愈合。为此,本文拟从剖析"华藏宗门"信徒的入教心理特征入手,结合心理学态度转变的理论,提出矫正邪教信徒心理和构建社会支持系统的对策建议。

  一、"华藏宗门"信徒入教的心理动机分析

  需要是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基本动力,邪教信徒也是由其需要所驱使的。邪教组织就是利用信徒的需要,大搞教主崇拜,兜售其歪理邪说,煽动信徒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进而导致信徒逐步迈向了邪恶的深渊。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从低到高分成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交往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华藏宗门"信徒加入邪教组织的动机虽各有不同,但其需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安全需要的驱使。安全的需要既是人类的一种天性,也是一种自我意识。在现代社会,人们只有在身体健康、职业安定、劳动安全、未来生活有保障的前提条件下,才会有安全感。但是,在社会变迁与体制转换的进程中,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贫富差距的拉大,一些人原有的社会保障措施将不复存在,这在一部分人当中容易形成"不安全"的阴影,切盼安全的需要能够得到保障,这实际上是一种心理承受力失衡的焦急心态。不得不承认,吴泽衡的感官很敏锐,他能从纷繁复杂的世态中及时准确地把握住时代的心理,没有什么比健康更重要,人们渴望健康,于是吴泽衡就从健康项目下手。吴泽衡宣称的修炼"华藏心法"可以包治各种疑难杂症,刚好迎合了那些安全需求特别强烈的人群,诸如老弱病残甚至糖尿病、癌症患者等等。因此,不少人抱着试一式的态度拜了师、入了门,可不知的是"宗门"一入深似海,从此再也难回头。

  (二)交往需要的诱惑。当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达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之后,这种需要就成为人们活动的主要动力。实际上,交往需要也是人的一种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总是要以这种或者那种方式参加到一定的社会组织中去。由于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大,人们的交往减少了,交往的功利性增强了,一旦这种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便会产生苦闷、抑郁、压抑等消极情绪,感到孤独失落,徒叹世态炎凉。吴泽衡正是看到了这一点,看到了有许多人沉溺于通过寻找一种有效的途径来解脱精神上的困惑不安。因此,他出版了诸如《论心》、《禅钟》、《华藏法露》、《华藏心法》等邪教理论来向那些信仰缺失者传递所谓的"正能量",用欺骗的方式去填满他们精神上的空虚与寂寞,再加上骗子般的游说,周围人的附和,一些信徒的防线被这些"真实的谎言"彻底攻破,也就由不得不信了。

  (三)自我实现需要的驱动。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每个个体明确地意识到自我品格,即人格,因而有一种自尊的原始意识。要实现这种"被尊重",就必须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在实践中体现自身价值。人的这种心理一旦获得满足,就会转化成自信心,产生更大的力量,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益处;反之,当这种需要因各种原因而不能得到满足,就会产生自卑情绪。这时如果引导不当,就会产生报复社会的消极心理。正是这种加强自身修养,追求自我完善的愿望,成了邪教欺骗和操纵信奉者的切入点。爱行慈善也是人们的一大心理,不少被蒙骗的弟子本来是一心向善、真心修行的。吴泽衡狡诈地利用了这一心理,2012年,随着公益组织的兴起,他为达到敛财和获取慈善名声的双重目的,操纵弟子搞所谓"两善"(自称日行一善,辟谷济善),公然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向社会募捐,最后将所得善款私吞,挥霍殆尽。

  (四)缓解压力,逃避现实的需要。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激烈,沉重的生活压力使人容易产生紧张、焦虑和恐惧等不良情绪,一些不合理现象又使人感到不满、沮丧和无奈,于是那些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的人,就会努力寻找解脱压力、恢复心理平衡和逃避现实的途径。吴泽衡极尽所能的让其教义与正统宗教充满相似性,但又不像正统宗教那样充满高深的理论色彩,而是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去表述其教义理论及修炼方式,向世人描述了一个可以企及的极乐世界,正好迎合了那些信仰上带有功利心理和宗教信仰但是却无宗教常识的人,宣扬可为信徒提供脱离现实世界,逃避现实生活的途径和方法。由于邪教组织的各种手段迎合了信徒的需要,且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信徒一时难以分辨或经不起诱惑,进而一步步陷入邪教的泥潭不能自拔。

  二、"华藏宗门"实施精神控制的心理技术手法

  人性存在许多的弱点,这正是邪教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吴泽衡的正是抓住了社会大众心理的某些需求,甚至是人性的弱点,以实现其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具体来说,"华藏宗门"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的心理技术手法有以下几种。

  (一)偶像崇拜与服从。崇拜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学现象,它时常表现为情感失控、情绪狂热、缺乏正常的独立自主精神,片面强调个体的作用并加以神化。要想让一个人接受你的观点,服从你的指挥,首要的工作是要让他接受、直至崇拜你这个人。因此,用吹牛、装神弄鬼、故弄玄虚、心理轰炸等办法去让人们接受教主、崇拜教主就显得十分重要了。而对于那些自卑感较强的人,他们需要一个偶像、一个神来做他们的精神支柱,以增强自己的力量感。在这方面,吴泽衡算是一个"大师"。他很好地利用了那些有偶像崇拜需要者的心理,把自己包装为神,宣称自己"释迦牟尼第八十八世、禅宗第六十一世衣钵传人,少林寺第三十二代传人,是'大日如来佛'化身,康熙、孙中山等人的转世,法力无边,弟子拜他为师可以成佛……","会武功,有'宿命通''神足通''天眼通',可以预测地震、水灾……"他就是要给别人一个印象:他出身非凡、功力非凡,乃人中之龙,世间之神。加上在拜神者口口相传下,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相信吴泽衡是"华藏始祖"、是法力无边"大日如来佛"的化身。为此,女信徒为崇拜者付出感情、付出肉体会觉得是一种荣耀的事情,或者说是她们依附邪教教主是在崇拜心理作用下心甘情愿而为的。而吴泽衡本人则在他的"华藏王国"的金字塔尖为所欲为。

