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

从“中外有别”看造谣者的心虚

10年前的3月9日,法轮功抛出了《沈阳集中营设焚尸炉 售法轮功学员器官》,拉开了"活摘"闹剧的序幕。10年后的今天,法轮功又推出"新报告",称中国活摘信仰犯器官,杀戮150万人。如此弥天大谎,最终只能成为笑料。既然"活摘"闹剧已历10年,那就让我们回到10年前,看看法轮功曾经遭受过怎样的致命一击。

  2006年5月9日,在对比法轮功媒体所登载的有关"活摘"报道的中英文版内容后,翻译家、香港知名博客"东南西北"(Zonaeuropa.com)创建人宋以朗博士发表《剖析一篇不公正、不平衡的报道》一文,揭露法轮功媒体在炒作"活摘"话题上,为避免外国读者质疑,对于不利于它的敏感内容做出特殊处理。目前,"东南西北"博客上所批驳的《军医披露中共盗卖法轮功器官官方流程》一文的英文版报道(Military Doctor Reveals Process of CCP's Organ Harvesting from FLG Practitioners),已从法轮功媒体《大纪元》网站消失,不过中文版尚存。宋以朗先生对法轮功媒体大纪元《军医披露中共盗卖法轮功器官官方流程》(2006年5月1日)一文的中文版和英文版进行了仔细的比较,发现以下标有红色下划线的内容(以下简称"红线内容")在英文版中被法轮功自己删除了(本节内容参见《香港名博宋以朗:法轮功媒体炒作"活摘"中外有别》,凯风网2013年12月25日)。

  法轮功为何要删除这些内容呢?是撒谎撒得不好意思了吗?绝对不是!因为同一篇报道的中文版至今仍保留着这些内容。

  笔者先简单地分析一下"中文版保留"的原因。第一,让大法弟子(他们是法轮功媒体的主要读者群)看了,可以蒙骗他们,煽动对中国政府的仇恨;第二,法轮功媒体在华人界名声太臭,大陆且不谈,即使海外华人,也没几个人愿意理睬它即不会看这种离奇的谎言,看了也不屑去驳它;第三,反华反共的华人明知这是极其荒诞的谣言也不会去揭穿它;第四,对法轮功不待见的华人当然会揭露它、谴责它,但法轮功可以狡辩,"立场不同,'反对方'说它造谣未必就是造谣",加之某些西方人对中国的认知偏见,"反对方"的驳斥对于法轮功在国际社会的声誉影响不会太大。

  现在可以假设一下,如果英文版也保留"红线内容",法轮功(姑且不说它是"造谣者")将会面临怎样的质疑?

  首先,英文读者会质疑:说"中国出口产品中有巨大的活体出口"根据何在?且不说"巨大",先让法轮功说出"中国活体出口"的一个例子。如果连一个例子都举不出,上述"结论"又是从何而来的?怎么举例呢?不是说"所谓的活体出口就是境内外势力结合将符合要求的人员以商品的形式卖到国外",那就应该这样举例:中国何时以何种方式将多少活体出口到了哪一个国家或地区?法轮功称,"这些出口的活体几乎都有伪造的自愿资料,具体的方式不详,了解的是2005年出口活体约一千人"。那好,"不详"的就不必交代了,但既然确切地了解到中国"2005年出口活体约一千人",那就说说"一千人"是怎么来的,这总是应该的吧?

  其次,英文读者会质疑:说中国出口的活体"在国外进行器官移植"根据何在?谁主张谁举证,这也必须由法轮功来举证。比如,中国出口的活体在哪一个国家进行过器官移植?具体地点在哪儿,由谁来移植的?到目前为止,法轮功能够落实的移植数量是多少?

  再次,英文读者会质疑:中国出口的活体"移植器官后被焚毁"根据何在?既然说"中国在海外有机构专门处理被活体移植的尸体",那就至少得举出一个这样的机构来。既然说"很多中国在海外的使领馆都参与其中",那就至少举出一个参与其中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来。我敢断言,法轮功一个也举不出!

