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星期六

法轮功之流岂能不受法律制约?

 法轮功邪教从思想、行动上对抗国家法律,将"法轮大法"视为"宇宙大法",将国家法律视为"人间小法";其教主李洪志藐视"常人"法律是最低一层的法,是机械地制约"常人"的"鸟笼子"。他曾说:"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正念的作用》) "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法轮功之流在境内外从"无所不能"的"主佛"李洪志到众多"精进"的大法弟子以及相关媒体等,无一不受国家法律的制约,岂能逍遥法外?

  一、违章"主佛"已认罚,藐视"常人"法律寸步难行。

  2006年2月27日,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在美国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这让"宇宙主佛"李洪志怎么也没有想到西方主子是如此的不给面子。对这一指控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发出传票(传票号为C-45847704),要求被告李洪志出庭,李洪志还自以为事,未能出庭受审,本想通过歪门邪道摆平;殊不知,法庭又开出拘传令,CALVINLUCERO法官又发出传票(传票号为C-46579413),送达被告,李洪志这下可傻了眼,无奈之下只能乖乖的通过电话与法官进行有罪答辩,对所有指控均表示认可,并受到法律的处罚。

  美国是法治社会,一切依律而行,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对于犯罪指控完全是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由于被告李洪志未按时出庭,藐视法庭和法官又受到了第2项指控,那该是罪上加罪。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2008年1月6日,李洪志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地区又因超速交通犯罪受地区法院处罚,缴纳了70美元罚款和61美元的诉讼费。黔驴技穷的"宇宙主佛"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两次违法的原始信息在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和新墨西哥州法院官方网站均能查询,法庭记录更是详实可见。由此看来,"宇宙主佛"李洪志也是跟常人一样没有隐身功能、也没有超常能力;李洪志移民出国并长期在国外生活,无时无刻不在受人间法律的制约,否则是寸步难行,其他大法弟子那就更不用说了。

  二、犯事弟子也不少,触犯"常人"法律均受追究。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实施精神控制,残害生命、泯灭人性,自焚事件铁证如山、血债累累,所谓的"救度众生"、"上层次"反而变成了杀人害命。1999年3月20日,河北陈德法轮功人员李亭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残忍将亲生父母当"魔"杀害;1999年12月16日,辽宁法轮功痴迷者佟岩因除魔将年仅6岁的女儿徐澈杀死在床上;2001年11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法轮功痴迷者傅怡斌,亲手杀害了深爱着他的父亲和妻子,将养育他成人的母亲用刀砍成重伤;2012年5月9日,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东杭格庄村村民丛龙学因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用菜刀将其亲姐姐丛翠莲杀死在家中。类似案例举不胜举,这正是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以及李洪志的"大法例外论"唆使,众多弟子助纣为虐,不惜以身试法,上演了一幕幕人间惨剧,害人夺命的大法弟子无一例外受到法律的严惩,充分暴露了法轮功邪教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恶本性。

  在世界各地大法弟子违法犯罪案例比比皆是,依据相关国家法律均受制裁。如:大法弟子武德中在越南被判刑、吴瑞荣在马来西亚被处罚、黄才华在新加坡被拘留等等。长期以来,法轮功频繁在世界各地"闹腾",讲"真相"、劝"三退",造谣惑众严重影响公共秩序。2009年10月5日,在新加坡鱼尾狮风景点一群法轮功学员集体"晨练"时,便衣警察突然行动,当场抓捕了"正在摆放展板"的4法轮功学员,并被带到中央警署审问、拘留。在宝岛台湾大法弟子金红甯,又名金红宁、金美珠,在网络上化名"小龙女",以修炼法轮功为名采阳补阴,勾引大陆地区的年轻男性法轮功人员,前后与大陆三名男子登记结婚;2013年10月24日,台中地方法院以重婚罪判处金红甯有期徒刑4个月;2004年1月21日,金美珠等法轮功人员到法国巴黎闹事,被法国警方拘捕。在中国针对法轮功在内的邪教犯罪更是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法轮功之流违法犯罪活动也是千奇百态,受到法律惩处的已不在少数。

  三、媒体侵权发声明,践踏"常人"法律自取其辱。

  违反法律就会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轮功媒体"项目"在李洪志的逼迫之下,为了生存置法律底线于不顾,明目张胆地盗取他人成果,侵犯知识产权。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11 年 2 月 25 日,法轮功的喉舌大纪元网未经许可,未同版权所有人沟通,盗用连载了中国著名表演艺术家、相声大师马季先生的作品《相声艺术漫谈》;马季先生之子、版权所有人马东向美国纽约法院就法轮功网站的侵权行为提出诉讼,美国纽约法院就此立案,并向大纪元网站发出传票。

  法律维护公平正义,法轮功自知侵犯版权违法的严重,也怕惹上官司、媒体曝光,大纪元即向马东先生提出和解,表示愿意赔付 8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50 万元),并公开承认侵权,希望马东先生撤销起诉。2013 年3月26日,大纪元发出《和解声明》,公开赔礼道歉,意图了结此事,免遭法律的追责。如此看来,法轮功媒体"项目"经营不好,李洪志说:"既然立足于常人社会,和常人社会电视台一样,那你们在管理上就要按照人类社会正常办法做。"(《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这完全是说一套做一套,侵犯版权是一犯再犯。2012年,新唐人电视台因盗播电视剧《鹿鼎记》、《雪山飞狐》,经版权方多次交涉;同年5月初,又遭泰盛娱乐公司向法院起诉侵犯知识产权。2014年10月24日,大陆艺人郭德纲和北京德云社在美国《世界日报》控诉法轮功媒体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郭德纲相声《好好学习》等音频、视频资料,进行非法宣传,对北京德云社和郭德纲本人的权益、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一贯侵权盗版成性的法轮功,屡遭追责,慑于人间法律的威严,自取其辱放下"大法"至高无上的架子,以至于屈膝告饶。