  (二)反复强化与感觉剥夺。心理实验和日常经验都证明,在缺少信息的单调环境中,人的感觉敏锐性降低,思维功能衰退,这时某种信息的进入和接受就比较容易。与此同时,高强度、高频率的刺激会给人的感知、记忆、思维、情感都留下几乎无法抵御和抗拒的深刻痕迹。"谎话重复千遍就会成为真理。"而且,这种经反复强化形成的印象,想摆脱它都十分困难,它会强烈地、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影响和支配人们的行为。如一个人自小反复地被告知乌鸦会给人带来灾难,那么他就很难摆脱对乌鸦的厌恶与恐惧。"华藏宗门"利用的就是这一心理学原理和技术。吴泽衡将自己劣迹斑斑的身世美化为宗教名人以博取世人眼球;他编造"宿命通"、"天眼通"、"分身术"等特异功能来迷惑大众;他吹嘘用"华藏心法"治愈了领导人的癌症和疑难杂症让弟子顶礼膜拜;他编撰了《华藏宗门宗脉世系表》,以"封法号、排辈份"神化教首地位。正是这种毫无根据、重复刻板的吹嘘和长年累月的灌输,让一些人相信他就是"神",很容易使信徒丧失理性和判断力,成为邪教的精神俘虏。

  (三)暗示与催眠。暗示是指采用含蓄的方式,通过语言、行为或其它刺激手段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使人无批判地接受某种观念或行为方式。暗示这种心理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它时时刻刻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暗示的作用相当广泛,可以用来支配人的行为,使人产生幻觉,使人生病或用来给人治病,还可以用来塑造人的个性等。吴泽衡深谙此道,他把自己装扮成至高无上的神,他说的话便都是"经文",这些话就会深刻地作用于其忠实信徒的意识与潜意识,使其无批判地全盘接受;他的"发功治病"也是利用了暗示原理,引起人的心理和生理反应。信徒们的练功过程,也是一种自我暗示的过程,当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进入一种类似于自我催眠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练习者会出现诸如颤动、麻木、飞升感、眩晕感,甚至各种幻觉和妄想等。而这不过是在自我催眠状态下必然出现的心理和生理反应而已。在"华藏宗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妇女,这就是因为在相同的环境下,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接受暗示。信徒都是在信神才能祛病保平安的自我暗示下,一步步陷入"华藏宗门"邪教的魔窟。

  (四)依赖与恐惧。依赖心理指的是个体出于自己无法选择的关系之中,被迫做违心的事,虽然他也讨厌被迫行事的方式。信徒受邪教教主的蛊惑,特别是在其精神控制之下,往往丧失思维能力、辨别能力、思考能力,听任邪教教主的安排,如"华藏宗门"女信徒在其头目吴泽衡"双修有利修炼"的蛊惑下,把自己依附给了教主。恐惧是因为周围有不可预料不可确定的因素而导致的无所适从的心理或生理的一种强烈反应。在邪教教主吓唬下,邪教成员往往会产生恐惧心理,在此心理之下,就会接受别人的意愿。吴泽衡利用这一心理控制弟子的自由,用誓愿、恫吓等手段控制弟子,拜师仪式上,吴泽衡要求弟子发毒誓:"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这个密印,否则你就轻慢了诸天护法,断己短人慧命。"他还制定各种严厉的"教规""训诫"。大弟子才某因被怀疑在吴泽衡服刑期间意图夺权,被处以闭门思过半年的严惩。"他还多次说,如果违背师命,就会得癌症、绝症,家人将不得好死,会下十八层地狱。"恐惧像一根绳索,死死地绑着弟子们的身心。在吴泽衡的恐吓下,弟子们敢怒不敢言,任其宰割,精神麻木,意志消沉,丧失自我,从而对其形成一种病态的执着依赖和疯狂。

  由此,可以看出吴泽衡的心理控制手法很超前,他抓住了社会大众心理的某些需求,不断变换新的手法,以新的面目出现。社会推崇公益慈善,他们就可能以慈善的面孔出现;人们关注健康,他们又可能在健康上打主意,编出种种花样翻新的骗术。加之我们目前正处于社会巨大的变革中,各种社会问题以及各种思潮、各种观念、不同的生存生活方式等等不断涌现,这就为许多不法分子以及邪教提供了兴风作浪的机会。

  三、"华藏宗门"的心理机制应对策略

  从对"华藏宗门"的心理学分析中,我们得到的警示是明显的,教训是深刻的。为了铲除邪教产生的社会心理基础,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再上吴泽衡之类骗子的当,自觉地抵制邪教的侵蚀与诱惑。具体来说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心理素质。人们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是健康水平的高低,而心理健康是人的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当前社会各界对心理健康的关注有所提升,但对全体社会成员心理健康的教育引导仍然任重道远。通过对"华藏宗门"的心理学分析,很容易发现心理不健康、自身心理能量不足者易于受到邪教的诱惑和控制。对此,要积极关注社会成员的心理需求,注重对社会成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尊重人的个性差异和情感体验,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关注心态情绪、关切心理诉求、关怀身心健康,引导个体更好地进行自我个性修养和心理调适,维护好自己的心理健康。心理咨询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恢复心理平衡,维护心理健康,还可以帮助人们取得成功。要加快建立矫正痴迷者异常心理模式的咨询系统,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应尽快建立合法、有序、健康的心理咨询部门,帮助那些存在某些心理障碍的人群摆脱烦恼,减缓压力,做好积极的心理疏导工作。要向各行各业以及各年龄阶段的人员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社会成员既要全民健身,又要全民健心,掌握自我预防、发现心理问题以及自我调适心态的基本方法,提高人际交往、应付变化、承受挫折、调适情绪、控制行为等社会适应能力,切实增强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心理能量。

  (二)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增强个体心理能量。所谓科学精神,是指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是要用科学的观点来看待分析一切事物。只有切实掌握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自觉抵制一切反科学、伪科学的歪理邪说,不论邪教如何变换花样,都会被掌握了科学精神的人们立即识破。一是加强科普知识教育。对身体健康因素误入邪教的人员,引导他们理智分析邪教反科学谬论和伪科学狂言,正确面对生老病死这一客观规律,积极参加健康科学的健身活动。加强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提高他们认识自然现象和规律的能力,帮助他们树立科学观念,掌握科学方法,用科学的阳光照亮其走出邪教的迷宫。二是加强无神论教育。对仍然迷信"鬼神"的群众,需加强无神论教育,培养其无神论观点。引导他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了解世界的本源,正确认识世界,正确看待社会。通过系统性、多角度地对邪教歪理邪说进行分析批判,促其进一步认清邪教教主大吹大擂的实质是为了神化自己。三是普及心理学知识。从对邪教"华藏宗门"愚弄信徒的心理技术手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只要我们具备一些基本的心理学常识,就很容易识破该邪教使用的卑劣手法,那不过是在了解人们心理弱点的基础上,利用一些心理技术,对人们的一种心理控制罢了。因此,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都应该重视对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工作,让人们从科学的角度正确认识和理解一些似乎让人感到十分迷惑的心理现象,不再被一些心理假象所欺骗,不再做别有用心者的精神俘虏。