  又次,英文读者会质疑:说中国活体出口"产值是世界第一"根据何在?大纪元说,"一切与人类活体有关的出口产品中,中国的产值是世界第一",有第一,必有第二、第三、第四……,法轮功应该拿出一个相应的统计资料来。这份资料必须有相关国家或地区"活体出口产值"的分别统计数据和相互比较情况。

  最后,英文读者会质疑:说"中国是国际活体器官交易的中心"根据何在?大纪元称"在中国与世界上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器官交易网,中国是国际活体器官交易的中心"。既然如此,说明法轮功对这个国际范围的"巨大的器官交易网"不说十分了解,也应该是基本了解的。那就请说明一下,为什么断言中国而不是其他国家是该交易网的中心?还得说一说,中国这个"国际活体器官交易的中心"是如何运作的——哪怕只举一笔它所进行的交易是如何运作的?

  以上所列之"质疑",应该是任何一个普通的英文读者都会发出的。而我所说的"英文读者",当然包括懂英文的国家政要、人权卫士、知识分子、宗教人士、专家学者等,这些人的素质更高,对"根据"的追问会更加强烈。我敢断言,上述"五大质疑",法轮功一条也答不上来。大纪元自宫"红线内容",恰恰暴露了造谣者的心虚。

  针对大纪元删除"红线内容",宋以朗先生写道:"哇!活蹦乱跳的中国人被出口到国外做移植手术,而且他们的尸体被中国使领馆的特别小组处理掉!漏掉的这个段落本该是世界级的爆炸性新闻!不幸的是,它如此震撼,以致英语世界的读者难以相信会存在如此全球规模的移植手术而竟然未被侦获(比如,你相信美国联邦调查局在中国大使馆没有间谍,或者说它没有对大使馆的人员进行监控吗?)。看来,为了保留那位匿名军医的可信度,(法轮功媒体)只好把这段话删掉。"这段文字十分精彩,它既有质疑和鞭挞,又有讽刺和挖苦。

  我想,如果法轮功能把宋以朗先生这段文字驳倒了,那谁也不敢再说法轮功是造谣撒谎的邪教了。然而,做贼心虚的法轮功敢接这个招吗?

简述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的法治发展历程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起步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由欧美发达国家引入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由于我国立法尤其是医学科学立法的落后以及思想上的认识偏差,导致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法治进程十分缓慢,这与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工作实际状况形成了巨大的差距。正确认识我国的人体器官捐赠移植工作现状,梳理法治进程,有利于加深社会各界对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法治现状的理解。

  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就已经拉开了序幕。我国器官移植奠基者——同济医科大学(原武汉医学院)裘法祖教授最早开展了器官移植的动物实验。1960年,吴阶平院士进行了我国首例尸体供肾肾移植手术。1972年中山医学院梅骅教授开展了我国首例活体供肾肾移植手术。1977年上海瑞金医院林言箴教授开展了我国也是亚洲第一例肝脏移植手术。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到本世纪初,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日渐纯熟。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大国。

  我国早期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器官几乎全部来自于死囚犯的器官捐献,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意愿非常低,由此导致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立法非常滞后。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民政部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允许医疗部门在一定条件下,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器官,同时明确了器官捐献者或者家人应当本着自愿原则签署捐献文书,医疗系统应当对捐献供体来源向卫生部门报备。但该规定在实际执行操作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且不符合全球法律医学伦理准则,为此,我国被多个国际组织列为器官来源不明国家。某些敌对势力趁机大肆造谣,夸大事实来攻击我国正常的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工作;"非法拘禁"、"活摘器官"种种耸人听闻的事件被捏造出来,意图证实中国政府侵犯人权。器官移植工作也成为了社会关注且及其敏感的话题之一,为破解这个复杂的社会、法律、伦理难题,我国政府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1、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法规梳理。

  我国最早的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法律是我国台湾地区于1987年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其后,我国香港地区也于1995年制定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大陆方面,上海市于2000年颁布了《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深圳特区于2003年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福建省于2005年颁布了《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

  2006年3月,原卫生部出台了我国第一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部门规章《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于2006年7月1日生效。

  同年,原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对医疗机构和医师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

  同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修改为:"要求死刑的核准权2007年起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是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里程碑式的一部法规,开创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法治进程。

