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

邪教界敛财高手吴泽衡

 邪教教主敛财,各有"特长",真所谓蛇有蛇术,鼠有鼠道。然而,假如在邪教界评选敛财的全能王,我看非华藏宗门教首吴泽衡莫属。不能说所有邪教主的敛财术,吴全都能娴熟运用,但若论敛财的伎俩,肯定是这位"吴觉皇"最多。吴自封"皇中皇",在敛财方面,他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擅长"多种经营",花样百出,还真是高手中的高手。且看"吴觉皇"的敛财术有多少。

 

吴泽衡束手就擒接受审判

  入门拜师他狮子张口

    吴泽衡招收弟子时,大多要收取拜师费,有时候是他自己亲自收取,有时候则由核心护法弟子代为收取后转交给他。拜师费一笔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据江苏一名女弟子回忆,拜师那天,除了花1000元买僧衣,还给师傅包了一个6699元的红包,才完成拜师仪式。

  平时"供养"他雁过拔毛

    每逢吴泽衡的生日,成道日,佛诞日,春节,中秋节,其母亲生日等时节,他都会授意心腹弟子散布消息,其余弟子则会纷纷来"奉献"。据了解,弟子给吴泽衡的供养费,少则一两百元,多则成千上万元,其每次生日收的礼金达数十万元。据并不富裕的弟子赵某(化名)控诉,"在吴某衡及其弟子的蛊惑下,生日有两次各给了2万元,吴泽衡有次暗示说手头比较紧,我又给了3万元,请一尊佛像花了10万元"。真是雁过拔毛啊!在珠海九洲大道一小区,吴某衡有一套190多平方米的房产,这里是他居住、设立佛堂、作为活动据点的地方。而这套房是吴的一辽宁弟子出资130多万元为其买下的。此外,还有弟子卖房、卖厂为其"供养"。

  "借钱"偿款他有借无还

    2000-2010年,吴泽衡因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经营罪锒铛入狱,出狱后,他被法院追缴200多万元罚款。为此,他在微博散布信息,称师父遭受迫害,又没有钱,因此向弟子借钱。仅仅3天时间,就筹集到300多万元。可吴某衡筹到300多万元"借款"后,至今都未上交给司法部门,钱反被用来买了理财产品。如此有价无还,分明是抢钱嘛。

  强占"干股"他黑心分红

    吴泽衡利用佛教为幌子,发展大批富商为弟子,并在深圳专门成立了"华藏企业家联谊会"。他劝说、聚拢一批有钱的弟子办实业。他让弟子们出资几百万元在深圳开了一家御膳馆,他以自己有饮食秘方的知识产权为由,占了50%的股份;让弟子们出资在珠海开了一家佛具店,他以自己有"戒坛方"设计专利为由,占了50%的股份。真可谓"分了红利,彰显黑心"。

  "霸王条款"他盘剥弟子

    吴泽衡告诉弟子,他可以通过《易经》测算股票涨跌。按照他的要求,很多弟子找他帮忙买股票,而他却规定,如果股票赚了,就算推荐3只股票,2只跌、1只升,也要弟子从升的股票盈利中抽成10%,如果股票跌了则会找各种借口圆谎,代价由弟子个人承担。如此"霸王条款"让吴泽衡无本生利,稳赚不赔。

  兜售"法器"他强行摊派    吴泽衡通过制造散布地震等谣言,兜售宣称经其开光加持拥有"躲灾避难"功效的法器。2010年,他在珠海开办佛具店,通过制造散布灾难谣言,向弟子兜售所谓的开光法器戒坛方、"大日如来"佛像,并强制摊派销售任务以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差价牟取暴利。

 

高价卖给信徒的法器

  强卖"圣物"他自定天价

   2013年11月底,吴某衡指定要为7名办企业的弟子各刻制一枚黑檀木印章,并为其加持,声称拥有法力,每枚收费5.5万元。7名弟子均购买了印章,让吴大捞了一把。吴还高价向信徒推销"圣物"——他的字画、僧衣等。2010年,吴某衡通过半哄半吓,让弟子张某某购买其一幅亲笔字画,价格高达50万元,真是天价啊!

  伪托"培训"他昧心发财

    上世纪90年代,气功热时,吴泽衡就开始办班收弟子,有些人追随至今。一名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吴泽衡说要给华藏企业家联谊会的20多名弟子网络授课,讲什么"全息养生",借机敛财。3月23日这天,吴与22名企业家弟子进行了网络"法会",仅网聊数小时就每人收费5000元,一次就敛财10多万元。这哪是在聊天,简直就是抢啊!