  (三)倡导人文社会关怀,筑牢心理支持系统。普遍建立社会心理支持系统这是指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形成的,对需要帮助的成员能够及时给以关心、鼓励、帮助及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服务的社会系统。其工作目标是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成员的心理健康,发现心理危机及时介入解决,从根本上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一是关注群众生活,体现人文关怀。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转型时期所产生的一些利益重组、观念冲突、矛盾加剧等问题必然会触及到一些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剧了人们的内心矛盾,导致了各种各样的心理失衡。对此,我们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群众的生活,关注人们的基本生存需要。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那些有心理问题的人群走上被邪教组织诱惑的道路。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支持系统可以建立在家庭、学校、各种社会组织和社区之中,包括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等,建设的良好社会心理气氛,形成的和谐人际关系和有效的危机干预机制,从而帮助少数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真正使群众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温暖,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三是发展亲社会行为,更好融入社会。邪教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上存在,是因为它以某种方式满足了人们的心理安慰和缓解紧张的需求。在痴迷者回归正常社会的过程中,各级组织给予人本关怀,建立其对社会生活的正确态度,并使其需求通过社会正确途径得到满足,以形成亲社会行为,减少邪教的诱惑与影响。

  (四)弘扬社会正能量,优化社会心理环境。管理心理学告诉我们,要重视集体心理环境的建设,增强心理凝聚力,用正确的思想和舆论武装和引导群众,使人们产生被尊重感、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这样,在一个团结和睦的集体中,人们的心理就不易失衡。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研究和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其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全体社会成员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激励人们满怀信心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引导人们把个人价值追求和国家发展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但同时,社会道德风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假丑恶的东西,出现了事不关己则不闻不问的自私冷漠心态,社会成员之间的真诚交往越来越少。这也是部分"华藏宗门"信徒因看不惯这些社会现象,认为"华藏宗门"成员能互相帮助,亲如一家,从而陷入邪教泥潭越陷越深的一个主要原因。对此,要抓好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自觉抵制一切腐朽没落、愚昧陈腐的观念。三是加强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建设。社区(村)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基层组织,也是宣传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各级党政部门要在基层文化建设上多动脑子、多想办法,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如各种文艺演出、歌咏比赛、体育竞赛、道德讲坛、文化课堂等等,以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加他们对社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营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氛围,彻底铲除邪教赖以生存和蔓延的土壤。

《邪教检查表》与法轮功之比对

 这里的《邪教检查表》特指德国萨克森邦政府文化厅发布的鉴别邪教的17条标准。检查表前面原有这样一段引言:"你最近刚参加了一个新的团体,或是新的课程。里面的人对你都异常地好,你也发现你的价值观在几天之内,就突然变得不一样。这个组织真奇妙!等等,许多邪教都有一个特质,让你参与之后,立刻有幸福的感觉。下列的检查表中有17个项目,如果你要参加的组织或团体具有下面的特质,最好对于该组织有更清楚的了解(成立时间、"收费方式"、过去是否有过不良纪录等)之后,再行加入。"

  我们不妨以表格形式将这份《邪教检查表》与法轮功进行比对,看看二者的吻合度有多高。

《邪教检查表》内容

法轮功的相关言行

1.在这个团体中,你彷佛能找到过去一直在寻找的东西,他们非常清楚,什么是你在找寻的。

李洪志承诺信徒,修炼法轮功可以圆满成佛,去遍地黄金的极乐世界,得"大自在",要什么有什么;可以祛病健身,延年益寿,"青春长驻";可以获得特异功能;再不济也能获得常人"福报",做大官,发大财。

2.当你一接触这个组织,你对世界万物就有了全新的看法。

李洪志说,"我说我做了前人没有做的事",让信徒修去常人观念。

3.这个组织的世界观非常简单易懂,一目了然,并且可以解释所有的问题。

李洪志鼓吹"真善忍"既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和绝对的"真理";"(这部法)只要你去学,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只要你去修,只要你能够在法上去论说法,那就无所不能。"

4.你很难对掌握组织的全貌,事实上,他们也不允许你仔细思考或是检验。你在组织中新认识的朋友会告诉你:"这很难用言语解释,需要亲身体会,要不要现在就过去看看?"

李洪志称:"我的大法,我告诉大家,任何人不配去考验他。"他又说:"因为要稳定宇宙中一切众生他们心性所在的位置,重新摆放他们,就必须得使他们表现出来他们真正的心性标准,那么就不能让他们知道真象。"

5.这个组织有一个"大师"、"师傅"、"导师"、"老师"、"上师"、"╳师",只有他能知道宇宙或生命的真相。

李洪志先后让弟子称他"老师、大师、师父、师尊",他这样自吹:"把宇宙、这个人类,唯一能说清楚的就是我李洪志,任何一个生命都不可能。"(《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6.这个组织的教义才是唯一真实的、永远的智慧。社会上的科学、理性思考等,都会被当作负面的、恶魔的或是不够启发。

李洪志声称:"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科学的基点是错误的","人类的技术达不到更高的认识宇宙……但是,我们修炼的人可以看到,佛才是最高的科学家。"

7.外界对于组织的质疑,反而被当作是组织正面的证明。

李洪志胡说:"三界当中早的时候就是反着造的。这里没有正理……这是反理,行为行事都反。我们认为香的那边是认为是臭的,你认为是好事他都认为是坏事,没有正理……"

8.这个世界即将遭遇大灾害,只有这个组织才知道,要如何拯救地球。

李洪志胡说,"我们这个宇宙每次经历过久远年代以后,都会发生一起宇宙的大灾难。这一场灾难就使宇宙的一切,包括星球都能够毁灭,宇宙中的一切生命都可以毁灭。""地球第一次爆炸是我的师爷定的,第二次爆炸是我的师父定的,第三次爆炸是我来定的。我使点劲,让地球晚爆炸30年。"

9.参加组织的人才是精英,其他人都是病态与败类,除非他们愿意参加我们,让自己获得救赎。

李洪志说,"发展到今天人们完全变成了魔性大发的变异人,使众神对人完全失去了信心,这就是神为什么不管人了的主要原因""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

10.组织会要求你立刻参加。

"我们法轮大法……这是第一次拿出来,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拿出来传给人……""机会不等人哪"