  四、攻击卫星又插播,挑战"常人"法律必遭打击。

  法轮功为了兜售邪教教义,宣扬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可谓是机关算尽,在天地之间来回折腾。经李洪志幕后精心策划,法轮功组织攻击中国鑫诺卫星,干扰电视节目信号,公然向国际秩序挑战,向人类文明挑战。这是严重干扰中国大陆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卫星正常使用的违法犯罪活动,违反了有关国际公约和民用通信的基本准则,危及国家安全,侵犯了公众权益。对此,世界各地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纷纷发表谈话或文章,强烈谴责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攻击中国鑫诺卫星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样的是法轮功组织插播电视节目、公众广播,李洪志还抛出《用正念看问题》,指使法轮功媒体煽动、教唆弟子疯狂实施插播违法犯罪活动。2002年3月5日,在吉林周润君等15名法轮功人员破坏并插播有线电视网络,传播邪教法轮功歪理邪说,分别被判处20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02年5月31日,在安徽孙蝉等8名法轮功人员插播宣传邪教内容,破坏有线电视网传输主干线,分别被判处1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03年6月,湖北弟子程涵因参与电视插播被判刑2年,程涵控诉法轮功将她变成"无情人";2007年7月,山东省烟台市警方破获一起外地法轮功分子与本地法轮功分子相互勾结,预谋在"7·22"期间从事有线电视非法插播活动的案件,策划者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4·20"电视插播案的主要组织者宋涛;2012年4月1日,吉林公安机关抓获3名非法运载卫星电视接受装备的法轮功分子,缴获大量电视接受和插播器材;2012年6月18日,犯罪嫌疑人、台湾居民钟鼎邦因向大陆邮寄广播电视插播器材并教唆大陆居民从事破坏广电设施的活动,伙同他人多次利用专业设备攻击干扰转播大陆电视节目的卫星信号,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江西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更为可恨的是法轮功组织插播肆无忌惮到极限,对关乎公众安全的灾害预警系统进行侵占,完全无视公众的生命安全。中国政府多次严厉打击法轮功插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了一大批插播广播电视的法轮功弟子,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广大民众的生活环境。

  五、非法滞留伪难民,亵渎"常人"法律休想逃脱。

  李洪志逃到海外,打起了非法滞留者的主意,利用"伪装难民"大肆拉人,策动非法滞留者以法轮功名义申办难民。这是与其滞留国移民法规相违背,与当前的西方法律、文明制度相悖,在世界各国引起公愤。2012年12月法轮功在美国联邦检察官对涉嫌为中国籍公民在美庇护申请造假的26人提起诉讼,其中包括6名曾替法轮功"伪难民"编造受迫害情节的移民律师;2013年3月8日,美国上诉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驳回了法轮功学员刘保金(音译)提出的"要求美国移民署上诉委员会重新审查其难民资格"的上诉请求。

  美国政府也一次又一次向法轮功组织假借"政治避难"、"迫害"搞非法移民敲响了警钟,法轮功的邪教面目也被各国政府及民众识破,世界很多国家对法轮功"伪难民"都进行了打击处理。如:新加坡多次清理入境法轮功成员,英国警方破获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来自中国的人以编造的理由申请"难民"身份"谎言工厂案",俄罗斯将中国法轮功人员驱逐出境,韩国法务部陆续对非法居留的法轮功人员进行遣返,澳洲、欧洲的有关国家都对以法轮功名义办理的非法移民予以遣返。毋庸置疑,法轮功也是惧怕西方洋人的"常人"法律,面临在海外生存空间不断紧缩,为了掩人耳目、迎合西方主子,"美东法轮佛学会"、"美西法轮佛学会"和"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曾经共同发布了一份《公开声明》,虚情假意,表面指责,实则默许"伪难民",变相的在推卸法律责任。

  当今法治社会岂能任其胡作非为、妄加诋毁?法槌之下法轮功邪教已是原形毕露、危机四伏,谎言谣言被揭穿,"走出去"没人理,讲"真相"没人信,发"正念"忒荒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轮功之流胆敢以身试法、危害社会,法律的利剑必将除人间之邪恶,守法坛之圣洁。

审查一下李洪志的“救人资格”

法轮功头目李洪志经常将"救人"、"救度人生"挂在嘴边,大言不惭地标榜自己"安排了大法弟子救众生"。他在一次"讲法"中向弟子宣布:"我就是来救人的,……我在救全世界的人……"俨然最高救世主。李洪志对弟子说,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救人的,必须有威德才行。李洪志模拟常人(即被救度者)的口吻说:"你没那个威德、你没达到我那么高,怎么救我?"这番"救人资格"论可以简化为:如果救人者不如被救者,就不具备救人的资格。 

  人们不禁要问:李洪志具备"救人资格"吗?若用上述李氏"救人资格"论来衡量,答案只能让"宇宙主佛"很沮丧:他绝不具备!就让我们从"德、能、知"(李主张"去情",咱就不提"情"了)三方面来审查一下李教主的"救人资格"。 

  李洪志道德败坏,有何资格救人? 