 

吴泽衡以"培训"为幌子敛财

  高价"闭关"他用尽心机

   吴泽衡告诉弟子,只有闭过关的弟子,才会成为教派的中坚力量,而修炼到一定层次的弟子才具备闭关的资格。有弟子透露,吴泽衡会要求弟子闭关以作为修炼的一部分,大部分普通弟子闭关都是在几个核心弟子家中举行,只有高级弟子才会有机会到师傅家,由师傅亲自教导闭关。闭关是要缴纳费用的,最便宜的也要几千元,能到师傅家闭关一次,则需要花费上万元。

  伪装"神医"他财迷心窍

    吴泽衡财迷心窍,什么谎都敢撒。他吹嘘自己被聘任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科研组副组长、特聘研究员,且在中央保健局挂名,等等,谎称为许多领导人和弟子治愈了癌症和疑难杂症,可他所编造的替徐向前治愈顽症的谎言被打假斗士方舟子无情戳穿。吴泽衡经常以神医身份给弟子开药方治病,一个药方收费几千元不等。吴还推行"全息医学",号称可以用所谓五行、气息等治疗癌症,一个疗程数十万元,大敛昧心财。

 

吴泽衡编造"神医事迹"的铁证

  "御膳"骗钱他形同奸商

    在吴泽衡占股50%的深圳弘熙御膳馆,共有7道菜,价值从2000多元至6000多元不等,最便宜的"清肺饮",其实就是普通糖水,也要2000多元一位。席间所吃的乌鸡,在其微博上称之为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原种鸡",是乌鸡鼻祖,珍贵异常,一只鸡的成本就要1000多元。后经走访了解到,他口中的原种乌鸡,不过出自惠州的普通养鸡场。这些常物标价奇高,说是能够沟通宇宙能量,扣合五行,包治百病。如此,"经商"敛财,形同奸商。

 

吹嘘"弘毅御膳"的治病神效

  综上所述,吴泽衡像八爪鱼一样到处伸手,见钱就捞,其花样百出的"多种经营"昭示了他的极度贪婪,不愧邪教界敛财的"全能王"。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吴泽衡最终落入法网,被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这是他应有的下场,可受到吴泽衡伤害的个人和家庭,创痛并未消除也永远不可能彻底消除。奉劝世人:远离邪教,警惕吴泽衡这样的骗子,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法律无用”邪说让弟子飞蛾扑火

 

瑞陶尔习练法轮功的照片

  来自外媒的最新消息称,加拿大法轮功成员瑞陶尔因抢劫枪械被警方击毙。不可思议的是,瑞陶尔在被警方击毙前,还反复高喊"法轮大法好"。可笑的是,法轮功并没有保护他,反而再次坐实了法轮功就是祸害生命的罪魁祸首。本文试着从三个方面分析法轮功怎样把瑞陶尔一步步引入绝路的。

  开始,瑞陶尔在法轮功蛊惑下"上窜下跳"

  成功不是一蹴而就,没有人随随便便成功!李洪志曾鼓动大法弟子要勇敢地站出来"讲真相",走出去"弘法",这样才能增加功力,迅速"上层次","早日圆满"。画了这个大饼,非你不宠。于是,那些想上层次的信徒就极力为法轮功鼓与呼。瑞陶尔便是其中一位。2000年时他开始习练法轮功,曾于2002年2月中旬到天安门广场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在这次活动中,他试图张开支持法轮功的横额而被捕。他在被捕时重复大叫"法轮大法好",遭扣查20小时后,被中国遣返。据《温哥华太阳报》报道,瑞陶尔在2002年时一度因法轮功而成为加国新闻人物。瑞陶尔也曾接受《卡尔加里先锋报》(Calgary Herald)访问,谈及他如何修炼法轮功。

  近年来,一些痴迷信徒在法轮功蛊惑下一如瑞陶尔这般"上窜下跳"的丑行也屡见不鲜。如有些痴迷者以街头"脱衣舞"的方式,向行人展示印有"法轮功"字样的内衣;或者在公开场所、居民小区绿地上"打坐练功"。等等,其肆无忌惮的丑恶表演常令人作呕。