11.组织会要求成员透过服装、饮食方法、自有的语言、严格的人际互动关系,将成员隔绝在社会之外。

李洪志鼓吹"去情",将弟子与他们的亲人隔开;鼓吹"去人心"、"去执著",声称"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要求弟子与常人社会划清界限。

12.组织会要求你与过去的生活断绝关系,因为这会阻碍你的成长。

李洪志称"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人","人的任何观念都是障碍","人的观念你得放下","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

13.对你的性生活有严格规范,例如由"上面"替你选择配偶、集体性行为或是完全禁欲。

李洪志一方面要求弟子"去情断欲",造成痴迷者的性冷淡和无性婚姻;另一方面又以"男女双修"诲淫纵欲,丑闻频出。

14.组织不断赋予你许多工作,并占去你所有的时间。你必须卖书、卖刊物、招募新成员、参加课程、静坐灵修……

李洪志要求弟子做好"三件事",无休止的"学法练功、发正念、讲真相",占用了弟子大量精力和时间。

15.几乎丧失了独处的时间,组织中的某个人总会整天缠着你。

李洪志用集体学法、背法,集体练功让弟子丧失大量独处时间,协调人或辅导员借助"比学比修"缠住并控制普通学员。

16.当你开始怀疑,为什么组织当初允诺的"成功"并未发生时,组织会告诉你,是你投入不够,或是信念不足,是你自己的责任。

大凡"圆满"支票兑现不了,"病业"消不了,"功能"显不出,李洪志总是在弟子身上找原因,无非是:人心未除,执著未去,正念不足,怀着"有求之心"(此外,还有"旧势力"作祟)。

17.组织要求你严格遵循教义与规定,这是唯一获得拯救的机会。

李洪志严厉要求弟子"不二法门","不能够掺着其他的东西乱修",告诫"大法弟子不能做到维护大法的作用是无法圆满的",声称"我度不了你,你就是地狱的鬼"。

  由此可见,法轮功与《邪教检查表》高度吻合。

邪教快速发展的秘籍及其心理机制

  邪教快速发展的秘籍及其心理机制(一)
    通过对识别邪教新途径的研究,使我们得以窥见到,邪教让信徒染上"传教癖",把他(她)们变成播邪教的"传教狂"乃是邪教能够快速发展的一个秘而不宣的关键性的秘籍,因此,识破和破译这一秘籍,弄清楚它形成心理机制,无疑会对遏制邪教的发展,防范邪教的传播,乃至最终消除邪教都会有有极大地裨益。 

  十多年来,通过对境内外一些有代表性邪教组织成长发展历程的研究,我们发现,举凡邪教似乎都能借助一套心理设计和心理伎俩,使信徒在传播邪教上处于一种成瘾状态,让他(她)们不管在什么场合,也不管是面对什么对象,都会自动地、狂热地、着魔似地布道(布邪道;宣传邪教的歪理邪说),禅精竭力地帮助自己所痴迷的邪教去物色和捕获信徒,从而使邪教组织得以飞快地发展和成几何级数的扩大。曾在大陆闹腾得很凶的邪教组织"呼喊派",就是靠了这一秘籍,在短短的几年内,迅速发展蔓延至河南、浙江、福建、广东、河北、内蒙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360多个县、市、区,一度蒙骗20多万无辜群众加入其邪教。由陕西省耀县农民季三保创立的邪教组织"门徒会",其发展速度之快也让人瞠目。它在几年之间就在陕西安康地区发展信徒3万多人,在湖北郧阳地区发展1万多人。在四川省发展10余万人,设立各级非法组织机构1万7千多个,在其危害最烈时,在15个省120个地(市)的681个县(市),发展信徒35万人之多。 

  一个由黑龙江省赵维山创立的邪教组织"东方闪电"(又称全能神、实际神、女基督派、七灵派、二次救主派、新能力主派、真光派、真道派,是邪教组织呼喊派最大的孽生组织),早在2001年11月,美国纽约的《时代杂志》就宣称,它在国内已有信徒30多万人。此外,日本、韩国、印尼、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及美国、加拿大等欧美国家亦有不少信徒,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跨国邪教组织。发展速度之快,令人震惊, 

  邪教这种极快发展的速度让我们不得不相信,邪教和邪教教主们确实掌握了一种让信徒对传播邪教成瘾的秘籍,正是借助这种秘籍,邪教才得以在扩大邪教规模,发展邪教组织上具有了足以令正统宗教望尘莫及和自愧莫如的独特本领。诚然,正统宗教也要传教,也要布道,但都是由神职人员、宗教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如神甫、牧师、伊玛目、阿訇、方丈、法师等这样一些宗教专职人员来进行的,并且也都是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绝不会不择场合逢人就布,有机会就讲。正统宗教的一般信徒都只是自己潜心修炼,找机会参加各种宗教活动。倘若你不问他,不是看到他经常去教堂、寺庙,去作祷告、去烧香拜佛,你还很难知道他是一个宗教徒。邪教信徒们的行径恰恰相反,他们由于受到邪教的洗脑和精神控制,个个都染上了宣传邪教的癖好,成了名副其实的"传教癖"患者,对传播邪教呈现出了超常的狂热,都变成了典型的"传教狂"。为了传播邪教,他(她)们无不都是自己掏钱,印制或购买邪教宣传品来四处散发,甚至冒着触犯大陆刑法的危险,制作大幅横幅标语,在公众场合鼓吹和传播邪教。"传教癖"患者们不仅逢人就大讲他信奉的邪教如何好,而且还四处出击,竭力去寻找可以被他们说服的对象,一旦找到,就会如获珍至宝,使尽一切交往手段,给你传播邪教的歪理邪说,死缠硬拉地要你信邪教,在行动上都表现出了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在内心则有若不逢人就传,见机会就讲,就会有一种如鲠在喉的心理感受。 

  在让信徒染上"传教癖",把信徒变成"传教狂"这点上,境内境外的邪教并无二致。日本奥姆真理教的教徒就是这样,他们在教主麻原彰晃被逮捕监禁,主要头目被判绞刑和无期徒刑,在全球对这一邪教组织的一片声讨中和在日本政府取消了它的宗教法人资格之后,仍然在疯狂地宣传奥姆真理教。日本公安研究厅的报告指出,奥姆真理教的信徒们又开始身着白衣白袍在东京街头转悠起来,他们正透过言行和互联网络,尝试联络旧成员、积极地广招新成员,企图东山再起。它的一些铁杆成员居然已经在东京等地又设置了15处办公场所,开设了16个培训中心,其中还有秘密印刷厂。不宁唯是,它的信徒们还在互联网络上用日语、英语、俄语设立奥姆真理教网页,在全世界各地传播教义,通过他们们的宣传,日本已有成千上万的青少年奥姆真理教的聚会,尽管参加这种聚会必须交10250英镑,但仍阻挡不住由奥姆真理教的信徒们的传教所引发的青少年对奥姆真理教的狂热。 