  李洪志一向夸大人类的道德问题,并将"法轮功"说成是道德净土,自诩为道德圣人。然而,李洪志恰恰就是一个最虚伪的道德大蠹。 

  他威逼弟子拒医拒药,导致千百生命过早凋谢;他诱逼弟子"走出来"与法律对抗,充当其邪恶政治的炮灰,致使弟子身心两伤,家庭不幸;他怂恿弟子去情弃孝,导致大法痴迷者普遍"躲妈妈"、泯亲情……是为不仁。他将参与法轮功功法拼合的早期合作者一脚踢开,将全部成果据为己有;他总体策划了震惊中外的"4·25"事件,事后却赖个精光,把责任全部推给了出头露面的骨干弟子……是为不义。他在法轮功受到社会质疑时,从不"循礼论理",而是密谋了多起大法弟子围攻机构、媒体的恶性事件;他面对周锦兴的数次邀辩,既不敢赴辩,也从未作过礼节性回复……是为不礼。他耍尽手腕偷改生日,却死命抵赖;他给弟子开出两年圆满、十年圆满、今生圆满等支票,但至今却无一兑现;他公开声明"永不反政府",一转身立马食言,叫嚣"解体中共"……是为不信。他偶尔假装讲课传功不收费,却设立功德箱,骗取更多钱财;他非法出版大法书籍和制售各类音像制品,大赚昧心钱;他暗示学员捐款,还通过家人或大法骨干明要暗索,大捞不义之财;他以他人名义组建公司牟取高额利润,偷税漏税……是为大贪不廉。 

  总之,残害生命、诿过于人、造假编谎、食言而肥、大耍无赖、贪得无厌,李洪志可谓道德极其败坏,人格极其卑下。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资格侈谈"救人"! 

  李洪志能力不如人,有何资格救人? 

  李洪志一向把常人贬得一钱不值,可他自己能力远不如常人,根本没有"救人资格"。 

  李洪志作为师父不如常人的老师或师傅。学生请教老师或徒弟请教师傅时,后者一般总会给予理论或实践上的指导,甚至是手把手地教。可李洪志往往因为无能而交白卷。当弟子为新唐人节目数量和质量的矛盾向他请教"如何把握的更好"时,他的答复是:"没有什么特殊的办法,师父不能给你们特殊的办法。"在某次"华盛顿特区法会"上,李洪志干脆就自动走下神坛,无奈地承认"没有办法,连师父都没办法了"。常人是"名师出高徒",大法是"庸师骗痴徒"。李洪志承认自己搞经营不如常人,于是他只能要求弟子老老实实地向常人学习:"实践证明,人的经营方式是很有效的,那为什么大家不做呢?""常人怎么做的、公司怎么经营的,你们就怎么经营"。显然,李洪志自认为不如那些经营、管理有方的常人,否则拥有无数法身的"主佛"何不亲自授徒、教他们经营大法实体?李洪志主抓"神韵"的糟糕业绩,集中地证明了他是个无能汉。吹过几天小号的"小来子",本以为搞文艺不在话下,谁知道"神韵"在他的折腾下糗事连连,败绩累累:什么弟子填场假扮观众喽,什么记者充数假称爆满喽,什么澳洲演出遭哄台喽,什么欧洲年年亏损喽,什么"第一秀"成了"地摊货"喽,什么弟子推票如做贼喽……一句话,没有最糟,只有更糟,没有最丑,只有更丑。    李洪志贬医却求医割除了阑尾,更说明他离开常人活不了。这方面论者已众,毋劳赘言。总之,李洪志能不如人,何能救人? 

  李洪志知识不如人,有何救人资格? 

  李洪志自吹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十分渊博:"很多人看过书(指《转法轮》)后都有一个想法,也有人讲:李老师有多大的学问哪?他把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历史、化学、物理、天体物理、高能物理、哲学,好象是很多范畴都概括進去了。人们觉的老师的知识很渊博……这些理论你无论翻遍世界上所有的书,你学了世界上所有的学科,你都学不到的。"如此自吹自擂,真不知世界上还有"羞耻"二字。 

  然而,这个无所不通的博学家,时不时闹出常识性笑话。最典型的是屡屡将"光年"当作时间单位:"我们现在用最大的望远镜去看的时候,看到的光景是十五万光年以前的事情。要想看到现在天体的变化,那得十五万光年以后才能看的到,那相当久远的。""银河系中发生的事情你说十五万光年才能看到,其实我告诉大家,说不定三、两年你就能看的到。"光年是长度单位,这样一个小学自然常识,李洪志竟然不懂。除了对"光年"望文生义而外,李洪志闹出的常识性笑话还很多:妄把"裂变"当作"聚变",杜撰"细胞排泄"概念,胡说"一切物质都是由水构成的",妄言"万有引力是由于地球旋转产生的",胡诌"海水不是水"瞎说"五百年前是元朝"……可谓笑话百出,无知之极。 

  李洪志喜侃好吹,张口不能自休,可语文水平很差,错别字、病句比比皆是,还自我解嘲为"随意所用",辩解为"文章的表面上不华丽,甚至不符合现代语法"。在他的笔下,以用词论,"程度"成了"成度","目的"成了"目地",助词"得"成了"的","绝不"成了"决不","重新"成了"从新","常年"成了"长年","真相"成了"真象"……以语法论,不明逻辑关系,滥用"但是"、"绝对"等。"主佛"语感鲁钝,在《再转轮》(即退团声明)中说出了"被动的被入团"这样的荒唐语;在《大法弟子必须学法》中,竟然将贬义词"喋喋不休"用在了自己身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李洪志的知识水平都烂到这种程度了,还好意思说要救人? 

  最后,让我们模仿"主佛"口气对"小来子"说这么几句:"你李教主要能救了我等常人,你得能到了我这层次才行,你得有这个德、能、知,你才能救了我。你没那个德、能、知,你没达到我那么高,怎么救我?" 

李洪志有没有“业力”?