  2007年6月,原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境外人员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国境内外器官移植活动进行了规范。

  2009年,原卫生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

  2010年,原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管理的通知》、制定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确认人体器官买卖行为为犯罪行为,增加了"器官买卖罪"。

  同年,原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下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人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和协调员管理工作。

  2012年,原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意见》。

  同年,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发布《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指南》。

  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

  同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鼓励党员干部逝世后捐献器官和遗体。

  2015年,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OPO联盟)发布了中国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

  2、我国政府为实现人体器官捐赠移植工作符合国际医学法律伦理原则,在不断的努力。

  2005年,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器官移植高层会议中,我国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代表卫生部承认,中国尸体器官全部来自于死囚的捐献,并向世界庄严承诺,中国要实现从死囚器官向公民自愿捐献的转型。

  2006年,原卫生部组建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应用委员会(OTC)。OTC同年11月在广州召开的全国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和管理高峰论坛上发布"广州宣言",号召全国医务人员进行改革。

  2008年8月,卫生部中国肝移植注册项目运营系统(CLTR)负责人王海波获得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移植协会重大概念领导者奖(NKOL)。

  同年,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获得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移植协会特别贡献奖。

  2009年,香港大学受原卫生部委托负责开发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

  2010年,原卫生部联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启动了公民人体器官自愿捐献试点工作,并成立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CODC)。

  2011年,中国人权研究会发布《2011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提出"少用、慎用、直至取消死刑判决"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同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中国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同年,全国164家器官移植医院正式开始了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的运行。

  2013年,我国全面启动了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自愿捐献工作。

  同年,在浙江杭州举行了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大会,通过《杭州宣言》,深化共识,继续推进我国器官移植体系的建立。大会签署了38家大型移植医疗机构协约,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

  2014年3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应用委员会(OTC)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CODC)合并,成立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

  同年3月20日,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OPO联盟)在广州成立,标志着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的监管工作步入了法治轨道并与国际接轨。

  同年,于1995年成立的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经整改,重新启动工作。

  同年12月,在昆明举办的"中国OPO联盟"会议上,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宣布"要求全国169家移植医院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我国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国人体器官来源只能采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

  我国将建立完善的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体系,分别包括捐献体系、获取和分配体系、移植临床服务体系、移植术后风机体系、移植监管体系。

  习近平主席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努力推进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工作的进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公民人权,是我国器官捐献移植工作的奋斗目标。

  附:《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来源:中红字﹙2012﹚39号中国红十字总会、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意见》

  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按照捐献过程和主要内容共分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八个重要环节。

  一、报名登记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填写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建议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同意),填好后可邮寄、传真或面交至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

  由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向报名登记者颁发统一制作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卡",并负责将自愿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系统,并保存原始资料。

  二、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如果本人曾经有捐献意向或家属有捐献意向,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

  开展器官捐献的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专职协调员和专家评估小组前往潜在捐献者所在医院开展工作,医院及所在地红十字会应派专职工作人员予以协助。专职协调员负责核实潜在捐献者是否存在影响捐献的法律、伦理等问题,向家属确认捐献的意向,介绍捐献的相关政策;评估小组负责评价潜在捐献者是否有影响捐献的医学禁忌症及是否处于待捐状态等。

  尚未开展器官捐献工作的省份若发生具体捐献案例,省级红十字会应向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上报,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协调其他已开展捐献工作的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协助完成后续工作。

  三、捐献确认

  评估工作完成后,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和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的规定,由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判定死亡。

  在协调员见证下,由捐献者家属代表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捐献者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均应签字确认,或委托代表签字确认。

  专兼职协调员汇集捐献者的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结婚证、死亡证明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等文件资料复印件,并上报捐献者所在医院伦理委员会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四、器官获取

  在捐献确认工作完成后,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并摘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中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专职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获取的器官应按照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保存和运输。

  五、器官分配

  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专职协调员监督见证分配过程。

  器官移植完成后,由器官捐献协调员或器官移植定点医院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红十字会)报告器官接受者的相关资料,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完成登记表》,上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六、遗体处理