  自作孽,不可活。像瑞陶尔他们这般兴奋的"上窜下跳",分明就是飞蛾扑火。

  后来,瑞陶尔在法轮功蛊惑下"走火入魔"

  在本案中,瑞陶尔"走火入魔"状可圈可点。如闯入温哥华市Bentall St. 2830号的Canadian Tire店公开抢械伤人;逃走时,瑞陶尔又挟持一名82岁顾客为人质,且刺伤抓捕他的警员;在被警方击毙前,瑞陶尔竟然下意识地反复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

  近年来,练法轮功"走火入魔"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案事件经常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练法轮功为何易"走火入魔"?有关精神病学专家、心理咨询专家指出,"走火入魔"实际上是一种神经症或精神病,这些人受李洪志"神"、"救世主"等暗示性的蛊惑,其权威性在信徒中已牢不可破,久而久之使他们产生盲从性和迷信心理。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法轮功信徒的意念和思想活动被改变,意识范围缩窄,极易出现"入痴入迷"的情况,进而"入魔",极易走向极端。

  截至目前,法轮功非正常死亡人数已达2400多人。正如美国著名邪教问题研究专家里克·艾伦·罗斯在其《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一书中披露:法轮功通过多年的传播和影响,已波及到中国乃至世界上百万人的生活。瑞陶尔栽倒在正义枪口之下,这个悲剧完全要由李洪志承担。

  "法律无用论""法身保护说"鼓动着弟子"飞蛾扑火"

  进一步分析瑞陶尔"上窜下跳"、"走火入魔"最终导致被毙的原因,就不能不提李洪志鼓吹宣扬的"法律无用论"和"法身保护说",这一对邪说相辅相成,互为作用,常常让入教者不能自拔。李洪志曾这样忽悠弟子:"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我今天所教你的,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社会所有的学说和一切常人之法"。这些"法律例外说"、"法律无用论"等歪理邪说也恰恰成为瑞陶尔"把法轮功修炼行为独立于法律之外"屡屡挑战法律的绝好理由。

  "法律例外说"、"法律无用论"亦无非是为李洪志推销他的"法身保护说"扫平障碍。李洪志告诉弟子,他的法身不仅不计其数,无处不在,如"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而且功能齐全,无所不能,如"师父有许许多多的能力,我有无数的法身,都在解决着大法弟子应该解决的事情,正法中解决正法的事情,在做许许多多的事情","我的法身什么他都能够做。你不修炼他不管你,你修炼一帮到底"。李洪志无视法律、攻击法律、玩弄法律,用所谓的法身来忽悠弟子,也常常把瑞陶尔这样的痴迷弟子推向极端。

  瑞陶尔死不足惜!但这一结局完全是李洪志欺骗的结果。悲乎哀哉!

法轮功骨干如此不堪一击

生老病死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整个自然界是生生不息、不断繁衍的动态过程,每个人都无法脱离。生病吃药看医生这样看似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对于法轮功练习者来看却是对法轮的亵渎。

  对广大法轮功习练者造成最大危害的就是李洪志对生病就医的态度。他认为人生病是业力引起的,即前世做了坏事。生病之后,要耐心忍受,可通过"发正念"等一些我们难以理解的方法来缓解病情,企图通过治病消除业力。直到其生母病逝,秘不发丧,并草草处理后事,事实证明,李洪志的"业力"说是无稽之谈。

  且看国外一些大法弟子的生命也是如此不堪一击,从2001年开始,肖辛力在日本法轮功组织中公开身份为日本《大纪元时报》记者,还担任"全球营球受迫害法轮功委员会日本发言人"、"日本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发言人。

 

肖辛力

  佐藤贡公开身份为《大纪元时报》编辑兼记者,他积极组织参加法轮功宣传煽动活动,在《大纪元时报》多次编造谣言抹黑中国政府。佐藤贡曾出现在日本的声援"三退"集会上,传播法轮功炮制的"苏家屯集中营"谎言。佐藤贡奔走于日本国内,追踪报道法轮功的反华集会游行活动,吹嘘神韵演出的神奇魅力,"工作"非常卖力。

 

佐藤贡

  然而,1959年出生的佐藤贡死时才49岁,肖辛力死时才43岁。夫妻俩死前都相信法轮功"发正念"能治好病,相信李洪志的"法身"保护、他们死前还参加法轮功集会游行,被法轮功榨干了最后一滴血。