提出这个问题,有两个触因:一是李洪志曾说,"人活着就会造业……得把自己洗净",大法弟子必须"在修炼中全部业力都修没了达到了纯净的成度,那才能圆满。"李洪志在简介和小传中称自己"8岁修炼圆满",理应是业力洗净"达到了纯净的成度"即没有业力了。二是"法轮功"网站上曾在一篇"师父加注"文章中说,"只要不是师父的原声,无论电子模拟的人声还是哪个人的声音,声音中都带有其人很大的业力和整个的思想,学员决对不能用它来学法,更不能拿出来流传。"据此反推,唯有李洪志的原声不带有业力。

 

  李洪志真的没有业力吗?

  要弄清这个问题,得建立共同的前提。首先得撇开"是否存在业力"的争议,其次假设存在"业力"还要撇开关于"业力"这一概念的纷纭歧义,姑且承认李洪志自己的用法(不考虑他对"业"或"业力"的本义的歪曲):"同时存在的还有一种黑色物质,我们这里叫作业力……做了不好的事,欺负了人,得到了这种黑色物质。"(《转法轮·炼功为什么不长功》)

  关于"业力"的坏作用,李洪志是这样说的:"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我们看到的情况是这样的:人为什么有病呢?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那个黑色物质业力场。它是属于阴性的东西,属于不好的东西。而那些不好的灵体,也是阴性的东西,都是属于黑的,所以它能够上的来,这个环境适合于它。它是导致人有病的根本原因,这是最主要的一种病的来源。"(《转法轮·治病问题》)显然,李洪志歪理体系中的"业力"是绝对的坏东西,是疾病、魔难和所有不幸的根源。

  李洪志忽悠弟子说,既然人生病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业力",那么,要根治疾病就得"消业":"有的人以为给人治病,祛病健身是做好事。依我看,都没有真正的把病治好,都是把病推移了,或者转化了,并没有给它拿下去。真正除去这一难,就得消除业力。"(《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谁能"消业"呢?别人都做不了,唯有他李洪志。

  "业力"既然是一种只起坏作用的"黑色物质",是否能够通过经得起反复验证的科学手段检测到它呢?李洪志没有说估计也说不出,何况"宇宙主佛"对现代科学一向很不屑。既然无法用可以反复验证的手段检测到"业力",那又如何能够确定一个人有没有业力以及业力的大小或多少呢?按常理说,只能由果溯因,由表象回溯内质。李洪志不是说"业力"是疾病、魔难和所有不幸的根源吗?那好,就以有无疾病、魔难,是否遭遇不幸来判断是否有业力;再以疾病、魔难、不幸的大小、多少来衡量"业力"的大小或多少。

 

李洪志治病的医药费票据

  李洪志为了表明自己是超凡脱俗的宇宙主佛,身无"业力",当然不会承认自己生过病。1999年7月25日,他在接受美国《新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从未去过医院,也从没生过病。"话说得很绝对。

  然而,事实雄辩地证明李洪志在撒谎!

  网友文君整理的《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在长春的就医史》(凯风网2009-10-13)告诉人们,李洪志"一旦生病就赶去就医,急诊、平诊交叉进行,直至痊愈为止","1983年到1990年,李洪志先后在长春市20家医院就医,在单位报销52次",文君对每次报销的具体金额都一一开列在案。

 

凯风网截图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文提供了李洪志1984年7月8日至18日因急性阑尾炎在吉林省人民医院外三科住院治疗的病案记录的多张扫描件,形成了不容否认的证据链。既然李洪志不仅生过病、看过医生、吃过药、打过针、做过手术,而且发病频率相当高,那么据此可以得出无可置疑的结论:李洪志不仅有"业力",而且"业力"不小。

 

李洪志做阑尾手术时的住院病历

  数年前,网友宝善寺要求李洪志当众验证其腹部有没有切除阑尾时的留下的伤疤,李至今不敢回应。李洪志经常看病还被割掉了阑尾,实在太过讽刺了。要知道,这尊"宇宙主佛"可是说过,"真正修炼大法的人,身上带的都不是常人的东西,常人得的病都不允许在你身上得。"(1993年《中国法轮功》)。他还狂妄地称:"一个神仙怎么能叫常人看病呢?常人怎么能看了神的病呢?"(2006年《洛杉矶法会讲法》)结果却是,李洪志自己选择了"去医院放弃过关",给世人留下了莫大的笑料。

 

《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截图

  看来,"宇宙主佛"李洪志身上业力太大,真是"黑浪滚滚"啊!

李洪志有套奇怪的“家法”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四大传统节日之一,这个节日融合了寒食节的传统习俗。而据史籍记载,寒食节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晋国,是晋文公为纪念忠臣义士介子推而设立的。在此节日即将到来之际,却想到了口口声声"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想起他悖理而行处置"大法亡灵"的一整套"家法"。 

  秘不发丧是对"功勋弟子"的奖赏 

  "法轮功"里没寿星,常见黑发驾鹤游。"大法"骨干虽然"亲佛近佛",虽然"精进",可"经师父调理过的身体"也少不了出毛病,那是"学法"熬的,"讲真相"累的。在这样的"气场"里混,焉有长寿之理?因此,细数这些"法轮功精英",竟有一大部分连五十岁都没活够就"圆满"了。佐藤贡、肖辛力夫妇是这样,"三退专家"李大勇还是这样,就连"佛亲"李继光也步了这些人后尘。他们都是"大法功臣",为"主佛"跑断了腿费尽了力,尤其是"三退专家"李大勇,愣是把买房的钱都"奉献"给了"主佛",弄得家里像水洗过似的。为安慰死人忽悠活人,他们的丧事不说吹三通打三通的大操大办,最起码也得办的像那么回事吧?可"主佛"却把这些人烦透了:跑着跑着就没气了,还怎能验证本佛"法身保护"的"神功"?这不明摆着是砸"大法"的锅、推"大法"的墙?但是,尽管如此,"主佛"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对其施以"学法不真"的训诫,于是便只好用"将功补过"的招数草草为其料理后事。这样一路推将下来,"秘不发丧"倒成了"大法亡灵"的最高荣誉。 