  从事人体器官获取的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捐献者的尊严,对摘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捐献的器官(组织)外,应当恢复遗体原貌。

  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协助联系遗体接收。

  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或不符合遗体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所在医疗机构将其遗体移交其家属,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七、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上,并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组织开展悼念活动,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八、人道救助

  各省(区、市)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对贫困捐献者家庭的人道救助办法。器官捐献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委托代理人可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书面提交困难救助申请,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对其家庭贫困情况评估核定后,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

“心灵培训”与邪教何其相似

  不知从何时起,心灵辅导机构"创造丰盛"的培训活动开始肆虐各地,该培训宣称"教连接宇宙能量"。公开资料显示,该组织目前已在全国设立超过40个学习中心和工作室,吸收学习卡会员逾万名,发展督导300余人,有项目收费800万。(731日 重案组37号) 

  心灵辅导机构"创造丰盛"的培训活动果真能教人获得连接宇宙的能量吗?答案绝对是否定的。细读"创造丰盛"的心灵培训,笔者没有找到什么叫宇宙的能量,也有没找到有谁获得宇宙能量的例证,相反,感觉该机构的培训活动既是一种精神传销,又似一种邪教行为。下面,我们不妨将该组织的一些做法与一些邪教作一下比较。 

  ——培训现场的异常表现。"呼喊派"是隐藏在基督教内的一个反动组织,它的头子是李常受,他们在聚会时的主要特点是集体大声重复呼喊"哦主"、"阿门"、"哈里路亚",等等,故而得名"呼喊派"。 

  再看"创造丰盛"的培训现场,主持人带领大家欢呼:"让宇宙听到我们的声音,闭上眼睛,跟我一起说,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感恩你此刻的决定,感恩你此刻拥有了梦想,感恩你拥有了把梦想变成现实的能力,创造丰盛能够实现你所有的梦想。"或者相互拍打身体,大喊"财大气粗,腰缠万贯"。受鼓动的人会高声叫喊:"我要赚一千万!我要找个女朋友!我要把大爱传递下去!" 

  前后二者在方式上极为相似,无论是"呼喊",还是"欢呼"说到底都只能产生一种气势或者说作一时的发泄,而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利用这些毫无实际作用的形式绑架受众,这难道不是很邪门吗? 

  ——以神化实现精神控制。邪教有一个重要特征是神化教主或教会,如法轮功宣称"练功祛病",修炼者患病不用吃药打针,最终能"白日飞升",实现"圆满",将整个宇宙捏在手中。 

  有介绍称,创造丰盛是一门科学,是一个承载宇宙信息、传播宇宙真理的生命成长管理与实践体系。那么,创造丰盛究竟承载了宇宙哪些信息?谁人知晓?宇宙真理又是什么?创造丰盛传播的是真理吗? 

  创造丰盛的"教主"张馨月宣称,"我的恒定意图是:全面与灵性能量链接,创造健康幸福与超级成就,和大家分享这些能量,帮助10亿人将振动接通灵性共鸣,接通人生中所有美丽丰盛与欢乐。"在她口中,振动就能接通灵性共鸣,什么是"灵性共鸣"呢?不知凭振动怎么能接通呢?会员们除了数以百万计的经济损失和家庭破裂的结局,从她那里得到了什么能量呢? 

  还是瞧瞧"创造丰盛"的培训现场吧63日上午,北京通州西集镇某会议中心的宴会厅座无虚席,所谓的国际导师刘佳琦在台上提到最多的字眼是情绪、震动、频率,"如果你是高频率的震动(挥动手臂),你创造出来的就是高品质的,所以你的身体好不好、你的钱好不好,你所有用的东西好不好,都是你的频率创造出来的。" 

  在几位"明星校长"的讲述中,丈夫濒临破产的公司在妻子学习创造丰盛后起死回生,接到前所未有的大单;离婚边缘的夫妻关系也因为心灵成长而出现转折;甚至有人称,自己在学习后,高度近视、糖尿病、心脏病都能奇迹般的痊愈。 

  从主持人,到国际导师,再到明星校长,他们无一不在宣传神迹,请问,这些毫无科学依据的内容与法轮功宣扬的"神迹"有什么两样? 

