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  李洪志曾在2006年2月洛杉矶市讲法时说过:"有许多学员过去看见过我给常人治病,我根本就不需要动手的。我瞅瞅你就好了。瞅你的时候就打出东西去了,我从我身体任何一个部位都可以打出神通去。打出去之后你那儿马上就好。"对于这段话可简单表述为:李洪志先生神通广大,看病不需要动手,瞅瞅你就好了,因为身体能打出神通,病灶部位立马就好。事实果真如此吗?请看事例:

  李洪志的大妹夫李继光,原大纪元集团副总裁,2009年因肾衰竭病重时,李洪志曾批准其悄悄(因违背法理而采取不得已措施)住院。不幸的是虽经多方医治无效,还是于2012年5月上旬病亡。

  龙泉寺行政主管韩振国,主要负责龙泉寺土建工程及李洪志的生活起居,是李洪志的贴身亲信,因患有肺癌于2010年8月21日死亡。

  上述二人是李洪志身边的人,肯定让李洪志"瞅"过无数遍,诡异的是二人仍然病亡。难不成是李洪志"瞅"得次数太多太频,打出去的"能量"太大,导致病情加重、恶化,抑或是打出的是负"能量"致其加速死亡,或者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本事,属于信口开河随便咧咧,那还是请大法弟子来作答吧。"
"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宣称,人有病是前世业力造成的,是"业力轮报" ,"练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按照李洪志"法理"的解释,修炼法轮功就能自动消灭病毒和业力,但现实如何呢?

  林逸明,澳门人,法轮功地区组织头目,1997年习练法轮功。林逸明是李洪志的亲信和金主,对法轮功做出过卓越贡献。林逸明2014年下半年出现便血症状,不去医院治疗,开始"消业"。2015年4月病情加重,被确诊为结肠癌晚期,但林拒绝医生的化疗建议,坚持练功"消业"。虽亲自跑到美国乞求李洪志"发功"治疗,但经李洪志亲自发功施治并声称已将林身上的"业力""魔物"悉数驱除,终因癌细胞扩散,于8月2日不幸病亡。

  武汉法轮功修炼者熊克波、蔡云琴夫妻俩,在多年前,熊就闹有胃病,妻子蔡云琴也患上胸部积水的毛病。1996年,有人告诉他俩,练功"消业"病就会好,他们习练上法轮功。2015年3月11日,拒医拒药的蔡云琴病情加重,但依然坚持"消业",最终离开人世。丈夫熊克波则坚持认为修炼之人修得不够,没有完全消除"业力"才导致妻子死亡。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消业"说的倡导者李洪志却在生病时,打针、吃药方面样样不落。据《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在长春的就医史》所载,1983年到1990年期间,李洪志先后在长春市19家医院就医,到单位报销医药费用48次,特别是1984年7月8日,李洪志一清早就跑到吉林省人民医院,将体内阑尾割除,期间住院10天。1999年公安人员曾在李洪志家中发现治病的拔火罐。"
  法轮功创立以来,有关法轮功的论述数不胜数,,既有李洪志和大法弟子编造的,也有反邪教专业人士撰写的。书有这么多,见解更是众说纷纭,争论的焦点无外乎"法理"的正确与否。而在法轮功拥趸者看来,法轮功的"法理"无疑是至高无上绝对的真理。而对于普通人来说则纯属歪理邪说,胡编乱造,毫无科学依据。孰对孰错,大家你来我往,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但究竟"法理"正确与否,让事实说话或许来的更有说服力。
"  弟子受罚,"神仙"管,也许是弟子"业力"太大;盟友受到法律制裁,"神仙"李洪志也无动于衷,也许是不愿意管"常人"的事,然而,"神仙"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该不会受到人间法律的奈何吧?然而,事实无法掩饰。