 

  "法轮功"骨干佐藤贡、肖辛力夫妇和李大勇、李继光 

  扫地出门是对倒毙街头弟子的了断 

  修炼"法轮功"真不容易,就是死也得挑个好时辰、选个好地界儿。如果把握不准,一辈子的"修炼"就会归零。活着做"法轮功"的人"主佛"倒是高兴,死了做"法轮功"的鬼那得看"主佛"乐意不乐意。有两个洋弟子因为不懂"佛心",愣是直挺挺的倒在了大庭广众之下,这一倒不要紧,生生的被"主佛"扫地出门。因为他们的死不但与"法理"不通,还有"毁法谤佛"之嫌。这两个洋弟子一个是俄罗斯的叶甫盖尼,一个是加拿大的瑞陶尔。2016年9月24日,叶甫盖尼与30多名"同修"在莫斯科中国大使馆附近"弘法"时突然昏厥倒地,其功友没有任何人立即呼叫急救车,领班的却说"脱下他的黄夹克,免得人们说这人是因为练法轮功才得病死的"。他就这样"与'法轮功'脱了干系",在4天之后死掉了。瑞陶尔曾于2002年在天安门广场参与"法轮功"非法活动,并因此成为当年度加国新闻人物。他是于2016年11月10日下午在加拿大温哥华抢劫金店时被警方击毙的,被击毙之前还在高呼"法轮大法好"。虽然有此"壮举",但"法轮功"媒体还是称其"患有精神疾病"且"在修炼法轮功后又信仰其它宗教",好像此人与"法轮功"没半毛钱关系。 

  

加拿大"法轮功"信徒瑞陶尔 

  "特务"是对自焚弟子的诬陷 

  《转法轮》的第一句就是"'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主佛"虽然善于说谎,但百密一疏,在这里还是因为说走了嘴而道出了半点实情:"大法"确乎是玄之又玄,处处布满陷阱,让弟子分不出哪儿是天堂哪儿是地狱。在2001年1月23日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中,当场死亡的"大法弟子"刘春玲本来是为"护法"而去的,求"圆满"的心也是满满的,因为要去"遍地都是黄金的世界",还带上了12岁的女儿刘思影,结果是母女双亡。以如此令人心碎的场面"验证法""讲真相",验证出的是"大法"的灭绝人性,讲出的是"大法"残害生灵,这怎能不让"主佛"恼羞成怒?于是,"法轮功"媒体嘴一歪,连带把这对可怜的母女也说成了"中共特工"。"特工"即为"大魔",自然就该"形神全灭"。以柔弱之躯焚身"护法"却横遭诬陷,想上"天堂"却被打入地狱,怎不令人唏嘘? 

 

"法轮功"痴迷者刘春玲和女儿刘思影 

  造谣 

  自从当了逃犯,"李主佛"干脆就撕下了"真善忍"的假面具,口口声声"除魔""解体",动辄就要"发正念"将人"形神全灭"。即使露出这般凶巴巴的样子,也没忘记"讲真相""控诉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为此还编造出"活摘"这样的弥天大谎。"法轮功"媒体以恶语造谣为能事,把迷途知返的"法轮功"信徒生生的说成"被警察迫害致死"。2010年12月15日,大纪元、明慧网等"法轮功"媒体发表题为《重庆杨俊被迫害致死,年仅十八岁》的文章,称杨俊12月初被拘押到沙坪坝区白鹤岭拘留所,12月13日被警察魏泽湘迫害致死,并"言之凿凿"地说"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人员致死的第3419起案例。"可是,当记者在杨俊家里见到这个迷途知返的青年学生时,杨俊却说:"我现在在新渝技校读书,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关心我,我一定不辜负魏叔叔的希望,努力学习,把丢掉的功课补回来,以优异的成绩报答魏叔叔。"杨俊还说,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4日,他一直被以前认识的"法轮功"人员非法控制。"法轮功给我带来了很多影响,比如恐怖和幻觉,使我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使我不能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如此真相,又何时见"法轮功"媒体讲起过? 

 

控诉"法轮功"罪行的杨俊 

  清明时节雨纷纷,那纷纷细雨是"大法亡灵"无尽的悔泪,更是天地之间无言的诉说:修练"法轮功"不光活着不得安生,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要获重生,就要尽快脱离坑人害人的邪教"法轮功"。

向李洪志索命冤鬼

清明时节,少不了坟前祭扫。据民间说法,祭奠之物可供鬼魂在阴间享用;然而,冤死鬼则不同,所谓"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说的正是这个。想那"轮界"冤鬼,数量颇大,若以类言,有多少冤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病死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法轮功"中"病死鬼"最多,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至少有2000名"法轮功"人员因拒医拒药而过早病亡。李洪志说病因"业力"而生,医生看病只不过将病根转移到另外空间,积攒多了要毁掉性命。唯有修炼法轮功,才能消业祛病。这个大法师父呵斥弟子"信你吃什么药?"于是,那些痴迷弟子真的相信,纷纷送掉了小命。别说是普通弟子,即使是精进的骨干分子也照样因病早亡。据不完全统计,境外法轮功骨干死于疾病的已经超过30人。其中如李大勇、韩振国、封莉莉、李国栋、兰多(美国西人弟子)、朱根妹、刘静航、剧玫、林逸明、李继光……皆因病早逝,祸根就是李洪志。日本的法轮功骨干佐藤贡、肖辛力夫妇双双病亡,分别只活了49岁和43岁,成了讽刺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短命鸳鸯"。这2000多名枉死的冤魂肯定会向李洪志索命的。 