  肖辛力死后,其家里人也不敢对外说,甚至连骨灰都没见到。两个人从此销声匿迹,人间消失了。

  林逸明(Lin Yiming),男,澳门人,1997年习练法轮功,澳门法轮功邪教组织头目。在林逸明影响下,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均痴迷法轮功。

 

林逸明

  林逸明2014年下半年出现便血症状,今年4月病情加重,被确诊为结肠癌晚期,但林拒绝医生的化疗建议,一直坚持练功"消业"。林逸明对李洪志十分崇拜和相信,李洪志也亲自为林"发功"治疗,并声称已将林身上的"业力"、"魔物"悉数驱除。不幸的是,因癌细胞扩散,林逸明于8月2日病亡。林逸明病逝后,李洪志要求封锁消息,没有举办任何哀悼仪式。

  此前,法轮功已有多名高层骨干病亡,而且都是秘不发丧,可见"法轮功"组织欺世盗名的本质。

  2014年3月2日,法轮功"三退"中心负责人李大勇因急性肝坏死病亡,享年50岁。

 

李大勇

  2012年5月,法轮功所属大纪元新闻集团副总裁、李洪志大妹夫李继光因病死亡。

 

李继光

  林逸明、李大勇、李继光等都是李洪志的亲信、肱骨之臣,面对他们接二连三病亡,不知李洪志该作何解释?

  孙浚,香港法轮佛法学会前会长,是香港最早接待李洪志的法轮功人员之一。他长期患病,但受李洪志修炼法轮功无需治疗邪说的影响,一直拒绝入院治疗。2011年1月,孙浚因病情加重,被家人强行送入医院,于春节期间病逝,终年72岁。

  朱贤溢,(英文名:CHU YIN-YAT)男,1962年4月12日生,香港九龙法轮功活跃成员、香港《大纪元时报》编辑。 2009年4月20日,朱贤溢突然病死。

  朱贤溢突然病死引起"香港法轮佛学会"人员的思想混乱,多数人因此议论纷纷。香港法轮功组织头目简鸿章担心"朱病亡的消息会在香港学员中产生巨大的波动",简鸿章及"香港法轮佛学会"采取了封锁消息的办法,要求"佛学会"成员封锁消息,将知情面控制在骨干成员的小范围内,不得擅自传播。简认为,美国"法会"召开在即,香港法轮功组织不能为此事造成思想混乱。

  梁达方,香港法轮功成员。梁达方患泌尿系统疾病,2007年11月起全身浮肿,无法行动并伴随间歇性的昏迷。但梁及其两名姐姐(均是法轮功成员)一直拒绝就医,只让功友到其家中"发正念""消业",导致病情迅速恶化。2008年1月14日,梁达方因器官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李洪志在书中说,他是唯一洞悉宇宙奥秘的人,其实,他的东西都是剽窃。在上世纪90年代,信息不是很畅通,人们难以对不同的学说进行比较并找出相似之处。但在今天,对于广大民众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只要捅破一层窗户纸,就可以一下清醒。

  即使法轮常转,生命依然轮回,从古至今,人类的繁衍一直是在生生不息地进行着,地狱除名,可以圆满,纯属笑谈。

打李洪志脸的二封信

 在不远的过去,电子邮件、MSN、QQ、微信等现代还没有流行的年代,书信往来就是人们最好的沟通工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虽然号称"宇宙主佛",但在哪个不远的年代,包括他的家人也是用书信与人沟通。但,就是这不起眼的书信,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揭了这位"主佛"的丑事。 

  给蒋晓君的亲笔信 

  李洪志出道初期鼓吹自己有有遥视功能,能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他还向弟子承诺"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 

  然而,他在给原海南法轮功辅导站站长蒋晓君的一封亲笔信中,却暴露了其诸多神通的无能。这还得从上个世纪90年代说起,1998年的7月4日一早,张一军、海南辅导总站副站长陈勇、海南总站农垦分站负责人许峰等一行8人开着一辆海马旅行车出发了,因为法轮功计划在三亚举办"修炼交流"大会。当这辆满载大法弟子的汽车行驶到海南东线高速公路171.3公里时,竟与对面驶来的一辆客车迎头撞上。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大客车直接歪道在路边,车上三名乘客受伤。张一军等人乘坐的海马旅行车则彻底解体报废,8人中7人死亡,另有1人重伤。 