  1999年7月29日,中国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公缉【1999】0102号,1999年7月30日)。面对中国公安部的通缉,已经逃到美国的李洪志仍然怕得要命,后来据李洪志本人在《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回忆,"它们也会控制坏人找到我……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车里面,每天都在走。我写的诗'车行十万里',实际上就是那个时候的情况。"2006年2月27日,法轮功头目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随后,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至此,所谓的"主佛"不受人间法律的管制,还有人信吗!?"
"  "大法研究会"成员李昌、姚洁、纪烈武等法轮功骨干,被中国政府依法判刑,李洪志除了忽悠弟子:"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大法坚不可摧》)外,别无办法。而实际至今为止有哪位弟子圆满了呢?

  李洪志的盟友同样摆脱不掉法律的制裁。

  远的不说,就说近期回国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审判的闫永明吧,他可是法轮功的铁盟友。

  闫永明本身是经济罪犯,可是逃亡国外以后,企图通过法轮功包装获得难民的身份,逃脱法律的制裁。为此,闫永明除了暗地里资助法轮功外,还高调掏钱举办一系列活动为法轮功站台。可是就是这么一位为法轮功付出了重金的盟友,最终,"主佛"也没有帮他一把,更没有让他摆脱人间法律的制裁。据中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1月12日报道,经中国和新西兰执法部门密切合作,"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嫌犯,潜逃海外15年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
"  近日,温哥华太阳报、卡尔加里先锋报等媒体发布了加拿大法轮功人员瑞陶尔因抢劫枪械被警方击毙的消息。再一次,验证了邪教法轮功抵挡不了人间法律的事实。然而,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却多次吹嘘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神"、"主佛"、"创世主",他的"法轮大法"高于人间的法律,他们不受人间法律的制约。回顾过往,看看所谓的"神"究竟能不能抵挡人间的法律?

  李洪志的弟子被法律制裁的事实比比皆是。

  上面提到的加拿大法轮功人员瑞陶尔,自2000年就开始修炼法轮功, 2002年2月中旬曾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试图张开支持法轮功的横幅而被捕,被中国遣返。而此次企图抢夺店内枪械,刺伤店员与警员,还与警员肉搏抗捕,在遭击毙时,还大喊"法轮大法"好。可是,就是这么虔诚的弟子,"神仙"李洪志的"法身"也没有显灵。

  其实,境外弟子受法律制裁,"神仙"李洪志无能为力何止此一个瑞陶尔呢?

  在新加坡,法轮功人员李英的永久居民证被吊销,熊昌磊和萧邵永的学生证被吊销,同为法轮功人员的聂淑文被禁止入境,遣返台湾;在韩国,法务部逮捕了一名法轮功人员金某,另有约60名法轮功人员面临被遣返;在印尼,法轮功人员卡托·马查理(Gatot Machali)因无证广播被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在越南,法轮功成员武德中和雷凡谭因非法播发广播节目被判3年和2年徒刑;在俄罗斯,法轮功出版物被法院裁定为极端主义出版物;在雅加达,法院驳回法轮功申请合法地位的请求……"
"  李洪志所做的一切落脚点就是"用户",即所有发展对象。只要"用户"稍稍表现出兴趣,就立即会被邀请参加"体验",如参加法轮功的集体学法活动等。而一旦决定加入,就得按照"市场"规则,交纳"管理费"(比如李洪志"出书",弟子们都得出钱;比如做"项目",也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比如李洪志在龙泉寺造宫殿,很多人得"自愿"上门当"义工")。而且在这场"交易"中,李洪志还制定了一条"霸王条例":只准进不准出!如果有哪个"用户"不满意法轮功的"服务",有意向退出,那就得承受李洪志魔鬼般的诅咒:"不管你是谁,今天我度不了你,你就是地狱的鬼!"意志稍显薄弱的,便只能忍气吞声,直至彻底失去利用价值。

  可以看出,这个貌似各取所需的"邪教市场",其实是一边倒的欺骗和压榨,弥漫着污浊和肮脏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