  中国土产的邪教组织"法轮功"其信徒更是这样,它在使用将信徒变成"传教狂"来为自己扩大邪教组织,从正统宗教那里争夺地盘这一秘籍上,较之奥姆真理教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是在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之前,笔者也尚不知法轮功为何物的时候,一次,笔者到一家牙科诊所看牙,遇上一个法轮功女信徒,她在那里如获至宝而又眉飞色舞地大谈法轮功怎么好、怎么神奇,整整谈了将近两个小时,如果不是轮到她补牙,让她不能动嘴巴,她恐怕要不知疲倦地一直说下去,其狂热的程度确实令人刮目,以至笔者当时觉得此女不是一个罕见的贫嘴婆就是精神有毛病。还有一次,笔者在公园木椅上小憩,过来两个五十多岁的妇女,老远就朝我笑着走来,十分主动地找我搭讪:"你慈眉善目,看样子一定是个好人,你知不知道有一种蛮好的功法叫法轮功。你要是修炼法轮功,一定……"我虽然非常气愤,但她们那种厚着脸皮找素不相识的人搭讪,昭然若揭地为邪教张目,拉人入邪教和完全义务地为邪教扩展组织的超强动机和积极性,却又引起笔者久久地思考:邪教教主们究竟用了什么方法让信徒们不知疲倦地为他传播邪教呢?能够等闲地看待这种现象吗?难道不是靠了通过无数个我所面临的这种现象,靠了这些染上了"传教癖",变成了"传教狂"的信徒,法轮功以及其它的邪教组织才得以以令人惊讶速度扩展成员,发展组织的吗?这只要看看还是在大陆开始对法轮功予以打击之前,它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已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39个辅导总站,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点,发展控制了220余万信徒的事实就够了。 

  "门徒会"的教主季三保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在驱使信徒成为邪教传教狂上却与李洪志难分伯仲。由于门徒会多在山区贫困农村发展,它的信徒的传教狂性更多的是表现在传教活动的吃苦耐劳上。"门徒会"总会"三肢体"之一的刘治平是这样讲述他当年是在怎样极端艰苦的条件下仍不减传教狂热的:"夏天出去传教,天气非常,比我们老家的天气得多,一时难以适应,为了传教,再难受都得忍受着,因为在信的人都知道,出来传教的人不是图吃图喝图享受,都知道是为了传教而出来的,根本不讲吃什么,喝什么的事。今天在这一家,明天到那一家,今天在这个村,明天又到那个村,每天都住在众人家里,早上不能睡懒觉,不论在谁家里,早上主人家起床你得起床。收割庄稼季节,你得帮人家收种庄稼干活。"尽管传教如此艰苦,他的传教热情也仍然半点不减,仍然从这村传到那村,从湖北传到陕西。 

  仔细分析境内外的各种邪教和它们的教主,就能看到他们都是激发信徒传教狂热的能手,个个都精于此道,这说明,各类邪教和它们的教主都无一例外的掌握了怎样激发信徒传教动机这一秘籍。因此,要有效地防范邪教的传播和组织的扩散,必须研究邪教把信徒变成传教狂这一惯用秘籍,研究这一秘籍所包含的心理机制。 

邪教对信徒情感改造三步曲

邪教之所以是邪教,其最大的危害就是改造了人的情感,让人没有了正常的情感,没有了正常人的正常生活所需要的习惯的情感认知。正是这种正常人的情感的被改造,才显现出了邪教的危害。同时,邪教教主往往以改造信徒的情感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经过近些年对国内外邪教的观察和研究,笔者将邪教的情感改造简要地归结为情感毁灭、情感构建、情感依赖三个阶段,只有当这三者全部完成之后,邪教的情感改造才算最终完成,邪教信徒就处于死心踏地、顽固不化、见了棺材也不落泪的状态。 

  ——情感毁灭 

  人是感情动物,不仅有喜、怒、哀、乐,而且有七情六欲。不仅对具有血缘关系的人,朋友、同事有同情心、怜悯心,而且也可能对与本人毫无关系的人产生同情心、怜悯心。 

  人的情感有的是与生俱来、基因中就有的,而很多情感则是后天培养和学习得来的。也正是如此,情感就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或种某说服将其从人们的头脑中去除掉。而要去除,甚至是毁灭一个人与人俱来的情感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但邪教教主往往就能做到。 

  邪教教主对人的情感的毁灭采取的手段看起来十分简单,但往往十分凑效。如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在毁灭人情感上就是"高手"。他本是父母所生,但他为了让信徒们毁灭与家庭、父母、儿女之间的亲情,他就大逆不道地喧称自己不是父母所生,父母不是他的父母,不知道自己从什么地方而来。并告诉他的信徒,你们的父母也不是你们的父母,也不要把他们当成父母;儿女也不是自己的儿女,也不需要当成儿女对待。之所以有这些人的存在,都是为了修炼而存在的。并且一再喧称要"去掉对亲情的执著"、"对七情六欲的执著"。 

  情感毁灭的过程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邪教教主会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给予信徒"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不断为你灌输、许诺你想得到的东西。如法轮功的"下法轮"、"法身保护"、"上层次"、"得福报"、"全家受益"等等。使得信徒虽然痛苦,但又在"不知不觉"中毁灭了情感。 

  正是邪教这种对信徒情感的毁灭,邪教信徒无一不是冷酷无情,无情无义之人。 

  ——情感构建 

  由于人是情感动物,即使是一种情感被毁灭,必须有另一种情感来填补或代替。否则,这个人就会一天都活不下去,就会成为行尸走肉。 

  邪教教主似乎深谙这一点。他们一方面极力、彻底毁灭信徒们的人类社会正常的、普通的、与生俱来的情感,但同时又构建一种新的情感,这就是所谓的"信仰团体情感"。 

  构建"信仰团体情感"也有层次区别。如在法轮功邪教体系中,以李洪志为教主,他是"师父"、"师尊","信仰团体情感"的建立和中心围绕着李洪志,以他为顶层。但李洪志现在逃到了美国,大多数信徒听不到他"讲法",无法与他接触,于是,就有了站长、辅导员、老师、学法精进的同修,由他们/她们建立起来的所谓学法、传法、弘法的"信仰团体情感"寄托组织。李洪志一再强调,只有"走出来"的活动才是有效的,个人"不出来"是"不精进"的表现。 