  由于蒋晓君不了解实情,于是就打电话给北京的"法轮大法研究会"报告: 8个人全死了。 

  为稳定海南法轮功人员的心态,第二天(7月5日),李洪志便给蒋晓君发来亲笔传真信。信中最后写道:"师父知道你们的心,其实你收到我的信后,我那八个弟子已经圆满在他们的不同的世界里了。"近日,这唯一"圆满"且活在世间的张一军在凯风网现身说:"我是亲身经历者,我的事就可以说明,李洪志编造了一个天大的谎言。"是啊,李大师的遥视功能呢?他当初咋能这么糊里糊涂的写了那么一封所有弟子都圆满的信呢? 

    

  李洪志亲笔信部分截图 

  母亲的求情信 

  李洪志自称"宇宙主佛",八岁时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的特异"高人",他还曾豪言万丈的说道,"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全世界的人我都能管"等诳语。 

  

李洪志母亲为李洪志所写请调信 

  但李洪志,未"出山"前,却显得十分无能,多次走后门请岳父、请妹夫帮自己调动工作,甚至还多次请自己的亲生母亲出面来进行斡旋,2015年05月12日,凯风网独家曝光了1972年10月31日李洪志母亲为给其调动工作,写给解放军八一军马场领导的亲笔信。(《母亲为李洪志调工作求人的亲笔信(二)》)信中,李洪志的母亲卢淑珍女士言语卑微,十分客气:"经常到家去麻烦你。我从思想上非常感激,等待小李回来决忘不了你。""在李洪志调转问题上,还得麻烦周主任帮忙到底吧!""请在百难之中伸出手来帮助小李调回长春。"等等。行文至此,我们不禁要问,这位宇宙最大,能管理所有人的主佛,咋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四处求人呢?这位宇宙最大的BOSS为啥还亲自请老丈人、妹夫帮自己调动工作呢?还是因为宇宙主佛是唬人的招牌呢? 

利剑高悬,拿妖镇邪

 2016年10月14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对谢丽华、唐净梅等4人,制作散发法轮功邪教宣传品,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一案进行审理,并分别依法判处谢丽华、唐净梅等四人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联想到近几个月来,凯风网陆续发表邪教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刑的消息。如:《甘肃永昌男子参与门徒会邪教组织被判刑4年》(10/24,按表示为2016年10月24日,以下类推)、《九江一男子宣扬邪教法轮功被判刑》(10/11)、《舟山两名法轮功人员因传播邪教宣传品获刑》(10/08)、《重庆南川区15名门徒会邪教成员被判刑》(09/28)、《山西河津两名"血水圣灵"邪教人员获刑》(09/30)、《袁明宪制作传播法轮功邪教宣传品被判刑七年》(09/22)《内蒙古两人散发法轮功邪教宣传品获刑》(09/19)、《陈建军散发法轮功邪教宣传品被判刑》(09/07)、《广西昭平县破获一起"全能神"邪教案件》(09/07)、《武宁县8人制作散发法轮功邪教宣传品被判刑》(08/30)、《石嘴山市5名"门徒会"邪教人员获刑》(08/29)、《甘肃庆阳"门徒会"邪教分子获刑3年半》(08/16)、《重庆一男子利用互联网制作邪教宣传品获刑》(07/27)、《宁夏永宁县4名法轮功邪教人员获刑》(07/25)、《刘文远等5人散发法轮功邪教宣传品被判刑》(07/25)、《三名法轮功人员利用伪基站宣扬邪教被判刑》(06/24),等等。

 

 

  很显然,这些案例正是实践或落实《刑法修正案(九)》的结果。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完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加大对邪教犯罪的处罚力度。修改后的刑法300条,提高了法定最高刑,增加了附加刑、数罪并罚,以及对组织、利用邪教等蒙骗他人致人重伤等处罚规定且降低了对涉邪教犯罪的处罚下限。这一重要的刑法修改,如利剑高悬,起到了拿妖镇邪的作用。下面结合法律的"四大作用"来作简要阐述。