 

 佐藤贡                 肖辛力 

 

  因病早亡的部分法轮功骨干 

  累死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2016年9月24日,俄罗斯洋弟子叶甫盖尼和30多位法轮功痴迷者一起,举着标语准备到中国大使馆进行鼓动宣传和抗议活动,可是还未到达,叶甫盖尼就晕倒并失去意识,由于耽误了抢救时机而猝死。在救护车赶到之前,法轮功活动的协调者已提前命令众信徒:"脱下他的黄夹克,免得人们说这人是因为练法轮功才得病死的。"据知情者披露,叶甫盖尼远途奔波,刚下火车,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当地法轮功组织赶着去"讲真相",可以说,这个洋弟子是劳累致死。他不该向李洪志索命么? 

 

  凯风网截图 

  吊死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宁做病死魂,不做吊死鬼,可大法徒成为吊死鬼的"不乏其轮"。如湖北省仙桃市郭河镇铁泥村的李道方,为及早"升天",2002年3月7日在自家房中上吊身亡,可惜没能圆满。余如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的武伯民,家住广州市荔弯区宝华路的朱德荣,重庆市九龙坡区巴福镇的王天文,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春雷二巷的杨小妮等,都是为快速圆满而做了吊死鬼。他们应该向李洪志索命,因为李洪志胡诌"肉身肮脏",天国不接受,痴迷弟子就想到了"弃身圆满"。 

 

网络图片 

  毒死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河北省易县独乐乡寨子村44岁的李炳月,为寻求"圆满"喝下剧毒农药而亡。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安州镇西向阳村的于秀芹,为快速成佛喝下半瓶乐果农药自杀身亡。湖北省武穴市梅川镇王胜村44岁的王艳珍,相信李洪志的地球毁灭说,为求"圆满"服用大量安眠药而自杀身亡。湖北省应城市25岁的徐思文,为验证法轮功能"保佑"修炼者的"法力",服下6包染发粉中毒身亡。桌子上的日记本末页写有"公元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凌晨二时副元神修炼圆满"的字样。他们若九泉觉悟,定会向李洪志索命的。 

 

  网络图片 

  饿死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湖北省安陆市李店镇粮油公司的王宏业,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迷上法轮功后,他不上班,不顾家,一心追求"圆满"。2007年12月,他在李洪志关于"最后","圆满"等"经文"的蛊惑下,一连六天不吃不喝用绝食的办法结束了生命。民间有"宁做撑死小鬼,不做饿死判官"的说法。王宏业为大法而饿死,要索命只能找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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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死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浙江省武义县阳坑塘村25岁的雷云进,习练法轮功后五迷三道的,常幻想自己要得道成仙了。盛夏的一天,雷云进口中念念有词,手里比划着练功的姿势,神色肃穆的一步一步向水库深处走去。十几分钟后溺水身亡。此外,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松林岗村9组31岁的龙刚,重庆市南川双河场49岁的张道远,都溺水而亡。这些"水路圆满"的痴迷者,一旦醒悟,定然会找李洪志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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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烧死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李洪志鼓吹"肉体肮脏",怂恿弟子弃身圆满,不少痴迷者选择了自焚捷径。2001年的"1·23自焚案"让刘春玲、刘思影母女送了命,此外北京市怀柔区的刘铮,山西省屯留县的李进忠、常浩驰,湖南常德的谭一辉,河南省息县项店镇曹集村的曹丽,河南省济源钢铁公司职工王保涛,湖北省红安县的刘杏桃,江苏省如皋市白梓镇的朱正峰,都企图"浴火成佛",结果都丢了性命,他们应该向李洪志索命。 

 

  摔死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法轮功痴迷者摔死鬼甚众。跳楼摔死的,有湖北省云梦县的熊爱珍,湖北省仙桃市的沈德明,浙江省兰溪市的周幼南,北京市丰台区韩庄子三里的李桂明,家住重庆市奉节县国税局宿舍的沈学娅,居住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李军峡,原在武钢情报处工作的郭晓锋,北京朝阳区的刘春华等人。跳井死亡的,有河北省武邑县审坡镇36岁的李清梅。跳崖死亡的,有家住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搬运西村134号的刘红英。这些"痴轮"本以为纵身一跳,就能"飞升"圆满,结果师父没接住他们,害得他们白白丢了小命。师父没给他们显示"法轮托住"神迹,也没有派法身予以保护,他们当然会向李洪志索命。 

 

  网络图片 

  闷死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四川省三台县的蓝绍维与妻子魏志华都是法轮功痴迷者,蓝为帮助妻子找回"元神",伙同几位功友为魏志华念法轮功"经书"驱魔,将魏志华手脚捆绑,用手和毛巾捂住了她的口鼻,整整念了两天两夜,导致魏志华因窒息而死亡。陈晓茗的姐夫李远根痴迷法轮功,几乎不要家庭,与妻子分居。作为小姨子,陈晓茗为了姐姐的幸福,多次阻止和举报李远根的违法行为,李远根认为陈晓茗是"破坏大法"的"魔",根据李洪志"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的邪说,2012年1月8日深夜2时,趁家人熟睡后,李窜入陈晓茗住房,掐住熟睡中的小姨子的脖子,致使陈晓茗窒息而死。这些闷死鬼知道背后真凶后,定会向李洪志索命的、 

 

媒体报道截图 

  撞死鬼要向李洪志索命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吹嘘修炼法轮功绝不会出任何危险,特别是不可能出现车祸。然而,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副会长金正浩、韩国"法轮大法学会"骨干全判烈、泰国法轮功骨干张孟业、西人弟子"大法捍卫者"曼斯等人都死于车祸。1998年7月4日,海南省8个大法弟子乘车去"弘法",与一辆大客车迎头相撞,结果,包括海南辅导总站副站长陈勇在内的7名大法骨干一命呜乎。这些撞死鬼若悟出"师父法身"纯属子虚,又怎能不向李洪志索命呢? 