  显而易见,邪教的情感构建必须以情感的彻底毁灭为基础。情感构建的过程,是情感毁灭巩固、强化的过程。一般而言,邪教信徒处于这个过程,还没有完全构建起一种"信仰团体情感"的时候,教育转化或干预成功的基率是比较高的。反之,成功率就会低,甚至不可能。 

  ——情感依赖 

  美国著名作家康韦和西格尔曼认为:邪教信徒的所谓"没有情感",就是主动抑制自己的情感反应,最终会使自己变得麻本而没有感情。"最终的秘诀就是屈服","就能有效地获取成员的服从和依赖,从而最终稳固其控制。"而这里的所谓"没有情感"是没有正常人的情感,没有七情六情的情感。 

  显然,邪教信徒的情感依赖就是对邪教教主的依赖。著名心理学家和邪教研究专家玛格丽特.辛格认为:成员们为获得一种安全感和使命感,他们害怕离开,变得依赖教团。 

  这种所谓对教团的依赖就是一种情感依赖。邪教信徒经过情感毁灭、情感构建,在他们/她们的心目中、生活中、目标中,只有了所谓的教主给予的所谓信仰,情感中只有了给予他们/她们信仰的教主和教团——而信徒在表现形式上是依赖教团,但其实质是依赖教主。因此,他们/她们不能离开邪教组织、他们/她们无法离开邪教组织。因为他们/她们投入了太多的、甚至是全部的情感在邪教组织的信仰上,要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已经是不可能。 

  而这,正是邪教教主要达到和实现的目的。一旦信徒都完成了情感依赖,培养出了一种"无能、恐怖和依赖感",这些信徒就变成了"无条件服从那些被视为神圣合法指令的人",并且,"一个可供支配的代理人在没有外部控制时,也能可靠地持续执行集体意志而不会顾及他自己的私利。"

  无数事实表明,邪教信徒一旦到了情感依赖这一步,也就可称为"死不改悔"了。

邪教如何利用人们最基本的心理需求

 核心提示:2016年4月14日,总部位于英国伦敦的学术讨论型网站"对话网"(Theconversation.com)发表了黎巴嫩河谷学院的心理学教授、心理学系主任洛乌·马扎(Lou Manza)撰写的《邪教如何利用人们最基本的心理需求》一文。文章由反邪新剧《朝圣之路》引出话题,认为人们主要是渴望心灵慰藉才误入邪教,现将全文编译如下:

  黎巴嫩河谷学院的心理学教授、心理学系主任洛乌·马扎(Lou Manza)

  Hulu网推出反邪新剧《朝圣之路》(The Path),被《时代周刊》誉为"最精彩的电视剧",该剧主要展现的是类邪教信仰"美亚运动"信徒们在邪教头目卡尔的指示下寻求圆满的过程。

  作为纯粹的娱乐,此剧看上去大有可为。但正如有人会去研究人类认知以及为什么人们会相信在科学上存疑的观点,我更感兴趣的是卡尔的现实生活情况,具体来说,就是类邪教信仰头目所充分利用、并将他们挟裹其中的某些人群的需求。

  慰藉错觉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分多种形式,其中之一多年来已经得到了相当多的关注,即邪教可以提供心灵慰藉。

  加州理工学院的心理学家乔恩·帕特里克·佩德森(Jon-Patrik Pedersen)在解释为什么人们会被邪教吸引时认为,面对恐惧和不确定性,人们渴望得到慰藉,舒缓焦虑,寻求出路。

  就渴望本身而言,自我安抚并不是一个消极的特征。相反,我认为,这是一种有效适应性,使我们能够应付大大小小的压力。

  然而,邪教头目通过许下几乎不可能实现的诺言来满足这些人群的需求,在任何地方都无法得到。佩德森称,这可能包括"金钱无忧、心静如水、身健体康、长生不老"。

  邪教头目除了利用人们对心灵慰藉的渴望,在追随者的心理健康方面,也并非出于好意。

  美国精神病学家马克·班斯奇克(Mark Banschick)指出,邪教头目会利用思想和行为控制手段,断绝邪教追随者与外界之间的往来。

  这些手段实际上可能加重邪教信徒已有情感中的不安全感,鼓励他们为了自身及情感需求而完全依赖邪教组织。与此同时,他们时常被要求与非组织成员的任何朋友或亲戚断绝关系。

  这可能会导致生理和心理上的隔离,实际上恶化了许多问题如焦虑和抑郁,这也是最初邪教吸引人们入教的原因。

  焦虑和抑郁可能会演化到让人感觉难以逾越的强度,这让信徒们感到压抑。

  这种恶性循环,可能导致某种悲惨结局,如历历在案的1978年的琼斯镇大屠杀,当时有超过900人在教主吉姆·琼斯的监督下进行了大规模群体性自杀。1997年的"天堂之门"自杀事件,当时包括邪教头目马歇尔·阿普尔怀德(Marshall Applewhite)在内的39个人,因希望被运送到一个所谓的在海尔-波普彗星背后的外星飞船,过量服用苯巴比妥和伏特加致死。

  理性论据

  所以,一个人如何面对恐惧,而且避免类邪教组织的潜在危险?

  两个字:理性。

  为一个感性问题寻求理性解答并未一种新概念。不幸的是,理性并不像用来剥削情感渴求者们的那种抚慰手段具有直接吸引力。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在其1927年出版的《一个幻觉的未来》(The Future of an Illusion)一书中提到,宗教是用以安抚信徒的一个单纯的心理伎俩,以帮助信徒克服不安全感-,尽管他们接受的教义是不合理的。虽然弗洛伊德专注于主流信仰,但他所说的主流宗教的心灵慰藉的作用,与邪教中的心灵慰藉有着类似作用。

  弗洛伊德对此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呢?以理性的生活指南代替宗教信仰(此处指的是邪教),面对问题不避不让:是否担心自己的外表,饮食是否健康产,是否经常锻炼,人际关系是否紧张,是否能与你的伙伴坦诚交流达成一致。