  首先,法律的"明示作用"告诉人们,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是法律严禁和着力打击的犯罪行为,这条红线触碰不得。这次修改,提高了法定最高刑。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法定最高刑由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无期徒刑。去年10月30日,备受关注的邪教组织"华藏宗门"案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教教首吴泽衡等5人分别获刑。其中,吴泽衡被法院认定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数罪并罚,被处无期徒刑。吴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三条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就意味着,邪教犯罪者将自食恶果,最严重的将在牢狱中度过余生,并且是人财两失。总之,刑法加大对邪教组织犯罪的处罚力度,将处罚下限降低上限提高,就是要体现出法的严厉和无情,就是要让违法成本大于违法收益,就是要让邪教分子知道,法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使他们畏惧法律,不敢随意挑战、藐视法律,在以身试法之前得好好掂量掂量。

 

"华藏宗门"案一审宣判 邪教教首吴泽衡数罪并罚被处无期徒刑

  其次,法律的"矫正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事实表明,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邪教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可以使其违法行为得到强制性的矫正。这次刑法修改案的"三个增加"有相当强的矫正作用。即增加了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增加了数罪并罚的规定,对利用邪教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予以数罪并罚;增加了对组织、利用邪教等蒙骗他人致人重伤的处罚规定。这就使得那些幻想"重罪轻罚"、"多罪单罚"的人受到震慑,罪后受刑者也更能够在法律改造中接受教训,重新做人。2016年3月25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法轮功案件,犯罪分子张某、冼某、黄某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判处1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某、冼某、黄某当庭认罪服法,表示不上诉。她们还真诚地悔罪,表示"我后悔,我应该相信科学""希望大家不要学我"等。对于张某等人来说,法律就起到了及时而有力的矫正作用。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邪教案件

  再次,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人是理性的动物,都有利弊的考量,在行为之前,通常都会考虑: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拿邪教犯罪来说,"经济支撑"是重要的一个因素。相关刑法的原条文没有附加刑,现条文增加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体现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因为该类犯罪行为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或一些犯罪人打着政治权利的幌子欺骗,蛊惑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参与到犯罪为中。因此,"抽空其经济基础"之类的条文,更好地适应了预防和惩治涉邪教犯罪的需要。此外,对邪教违法犯罪人员的量刑贯彻轻重有据,引导潜在的违法人员"自我惕戒"、"自我中断恶行",就能起到预防作用。比如,浙江舟山两名法轮功人员赵飞舟和胡汉涛因为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获刑,电脑、打印机、手机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2016年7月13日,普陀区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被告赵飞舟有期徒刑4年;胡汉涛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故判处胡汉涛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一审判决后,赵飞舟不服一审判决,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0月初,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飞舟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依法终审栽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赵、胡二人获刑,对当地一些处于违法犯罪边缘区的邪教人员是一种震慑,对胡汉涛的从宽处理,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宽严相济的一面,这就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

 

宁夏西吉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门徒会"邪教案件,18名被告当庭表示服判

  又次,法律的"最终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这次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三条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条款解决了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与刑法相关规定的衔接。这就告诉人们,如果从事邪教活动,情节轻也难逃"法律制裁",让普通邪教成员难存侥幸心理。2013年12月28日中国政府决定废除劳教制度,对一些情节轻微的邪教活动处理困难,让一些普通邪教信徒心存侥幸,他们认为发几张邪教宣传品、散布几条邪教谣言,可以打一打法律的"擦边球"。从今往后,不管是谁,只要从事邪教活动,无论情节轻重,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使一些心存侥幸的普通邪教分子感受要想不受法律制裁,最好远离邪教活动。这样也就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秩序,保障了民众的人身安全与其他利益。例如,被告人孙仕连曾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窝藏罪,2003年2月25日被浔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在公安机关审查起诉及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坦白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2016年6月27日,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孙仕连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对扣押的法轮功宣传品,予以没收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销毁。对孙仕连的判决,打击了邪教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自网络

  综上所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邪教犯罪的修改,重申了法治精神,顺合了民意国情,震慑了邪教人员,事实已经证明必将继续证明,只有依法治邪,才能真正收到"利剑高悬,拿妖镇邪"的良好效果。

扒开门徒会“暖男”的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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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热词"暖男",常常用来指那些像煦日阳光那样,温暖又体贴的男子。交"奉献金"就能上天堂、会员可以互相照顾扶贫济困、通过练功就能驱魔治病……长期以来,门徒会披着一张"暖男"的皮,把自己伪装成穷人之友。可是,"暖男"伪装下的他们,却将信徒捐款据为己有,创业致富沦为以商养教的工具,会员小病不医拖成大病,终让世人看清门徒会温情伪装下,那扭曲疯狂的真实嘴脸。