  看来,李洪志被冤鬼索命,是躲避不了的。总有一天,"师父不在了",好让上述冤死鬼"幸灾乐祸"一次,您说呢? 

1999年“4·25”法轮功围攻中南海始末

 时间回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年,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形成一定社会规模,欺骗和操纵了一批不明其真相的群众后,逐步暴露出了对社会的危害性,尤其是从1998年后,法轮功对任何批评性的消息和文章都采取聚众闹事的方式对抗。他们无法无天,唯恐天下不乱,到处制造事端,直至发展到1999年"425"围攻中南海,向党中央,国务院发难。

  1999年4月25日,1万多名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内蒙古等地的法轮功练习者,有组织地聚集围住中南海,矛头直指党中央、国务院,严重干扰党和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和周遍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社会生活,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实际上在"425"之前法轮功组织已多次聚集滋事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1995年后,广大群众和部分科学工作者已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有所察觉,部分新闻媒体对法轮功进行了批驳,特别是法轮功获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其展开调查后更为恼怒。为此,法轮功在国内的主要头目李昌("法轮大法研究会"副会长)纪烈武等密谋策划,先后在北京、济南、重庆等地组织、指挥法轮功人员非法聚集围攻党和国家机关、单位等。据统计,超过300人以上的聚集围攻就达78次之多。

  "425"事件的起因是1999年4月初,天津师范大学校刊《青少年科技博览》刊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撰写的《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文章谈到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一名博士生因为练习法轮功导致送精神病院治疗的情况。就是这样一篇文章使李洪志感到有了闹事的借口。4月19日,众多法轮功练习者突然涌进天津师大教育学院静坐、示威。在李洪志22日到京的第二天23日,达到6300多人。但李洪志的目标不是天津师大。而是要造更大的影响,他的目标是北京,是党中央。经过李洪志及其骨干分子的策划,在24日上午李洪志离京前往香港前,北京等不少地方的法轮功练功点都已接到通知,要求第二天组织练功者到中南海周围"集体练功"。

  4月23日,李昌等人先后到法华寺李洪志的住处向其汇报了近期一些地方法轮功组织与当地公安机关、新闻单位发生冲突的情况,重点汇报了天津事件的情况,并将刊有何祚庥文章的天津师范大学校刊交给李洪志看。随后,他们就进行密谋策划,研究如何利用天津事件这个导火线,组织各地法轮功练习者到北京中南海上访,向中央施加压力,要求承认法轮功组织合法化。李洪志说:"要去中央、去国务院,具体怎么做你们看着办"。同时强调组织上访不要以"法轮大法研究会"和辅导站的名义,要把情况告诉学员,让学员们自愿去。人少了不行,要多去点,并批评去年围攻北京电视台的事就是人去少了,要是去的人多,问题早就解决了。并强调"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李昌说:"这件事由我来办"。他们还商议,如果北京要动,李洪志就得离境。

  4月23日,李昌主持会议,通报了天津事件的情况,称"天津的事直接波及到北京,北京必须尽快做出反应,要组织到国务院上访","不单是解决天津问题,而且是弘法和护法"。会上还传达了李洪志的旨意,议定了聚集行动的总体安排。一是到中南海聚集的时间定为4月25日;二是聚集的地点在府右街中南海西北门;三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人要去得多一些。四是不要以研究会和辅导站的名义进行,要把天津的情况告诉学员,使他们自愿去,个人行为、个人负责;五是对现场的安全、秩序、交通、卫生都要有专人负责;六是上述安排要在24日北京总站雍和宫学法例会上布置下去。同时决定要北京总站派人去天津了解情况。李洪志听了汇报后,对开会的情况和内容,表示同意。

  当日,在天津师范大学聚集的人数猛增到6300多人。李昌等法轮功骨干商定,"4·25"聚集中南海行动的目的:一是要求天津放人;二是要求解决练功环境问题;三是允许出版法轮功书籍。4月24日李洪志于当日13时30分乘CA109次航班飞赴香港。

  4月24日9时至11时30分,"法轮大法研究会"先后在雍和宫藏经馆胡同7号召开的北京总站、分站负责人学法例会,就4月25日到中南海的聚集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将聚集的具体时间定为4月25日早晨。要求北京法轮功组织配合天津行动,组织练习者去中南海找国务院解决问题。宣布了去中南海聚集的具体时间,并根据李洪志的旨意讲了几点注意事项:一是不要以研究会和辅导站的名义组织;二是学员参加"4·25"行动是个人自愿、个人行为、个人负责;三是不喊口号、不打标语、不散发传单、不得有过激言辞;四是对现场的安全、交通、秩序和卫生要有专人负责;五是防止有人在现场制造事端。制定一个聚集行动的具体方案,包括现场联系、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何解决等。

  根据"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部署,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等地法轮功练习者自4月24日20时始陆续到北京中南海聚集,至25日上午7时,聚集人数已达万余人,并且人数还在陆续增加。

  从25日凌晨开始,法轮功练习者一批批到达中南海周围。至25日上午,在李洪志及其骨干分子的策划和组织下,法轮功人员聚集人数以达1万余人,他们阻断交通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秩序。为了欺骗广大群众,他们还制定了严密的组织纪律,如不喊口号、不撒传单、不带标语,撤离时清理现场等。