  当然,也有人认为,弗洛伊德过于强调宗教的消极因素,忽略了潜在的精神上的积极成果,如稳定的关系、道德基础和生活满意度。

  但不可否认,情绪可以使人丧失清醒的判断能力,导致决策失误。

  例如,研究决策的德国心理学家格尔德·吉仁泽(Gerd Gigerenzer)曾研究得出了某种情绪反应在多种因素驱动下而产生的非常现实的后果。在2001年9月的恐怖袭击事件之后,2004年他对公路死亡人数做出分析时指出,袭击事件直接导致人们害怕乘坐飞机,对于许多仍然需要旅行的人来说,在前往目的地时,他们更愿意选择驾车而不是坐飞机。

  然而,2001年10月至12月期间,路上涌入的汽车导致了约350多人死于车祸。正如吉仁泽所言,"如果公众能够很好地了解灾难性事件的心理反应,可能会避免此类伤亡"。

  "用理性战胜了感性"并非容易,因为邪教一直存在着,尽管通过信奉邪教获胜的机会很小,但许多人情愿赌上一把,这也像坚持要求自己接受未经证实的癌症治疗方法(如尿疗法),这也证明了感性作为行为动机的作用。

  此外,这并非说,我们要随心所欲,虽然感性可以在许多方面可以丰富人类经验。

  但也不要掉以轻心,认识到使用逻辑达到决策的价值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当情绪驱动的选择可能导致负面的、改变生活的结果。

  那么在剧中,卡尔和他的美亚教将追求那条朝圣之路?我认为情感将胜出。这在电视的虚拟世界中,并无大碍。

  但对于我们这些从家中观看他们壮举的观众而言,也许这是个思考选择的机会:是否由我们的感觉这东西说了算。

如何运用好刑法三百条

 自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尤其是其中修正案第三十三条对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增加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加大了对邪教犯罪的处罚力度,对于打击涉邪犯罪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在重视运用"刑法"三百条时,注重处理好刑法总则与分则、新法与旧法的关系,不要仅仅拘泥于"刑法"三百条,使刑法在处理邪教组织犯罪问题上达到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下面就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作以论述。 

  一、处理好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 

  刑法体系由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组成。总的说总则和分则的关系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通与特殊的关系。总则统率分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分则不得与总则相抵触。刑法总则是刑法分则扩张事由,为分则提供一些普遍性的规定。 

  (一)刑法总则统领刑法分则 

  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等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具体体现为以下特点:

  一是概括性。形形色色的具体犯罪虽然各具特殊性,但特殊性中蕴含着共性。如果仅就具体犯罪而论以具体犯罪,就难以从宏观上把握具体犯罪的实质。刑法总则对具体犯罪问题进行科学的抽象和概括,提炼出有关的原则、规则和共性知识,从而使我们对具体犯罪问题获得更高层面的认识。《刑法》第二章规定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刑事责任,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及共同犯罪等。《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从上述法条表述中我们找到了邪教问题被确定为犯罪的条件,其一,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已经把推翻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列入到其所谓的"经典著作"中。全能神把共产党称为"大红龙",其终极目的就是推翻现行政府,以建立"神的国度"。其二,破坏社会秩序。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练习者非法聚集中南海事件。2012年底,全能神声称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信全能神教才能够躲过末日,全能神的教徒和警方对峙等事件。这些邪教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公然挑战法律权威,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其三,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201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全能神案。为宣扬邪教、发展成员,张帆等人在招远一家麦当劳快餐厅内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吴某某拒绝后,张某等人对被害人吴某某诅咒、殴打,致其当场死亡,最终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极刑。这种结果是大家不愿看到的,邪教不仅是伤害了个人,伤害了家庭,更伤害了社会,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二是指导性。刑法总则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抽象、概括于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的理论,因而,也就具有了指导对各种具体犯罪问题研究的作用。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在打击邪教犯罪方面,《刑法》总则中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性质与基本精神上、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的准则。《刑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分别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这些原则规范并约束刑法分则。 

  (二)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的具体体现 

  一是体现刑法总则精神。刑法总则阐述的是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有关的一般原理、原则。这些抽象的原理、原则只有通过刑法分则对具体的罪刑的论述,才能得以贯彻和体现,从而便于理解和把握。刑法第三百条(新修)具体规定了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从"组织和利用"的表述中可以看出此犯罪是符合故意犯罪构成。《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四条是关于故意犯罪构成的一般规定的体现,正是通过刑法分则才充分发挥出刑法总则指导定罪量刑的作用。 

  二是需要刑法总则原理。如前所述,刑法总则阐述的是抽象的原理、原则,往往给人以空洞的感觉;而刑法分则通过对具体犯罪问题的研究,使总则的原理、原则有了深刻的内涵与广博的外在表现。刑法第三百条中有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数罪并罚等规定都需要刑法总则的原理来规范。 

  二、处理好新法与旧法的关系         

  一切法律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关系状况制定的,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法律规范也需要不断地修改或更新。新法律取代旧法律,就出现了法的溯及力问题。在我国刑法中,"有利追溯"表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律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即国家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去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了某种当时是合法但是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当前的法律处罚他们。 

  针对邪教犯罪来说,刑法第三百条(新修)既规定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又增加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刑法第300条第2款),解决好新法与旧法的关系,不但对预防和惩治涉邪教犯罪极为有利,而且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民的人身财产免遭邪教的不法侵害。 

  一是罪名的新增有利于准确的量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其一,从故意犯罪的角度分析。对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怎样理解致人重伤、死亡,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如果是故意行为,就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三个法条相对比,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最高有死刑,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中的致人重伤、死亡显然是过失犯罪。 

  其二,从过失犯罪的角度分析。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从"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出对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同时,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针对第二百三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五条是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这个原则,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处罚,这种规定能够表明我国对邪教犯罪的"重典"之治。 

  二是量刑的细化有利于罪刑相适应。《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三百条的修改解决了自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对情节较轻的涉邪教犯罪一般都是采取治安处罚措施,很难起到震慑邪教犯罪的目的。首先,量刑层次分明。此次修改从三个方面规定了具体处罚的标准,一般的行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次,增加财产刑。邪教组织敛财骗钱的实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出现过,他们通过各种手段敛财,愚弄欺诈信徒、诱骗、强迫捐献。但怎样处置这些非法财物,以前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很多邪教组织聚敛的财物,供给个别人挥霍,即便判处刑罚,财产还在其手中,还可以用来成立和发展邪教组织。新修改刑法第三百条特别是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彻底切断邪教组织的经济来源。 