  ——疯狂敛财令邪教失色。我们知道,没有一个邪教不敛财,他们敛财的手段也是花样繁多,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的招式最为繁多,拜师收费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弟子供养每次生日收数十万元,兜售法器一枚印章达5.5万元,天价培训聊天2小时收10多万,全球借款数天筹集300多万元,天价御膳糖水2000多元一位,指导炒股盈利抽成10%亏了自负,弟子闭关最便宜的一次几千元,治病敛财一个疗程数十万元…… 

  再看看"创造丰盛"的敛财情况。课程收费惊人,层层升高:5万元,成为学习卡会员;300万元,成为督导老师;800万元,在自己的城市成立学习中心,汇集能量传播大爱。 

  事实上,在创造丰盛有一套诱骗程序:先是用一些"心灵鸡汤语言"拉近授课者与受众的距离,然后以引导"振动"、吹呼来煽动会员的情绪,最后要求会员不断刷卡升级。在所谓心灵培训的鼓动下,一些急于改变生活状态,连接宇宙能量的学员,不惜套刷信用卡、变卖房产,将家庭关系推向破裂的边缘。而这些多以"文化传播公司"冠名注册的学习中心,并无培训资质;总额超过10亿元的培训费用,通过隐秘渠道上缴,没有开出过一张发票,也不存在任何合约。有民间反传销人士指出,此类培训属于典型的精神传销,即通过精神控制,达到敛财的目的,受害者被洗脑后,狂热而难以自拔,导致社会关系破裂,人财两失。 

  "创造丰盛"的心灵培训在敛财方面与邪教有四大相似点:一是对受众予以深度洗脑,二是敛财数额巨大,三是涉嫌偷税漏税,四是破坏了无数家庭。 

  也许很难说"创造丰盛"的心灵培训就是邪教行为,但它的确与邪教行为有很多相似点,对此,我们有必要保持高度警惕。

“活摘”谣言为何没人理睬?

 中国有个"狼来了"的民间故事,讲的是一个愚弄村民的孩童,因说谎不但害村民耽误农活,最终还害自己丧命狼口的故事。这告诫人们,说谎不仅害人也害己。

  可是,有些不着调的组织和个人,偏偏愿意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蠢事,如邪教法轮功,它们捏造了有关中国政府的谣言数不胜数。别的不说,就看"活摘"谣言,2006年其所谓的"活摘6000名法轮功人员器官",曾引起了全世界的哗然;可时至今日,诬称中国"活摘法轮功人员器官"人数已经达到150万人,竟无人理睬!这是为何?

  ——造谣说谎是法轮功的本性

  邪教因其欺骗性决定了其造谣说话的需求,邪教法轮功也是如此。自李洪志传播法轮功以来,其整个发展过程就是一个说谎造谣的过程。李洪志为了拉拢信徒,不惜顶着"私生子"身份改自己的出生日,由1952年的7月7日改到与佛祖同日的1951年5月13日;为了夸大自己的功能,竟然说1998年8名海南省法轮功人员车祸全"圆满"了,结果却被一位生还的张一军揭穿了谎言;为了显示法轮功威力,2010年3月19日,法轮功网站刊出《诽谤大法的黄梅五祖寺方丈遭恶报》一文,称"见忍两只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了,只能在别人的搀扶下走路……"见忍法师于2010年4月21日发表"郑重声明",要求法轮功网站"立即删除虚假信息,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强调"将保留依法追究明慧网及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法轮功网站只好偷偷删掉了那篇文章;为掩盖法轮功在境外遭抵制的事实真相,2011年3月8日上午,其媒体大纪元网,反译法国总统办公室的"婉拒函",在其首页"推荐栏"推出一则爆炸性新闻——《法国总统祝神韵在巴黎演出圆满成功》,其实"婉拒函"的中文大意是:谢谢您的盛情邀请,抱歉的是,总统先生公务繁忙、日程紧凑,无法抽身,只能深表遗憾。

  法轮功看家本领就是造谣说话,局外人清楚,内部部分大法弟子也不糊涂。如,面对弟子死去,有弟子质疑李洪志的"法身保护":"正因为他们还是修炼的人,不可能关关都过好,为什么大法不能保护他们?"李洪志耍无赖地说死者是自己要死的:"你好象在指问大法为什么不保护他们……有的学员史前与旧势力有过协定,他就是要在这时候走怎么办?……你说怎么办?你叫师父怎么办?"