  聚集期间,经请示了在香港的李洪志,郝**、周**、刘**等"法轮大法研究会"的5名代表,与有关方面负责人无理纠缠长达八九小时。在此期间,远在香港的李洪志多次催问向中央施压的结果。在没有得到李洪志的指令前,法轮功人员没有散去的迹象,在接到李洪志指令后法轮功人员才撤离。

  现在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425"大规模非法聚集事件完全是一起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有策略的向党和政府示威,显示其能量的重大政治事件。4·25"事件是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共同组织实施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李洪志在境外遥控组织指挥了"4·25"聚集行动。

  "4·25"事件已经过去20年了,法轮功也更加暴露了其邪教本质、撕去了其伪装。20年后的今天,境外的法轮功组织逐渐发展成为反华势力豢养的一股主要力量。国内绝大部分原法轮功人员在经过教育转化后脱离了法轮功邪教,但仍有少数顽固痴迷者在境外法轮功组织的遥控指挥下坚持邪教立场并暗中继续进行邪教活动。今天我们回顾"4·25"事件可以更清醒的认识到,邪教组织一旦坐大成势必将危害社会、危害群众,我们同法轮功等各类邪教的斗争远没有结束,切不可掉以轻心。

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 坚决防控化解涉邪教风险

 无论时光如何流逝,具有特别影响的历史事件总会被人们铭记,包括那些不愿触碰的痛点。1999年的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人员借口"上访""讨说法",围攻党中央、国务院驻地中南海整整一天,酿成了自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北京地区发生的参与人数最多的群体性事件。事后查明,这是一起由"法轮功"头子李洪志一手策划并在境外遥控指挥,境内骨干组织实施,多地习练者受蛊惑参与,向党和政府发难施压的邪教非法聚集事件,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要继续引以为戒,保持警钟长鸣,坚决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事件的发生,暴露了邪教的反动本质和严重危害。在以和平发展为主题的当今世界,邪教与恐怖主义、毒品并称为人类社会的三大毒瘤,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是其本质所在。"法轮功"神化、鼓吹李洪志,编造、散布歪理邪说,宣扬"地球爆炸论",毒害人们的身心健康,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事实胜于雄辩,回看臭名昭著的"法轮功",确实是祸国殃民、劣迹斑斑:通过非法出版、印刷、办班以及兜售邪教标识及制品,骗敛了巨额不义之财;实施精神控制,致使大量痴迷者拒医拒药而亡或自杀杀人,制造了一起起人间悲剧;秘密结社,层层培植骨干,建立全国性非法组织,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法律实施,窃取国家机密,聚众围攻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以攻卫星、搞"插播"等手段干扰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热衷插手国内热点事件,企图制造动乱,等等。境外"法轮功"组织还与反华反共势力、民族分裂分子等沆瀣一气,屡屡干扰高访,肆意诬告滥诉,制播政治谣言,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极尽妖魔化中国之能事。其活动之猖獗、手法之恶毒、表演之拙劣、危害之严重,可谓无以复加。

  事件的发生,促使我们思考"法轮功"坐大成势的深层次原因。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的一个时期,受国际上形形色色的新兴宗教运动、邪教泛滥及国内"气功热""特异功能热"等影响,曾经长时间销声匿迹的境内邪教活动又沉渣泛起。由此,"法轮功"这棵毒苗赖以滋生疯长。它打着"真、善、忍"的幌子,以祛病健身为名蒙骗群众,极力发展组织,快速在城乡蔓延。毋庸讳言,当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邪教缺乏应有的警惕,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软弱无力,这使李洪志招兵买马有了可乘之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法轮功"羽翼渐丰后,动辄围攻地方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但相关地方和单位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大都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做法。一次次的迁就和退让,使"法轮功"的气焰更加嚣张,闹事升级成为必然。

  事件的发生,揭开了新时期反邪教人民战争的序幕。邪不胜正,多行不义必自毙,历史自有其逻辑。"法轮功"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与党、政府和人民为敌,必然招致失败和灭亡。1999年7月,民政部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并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发布查禁"法轮功"非法活动的"六条通告"。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人事主管机关、团中央分别发出了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邪教斗争。经过各地各部门强有力的防范打击、教育转化和宣传揭批等工作,"法轮功"组织体系土崩瓦解,绝大多数习练者与"法轮功"划清界限后得以解脱,极少数顽固对抗、蓄意作乱者被绳之以法,一批批痴迷者经教育矫治迷途知返。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甘心失败,组织了一次次反扑,但其闹事图谋都被一一挫败。我们取得了压倒性胜利,牢牢掌握着斗争的主动权。

  窥一斑而知全豹,处一隅可观全局。"法轮功"问题的成功处理,是整个反邪教斗争的缩影,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和示范意义。我们深知,邪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打好持久战、攻坚战和立体战。要与时俱进,顺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反邪教工作。在党和国家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方案明确规定:"为更好地统筹协调执政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机制,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提高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形成工作合力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承担。"显然,这是相关领导体制的再优化,协调机制的再完善,工作力量的再整合,发出了深入推进邪教治理工作的明确信号。但是,境外"法轮功"媒体借题发挥,恶意曲解,大肆炒作,暗示其会被"平反",这纯粹是痴人说梦、自欺欺人。可以断言,已经牢牢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法轮功",永无翻身之日。纵使它今后再玩弄这样那样的闹事伎俩,也逃不出"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的历史规律。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要在反思中奋力前行,须臾不可懈怠。"4·25"事件警示我们,对待邪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防范在先、处置有效,必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必须全面提升网络环境下开展群众工作和对敌斗争的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切实用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政法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着力防控化解各种涉邪教风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