  "奉献金"实被中饱私囊 

  多年来,门徒会打着"奉献金"的旗号,对民众说:"世界末日快来了,地球要爆炸,那时饥荒、瘟疫、地震、硫磺火等各种灾难会使三分之一的人死掉,只有门徒会的信徒才能消灾避难保平安,才可以进天国得到永生。"而途径,就是把所有的钱都奉献给"神",而且交的"奉献金"越多,越能证明对神的忠诚,才能尽早拿到登上天堂的"户口本",消灾避祸。对于"奉献款"的使用,教会向信徒们承诺:"奉献款"将全部用于"看顾"和"周济"信徒。所谓"看顾费"是给教会组织人员发工资,"周济费"则是发给家庭贫困的信徒。

  据凯风网记载,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轩岗村麻栗树农民李老柱,为了让门徒会能带自己到极乐世界中去,并获得永生,瞒着妻子把养牛、种甘蔗挣的1万多元钱作为"奉献金"奉献给了"门徒会"。而像他这样,傻乎乎交出血汗钱的门徒会信徒不在少数。

  "奉献金"真的能让神帮助信徒们升上天堂吗?非也!这些钱都到哪里去了呢?真相竟然是,"奉献金"偷偷溜进了门徒会骨干的口袋。最近,湖北十堰警方破获了这样一起案件,让人惊讶的真相是,陈世富、石学平、张吉中、严平等人利用门徒会的"奉献金",从2011年至2014年疯狂敛财数千万元,而使用过程则是随意挥霍:陈世富私自取出50万元在湖南与他人合办养猪场;2014年母亲去世时又私自拿出4万元用于办丧事;在此之前陈世富曾经从信徒捐款中拿出20万元资助自己的堂弟在武汉做生意。另外还拿出20万元在湖南汨罗给自己和家人买了一套房子……

  看似提升信徒幸福感的"奉献金",实为邪教骨干中饱私囊的"致富源"。

  创业致富实为以商养教 

  提倡"创业致富"、"扶贫济困",按理说,这该是最励志的故事,但是门徒会却"跑偏",鼓励信徒办企业经商,赚了钱再帮助教会其他"弟兄姊妹",以扩大自身势力。

  据媒体报道,门徒会内部因为种种纠葛分类为4个教派,互相之间竞争激烈,拉拢信徒、壮大实力是各派的心头大事。潜藏在湖南、湖北发展信徒的门徒会骨干陈世富号召信徒根据个人专长创业致富,信徒们就兴办汽配厂、服装厂、养猪场、超市等事业。为确保创业成功,尽管部分"弟兄姊妹"开的超市里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鼓励周边信徒都到"弟兄姊妹"的超市里购物消费。一些小超市经营得不错的,一年能"奉献"数万元。

  帮助信徒创业致富,真的是为了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了吗?非也。这些钱都到了谁的口袋?据警方通报,仅是陈世富一伙,通过为"神"捐献,4年内迅速为门徒会邪教聚敛了7000多万元财富,以期达到"以商养教"的邪恶目的。

  看似发财致富的"贴心"之举,实为门派之争白热化的牺牲品。

  "祷告治病"实为害人丧命 

  长期以来,门徒会打着"祷告治病"的旗号,称生病时魔鬼扑身,通过"祷告"可驱魔治病。不少门徒会传教人在蛊惑旁人入会时都会说:"你加入我们的组织以后,生病就不用到医院,不用吃药打针,你的病会自然好。这样,你看就可以为你的家庭节约许多钱啊!"

  2009年,百里杜鹃金坡乡村民付桂花夫妇早年日子过得殷实,自从听信传教人蛊惑,加入门徒会后,整天不务正业,生活拮据,家庭贫穷。2010年,付桂花夫妇原来就检查出的心脑血管疾病加重,由于痴迷"门徒会"邪教,认为生病不用打针吃药。因而不按医生的嘱托按时检查和吃药,导致病情越来越来恶化,加之夫妇两人每天都要喝大量白酒后进行祷告,最终病情迅速恶化,直至一命呜呼。

  "祷告治病"真的能让信徒无疾病困扰?非也!像付桂花夫妇这样,抱着治病的愿望依附门徒会的信徒不在少数。而"门徒会"提倡的"祷告治病",更是让不少受蒙蔽信徒有病不就医。1995年统计数据显示,仅湖北省郧西县就有18人因此贻误治疗死亡。