  至此,对只会造谣说谎的邪教法轮功,笔者只能说那是其邪教的本性,别无法解释。

  ——入罪中国政府是法轮功的惯性

  造谣说谎是邪教法轮功的本性,矛头对向中国政府那是法轮功的惯性。自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以来,李洪志的仇恨报复就此而生,对中国政府的污蔑和造谣就再未停止。正如加拿大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一针见血地的评价,"李洪志和法轮功以误导的手法,诽谤的手段去编写报导,制造假新闻,入罪中国,污蔑中国人。说白了,只是李洪志失败者的报复心态,造成今日的祸,做了人反华势力的烂头卒"。

  法轮功避居海外后,在反华势力明里暗里支持下,"创办"了100多家媒体,持续发动抹黑宣传运动。通过媒体,法轮功网罗或养活了一大批职业反华分子,如飞鸣、高峰、龙延、华风、陆振岩、欧阳非、横河、任百鸣等。这帮人无所事事,只好天天琢磨和高度"关注"中国的大小事,一有风吹草动,就逢迎反华势力的"味口",进行无限度地歪曲解读、放大,诋毁和抹黑中国。 如中国购买美国国债,本来是一种经济行为,在法轮功"时事评论员"嘴里,就成了要控制美国的经济命脉;联想公司并购美国电脑公司,居然成了"预谋"危及美国国家安全。还有,中国不带条件援助非洲,在法轮功"时事评论员"嘴里,成了要控制非洲的资源和殖民。更有甚者,2010年,南京塑料四厂发生爆炸,法轮功媒体《大纪元》闻讯后,竟然将非洲刚果共和国一起爆炸案遇难者的照片进行剪切,冒充南京爆炸案的死者,又将大连一次石油管道爆炸的图片进行处理,冒充南京爆炸案的现场,用复制和粘贴编造了一个无耻的谎言。

  ——造谣"活摘"嫁祸中国政府无人信

  尽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挖空心思污蔑和诅咒中国政府,但是仍无济于事。如1994年李洪志妄测:香港回归时,人类肯定已经发生巨变了,到时候"收尸都来不及"、"剩下的人极少"、"一些大陆会下沉,一些大陆会升起"、"一些地区会荒芜"……可3年后,香港顺利回归祖国,至今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脉旺盛。再如,2002年11月至2003年8月,"非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英文简称为SARS,汉译为萨斯)在我国部分地区肆虐,李洪志阴险地狂吠:"大家知道这个萨斯(病)在中国,当初旧势力定下中国是要淘汰八百万人……执政者也是常人,也在天惩之中……那就等着更大的天治吧!",可是,中国在自己的努力和国际社会的援助下,迅速遏止了"非典"。还有,北京取得了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权后,法轮功就开始了捣乱和破坏,李洪志恶毒地攻击说:"奥运好像还得几年,×党能不能挺到那个时候还难说,给不给它露脸的机会不是人说了算的。人类社会不是给它开创的,露什么脸?",可北京奥运会办成了无与伦比的一届,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肯定,中共领导下的中国也越来越兴盛。

  对于法轮功的"活摘"谣言,同样得不到入罪中国政府的目的,因为这一谣言早已被美联社等西方媒体、美国国务院还有独立人士戳穿和驳斥,连异见人士吴弘达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都直言,"这些报道不足为信,他们不能夸大或者颠倒事实",他还"质疑消息编造者的意图",称活摘谣言"是法轮功发动的假宣传运动"。

  至此,这次法轮功再利用已经不堪一击的证人写手大卫·乔高、大卫·麦塔斯、美国"捍卫民主基金会"成员伊森·葛特曼,抛出《新报告》,诬称中国"活摘法轮功人员器官"人数已达150万,有谁还愿意去关注那些无聊的谎言,更有谁会相信这子虚乌有的谣言!