  三是重视注意规定的设置。刑法第三百条第三款: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一款是刑法中的注意规定。注意规定是在刑法已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司法人员忽略的规定。它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注意规定的设置,并不改变相关规定的内容,只是对相关规定内容的重申;即使不设置注意规定,也存在相应的法律适用根据(按相关规定处理)。一方面它旨在引起司法人员的注意,对上述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完全符合强奸、诈骗等犯罪构成,以强奸罪、诈骗罪等论处。另一方面,即使没有这一规定,对上述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也应当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可见,注意规定并没有对相关规定做出任何修正与补充。其二,注意规定只具有提示性,其表述的内容与相关规定的内容完全相同,因而不会导致将原本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也按相关规定论处。换言之,如果注意规定指出:"对A行为应当依甲犯罪论处",那么,只有当A行为完全符合甲罪的构成要件时,才能将A行为认定为甲罪。只要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符合构成要件时,才能以强奸罪、诈骗罪等论处;如果行为本身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规定,便不得认定为强奸罪、诈骗罪。所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三款是注意规定,它不会导致将原本不符合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要件的行为也认定为强奸罪、诈骗罪等。 

如何辨别你所信的是不是假“基督教”?

 核心提示:基督教福音派门户网站patheos.com网站于3月24日刊登了美国堪萨斯州马尔文兄弟会牧师杰克·威尔曼的文章《五大特征可判明你在的所谓教会实为邪教》。文章详细解读了邪教与正统宗教在五个方面的不同,这也是区别两者的关键所在。现凯风网将该文编译如下:

  如有下面五个方面的情况,则可判定你所在的不是真正的耶稣基督教,而是邪教!

  一、异常行为与教义

  邪教与正统耶稣基督教的定义恰好相反。邪教的行为与教义同主流教会差别很大。拿邪教的信仰与做法与一世纪时的教会(或当今的许多教会)一比较,就会被发现它存有很多问题。

  "邪教"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共同的朝拜、礼拜"(cultus)一词,其意思有"有人居住的"、"耕种的"、"被崇拜的"。"文化"(culture)这个词也是由"cultus"演变过来的。邪教一般有非正统或令人费解的信仰,典型的是崇拜某个人,或者信奉一些新奇的思想,与当地知名教会、教义大相径庭。邪教通常声称自己是正宗教会,但是他们往往是孤立主义者或严格控制教会成员,甚至抵制成员离开教会。邪教就在我们身边,有五大标准可判明你在的教会或你认识的人所在的教会是不是邪教,这样你就可以从中脱离出来,或警告那些在邪教中的人。

  二、新教义

  声称自己受主新的神启,或主给了他们新的教义的邪教分子多得数不过来。即使这是与《圣经》教导我们的"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经文背道而驰(新约-犹大书 1:3)。之前有人告诉我说,"主给我说,他想让我告诉你,你不是一个牧师,而是一个先知"。对此,我应该说:"主也给我说了,他书面告诉我让我远离你。"如果主想告诉我,为什么还通过第三方告诉我?主今天仍在告诫我们,但他不是通过新的方式或者一些人所说的主给的新真理,而是通过耶稣基督和神的语言(圣经)。《犹大书》就是讲叛教变节的。经中所说的"亲爱的兄弟啊,你们要纪念我们主耶稣基督之使徒从前所说的话",那就是"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不虔诚的私欲而行"(《犹大书》1:17-18)。这话今天应验了。

   

  亲爱的弟兄啊,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做放纵情慾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犹大书1:3-4)

  三、假教义

  当前,邪教带来了非常严肃的问题。他们玷污了曾经的信仰,散布他们人造的教义,其实上已成为魔鬼教义。他们教的不是个人救赎的方式,而是人为控制的方法。圣徒保罗在科林斯教堂告诫他们说"如果有人来给你们宣讲另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宣讲过的;或者你们领受另一神,不是你们所领受过的;或者另一福音,不是你们所接受过的,你们竟然都容忍了,真好啊!" (《哥林多后书11:4》);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但无论是我们,还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 ,他就应当被咒诅 (《加拉太书 1:6-8》。

  四、控制

  之前我写过的文章提到,邪教往往通过威胁、强迫或暴力的手段控制他们的成员。邪教或邪教领导者要求绝对的、完全的控制,告诉那些与他们意见不合的成员,如果不按主教说的那样做,终将会去地狱。控制延伸到每一位邪教成员身上;有时控制来自离开教会就会得不到救赎的恐惧,甚至是身体威胁。教化是洗脑常用的一种方式。邪教成员的生活还经常遭受监控。那里没有隐私、自己的思想和信仰,甚至可以描述为就像生活在一个封闭社团里或钢筋混凝土里面。很少有人进来,也很少有人可以逃出。完全可以肯定:撒旦有了自己的教会。

  五、监禁

  我研究过的许多邪教,它们都有共同的特征。其中之一就是他们想方设法将邪教成员与外面的世界或特别是与其它的教会隔离开来。他们还想让教会成员依附于教会或者将所有事依托于教主。他们通过定罪、威胁、恐吓,运用心理、情绪等手段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一些邪教成员被要求去做违法的事情;一个身陷邪教的标志之一就是经常在教主的指使下,做违反自己良知和圣经教义的事情。

  结论

  如果认识的人在邪教中,你必须警告他们尽快离开,因为那儿没有救赎,只有冒牌的福音。他们的福音不是来自神的恩赐或救赎(以弗所书 2:8-9)。

  原文网址:

  http://www.patheos.com/blogs/christiancrier/2016/03/24/5-signs-you-are-in-a-cult-being-called-a-church/

  背景材料:

  【www.patheos.com】网站简介:该网站是一家基督教福音派门户网站。Patheos.com成立于2008年,是全球宗教和灵修相关主题的首选在线对话平台,供大家探索和体验世界上的各种信仰,是数百万搜索与宗教相关的无偏见和可靠信息的首选网站。

  杰克·威尔曼(Jack Wellman),美国堪萨斯州马尔文弟兄会牧师,同时还是"基督教徒想知道什么"网站(What Christians Want To Know)的一名资深作家。该网站旨在帮助、鼓励基督教徒解决日常信教中遇到的问题。杰克·威尔曼著有《教孩子们福音》一书,在亚马逊网站有售。

  圣徒保罗:是基督教早期最具有影响力的传教士之一,基督徒的第一代领导者之一,被奉为外邦人的使徒。在诸多参与基督教信仰传播活动的使徒与传教士之中,保罗通常被认为是在整个基督教历史上最重要的两个人之一,并且是史上最伟大的宗教领导者之一。新约圣经诸书约有一半是有他所写。他在整个罗马帝国的早期基督教社群之中传播基督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