  看似善意体贴的背后,实为"祷告要命"的邪恶行径。

李洪志的法身能保护谁

 据新西兰stuff新闻网站23日报道,中国"百名红通"5号逃犯、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伟哥之父"闫永明近日将回到中国,接受当局调查。消息既出,再一次引发了李洪志"法身"究竟能保护谁的质疑。

  李洪志法身不能保护弟子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过,"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但是,从凯风网上披露的40例境外法轮功骨干弟子的死亡案例看,李洪志的"法身保护"并没有奏效。李大勇、韩振国、佐藤贡、封莉莉、全判烈、朱根妹、金正浩、张孟业,等等,一个个无可奈何地死去了,他们一个个死的不明不白,当他们或者被病痛折磨得死去活来,或者遭遇车祸,或者高空坠落时,李洪志的法身哪里去了?是李洪志根本就没有什么"法身",还是李洪志的"法身"打瞌睡了?即使是没有死去吧,当大法弟子高兵在新加坡因涂鸦法轮功反宣品遭受六记鞭刑时,当大法弟子菲修炼法轮功落入老鸨淫窝受难时,李洪志的"法身"可曾施以援手?曾经言之凿凿的承诺成了骗人的鬼话,李洪志"法身"保护不了大法弟子。

 

  李洪志法身不能保护亲人

  李洪志的"法身"不能保护大法弟子也就罢了,对于自己的亲人,李洪志的"法身"总该能够保护吧?可是好像也不行,因为已经出现了几次关键时刻掉链子的情形。先是李洪志的二妹夫孙森伦在泰国遭遇了车祸,接着是大妹夫李继光病亡,最近的一次是8月24日李洪志的母亲芦淑珍在美国病亡,面对三位至亲的人出线危险,李洪志不是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拿出"法身保护"的绝活,而是束手无策毫无办法,只能是送到医院治疗。李洪志曾经说过,"你去香港、你去美国,你跑到月球、太阳上去都没关系,我的法身都能保护。"可当亲人们就在你的身边时,你为什么都保护不了?知子莫如母,看来李母芦淑珍说的一点没错,"他有什么功啊!他小时候有没有功我还不知道?你别听他瞎白话。"

 

  李洪志法身不能保护金主

  李洪志的"法身"不能保护亲人也就罢了,对于给他提供巨额资金支持的金主,见钱眼开、嗜钱如命的李洪志总该不会吝啬自己的"法身"保护吧?事实也不尽然。这里举两个例子。一是法轮功澳门负责人林逸明,从1997年就开始习练法轮功,其家族平均每年都要向法轮功捐出上百万元之多。但李洪志的"法身"却不能保护林逸明,林从2014年下半年出现便血症状,因相信李洪志的"消业"邪说,不到医院看病治疗,2015年5月13日,林还赴美国参加法轮功的"纽约法会",期间,李洪志亲自为林"发功"治疗,并声称已将林身上的"业力"、"魔物"悉数驱除。但不幸的是,因癌细胞扩散,林逸明于8月2日病亡。二是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伟哥之父"闫永明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畏罪潜逃,在逃到境外后与法轮功相互勾结,狼狈为奸,2007年4月,由闫永明设立的"2007年特别精神信仰奖",颁发给法轮功精神修炼者群体,奖金50000新西兰币。但理智"法身"同样不能保护闫,闫永明近日将返回中国接受调查。这样的事件一再发生,真是将李洪志的老脸丢尽了。

 

  李洪志法身不能保住自己

  再退一步讲,李洪志的"法身"不能保护弟子、亲人和金主这都不是事儿,只要能保护他自己也行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可倒霉的是,李洪志的"法身"连他自己也保护不了。这里也有两个证据,一是当法轮功被取缔之时,李洪志仓皇逃到了境外,2000年7月18日明慧网编辑部稿件称,"由于邪恶的因素与业力太大也给师父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师父的头发白了,这是我们看到的,对师父身体造成的其他伤害,师父不讲。"李洪志有无数"法身",为什么不能实现自保?二是当《华侨时报》社长力邀李洪志参加辩论时,李洪志即使肉身繁忙去不了,他有那么多"法身","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为什么不派出一个两个的参加辩论?

 

  李洪志的"法身"不仅保护不了弟子,也保护不了亲人和金主,甚至连他自己都保护不了,这样的"法身"有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