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

摄理教信徒的性格弱势(图)

 近日来,韩国摄理教教主郑明锡因涉嫌性侵女信徒被通缉落网的事件被凯风网广为报道。据统计,摄理教信徒中大多数为年轻的女大学生,并且有数以千计的女信徒受到过教主的性侵,其荒淫程度令人咋舌。女大学生本是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社会精英,为何易成为摄理教围猎的对象,而细致分析来,其中易被邪教利用的人性格方面的弱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

  

  摄理教教主郑明锡

  首先,年轻人喜欢憧憬是成就事业之所需,本身并没有错,但不切实际的梦想、幻想与妄想,则只会让人与理想越来到越远,甚至误入歧途酿成人生悲剧。摄理教招徕女大学生信徒缘何频频得手,一定程度上就是利用了部分人心中渴望成功、希望永远超过别人的好强心理。特别是对于大学这种人才济济、竞争激烈的特殊环境,尖子生处于学业成绩的前茅,但是他们却有着各方面都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心理,包括学习、社团活动以及将来在社会上的立身,因此,如果一旦尖子生的荣耀光环哪一天被别人抢走,将会使其心理产生极大的不平衡,而这是他们所最不愿意面对的。摄理教教主郑明锡正是利用了这部分群体的好强心理来布道,他向年轻人宣称,教会的教友都是被"神"挑选出来的,因此他们都是精英。就像经常有人在身边鼓励你,你是最棒的,有"神"的护佑,你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恰恰满足了你在精神上寻找依托的需求。这就形成了尖子生内心的依靠,使其不平衡的心理重新找到了支点。因此,在日本"摄理教会"的核心成员中,有不少都是东京大学等日本位列前50名大学的优秀学生,甚至还包括大学讲师。而这些信徒虽然心存对未来的理想,但由于将希望完全寄托在信奉邪教上,这理想就成了海市蜃楼,成了幻想与妄想,最终因陷的太深,成了邪教主手上的玩物。

   

  韩国女大学生谈信奉摄理教的动机

  其次,有的大学生长期生活在象牙塔里,养成了悠闲散慢、害怕吃苦的习惯,同时,由于对社会缺乏客观理性的判断,性格中务实、理智和理性的元素稀缺,容易丧失警惕性和辨别力而误入邪教歧途。摄理教在网罗女大学生时,往往选择年轻貌美身材又好的,打着选秀的招牌,诱惑其入教,他们在和你攀谈时会说"你看起来很漂亮,有没有想过做模特?",然后对有意向的再邀请她们参加模特培训班,甚至还会许诺让你参加"世界模特儿大赛"。而往往很多女信徒就经受不住这种诱惑,加入了该组织。人有美丽的容颜,这是父母所赐,也是先天的优势,但是单靠外表美多数情况下是很难达到成功的目标的,还需要后天的努力。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仅仅因为你娇好的外表就吹捧你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名模",是不是别有用心呢。而从另一个侧面,仅仅因为自身容貌上的优势,就飘飘然认为不需要再付出什么艰辛将来想得到什么就会得到什么,是不是对自身缺乏正确自我认知的一种表现呢。因为这样很容易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致使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只是梦想着靠美貌就会一举成名,这也就为邪教向其讨好与渗透创造了内在条件。大学生长期的校园生活造成其比其它社会群体更为单纯,对外界社会由于缺乏全面理性的判断,致使对披着文化与社团外衣的摄理教很容易丧失基本的辨别力,受其蛊惑误入歧途。

 

  王渝生教授谈大学生如何防范摄理教

  第三,大学生尚未步入社会,对将来能否在社会立足、成就事业的不确定性心存忧虑与彷徨,而往往不自信、悲观的心理因素容易形成意志薄弱、心理软弱的性格,容易被邪教所拉拢。大学生因还没有走上工作岗位,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处于社会的弱势,女大学生同时又具有着女性身上柔弱的一面,更需要社会关心、关怀。相比男性来说,当遇到有损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其反抗意识和决断力相对较弱,对伤害自己的丑恶行为不愿面对或者因畏惧受报复而心存纠结。郑明锡规定女教徒一定要嫁给教会中的男性,并参加所谓的集体婚礼,他经常在集体婚礼上以对新娘进行"健康检查"为名,对她们进行猥亵。一些信徒还主动配合郑明锡制作"名星"录像带,画面不堪入目。而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成为其心中的"神"教主郑明锡的"精神新娘",以此获得其护佑,也因此出卖了自己的肉体。但是她们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得到,反倒失去了最可宝贵的青春与纯洁。好在一些女信徒最终觉醒并报了警,但深陷其中的其它信徒却始终不愿面对现实。当知名反邪教专家彼得·达利企图拯救那些受害的女信徒时,反而出人意料地被她们告到法庭,令人觉得可悲可叹。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信徒对教主的依赖与迷信程度依然较深,性格的软弱方面致使人的批判思维能力丧失,同时也存在着如果背叛教主则会受到诅咒,甚至会受报复的可能,因而心生殆畏,民间反"摄理教"网站"出埃及记"创始人金道玄的父亲遭人用钢管袭击就是先例。中国反邪教协会秘书长王渝生在谈及摄理教时,忠告处于成长时期的大学生,要树立自强自立的意识,相信科学、相信文化、相信自己,绝不要将自己的未来寄托在"神"的身上,这样,摄理教才会无机可乘。要克服自身软弱的性格,就需要增强自信,并勇于同一切邪恶势力斗争,要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为此孜孜不倦地奋斗。

  总之,"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之",大学生要防范邪教的侵蚀,首先就要提高自身对邪教的免疫力,不仅要学好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更要丰富对邪教的相关认知,培养健全完善的人格与性格,提高识邪、辨邪、防邪的能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远离邪教的毒害。

“助师”真的好难(图)

"助师",也就是传说中的"助师正法",这个提法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已很难考证,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它跟所谓的"使命""契约"以及"考验"等一样,都是李洪志单方面提出,然后强行扣在弟子们头上的。

  "助师"对于李洪志的意义无与伦比,2011年6月他曾专门出过一篇《什么叫助师正法》的"经文",之后也频频提及,在今年的《纽约法会讲法》中又多次强调,如"大法弟子是有助师救众生责任下世的神""你没有那个能量去承担助师中所要承担的,你是抵不住邪恶的"。那么"助师"指的是什么呢?根据李洪志一贯的表述,应该是包括了"讲真相""救世人"等涉及法轮功活动的绝大部分内容。

  虽说法力通天的李洪志竟然要求弟子"助师"略显荒谬,但对后者来说,这也算"师父"难得给予的信任,而且也是一份不小的荣誉,所以一直感觉与有荣焉,助起师来不遗余力。但力气花了这么多,"助师"的效果达到了吗?或者说让李洪志满意了吗?从李大教主这次急吼吼地要求弟子"承担责任"的情况来看,显然是没有。而从法轮功的生存状况以及李洪志所处的窘迫处境来看,可以发现"助师"真的好难,因为它自始至终有着不尴不尬的意味,甚至很多时候还成了"逆师""害师"!

   

  "师父"一直对那些"带修不修"的人员深恶痛绝,恨不得大伙儿全都跑出去"讲真相"。要说响应号召的弟子还真不少,其中有一个叫高兵的小盆友,就两次跑去沿新加坡某大道的地铁高架立柱上和信号控制箱上书写法轮功宣传标语,可结果却不太妙,被逮住后判两个月监禁及六记鞭刑。消息一出来,群情汹涌,这置李洪志的"法身"于何地?你高小盆友屁股开花事小,"师父"颜面无存事大啊。有这么添乱的吗?

  法轮功一向喜欢从科学的角度来证明自己的"神奇功效",恨不得把弟子们个个培养成博士、硕士。这样的人材倒是出了一个,她叫封莉莉,被称为法轮功的"首席科学家""医学博士""免疫学教授",发表过不少"鸿篇巨著",包括《"第三只眼"松果体与特异功能》三部"姊妹篇",以及证实法轮功有提高免疫能力抵抗疾病侵袭的功效等文章。如果到此为止也算功德无量,可惜她竟然不识大体地得了胰腺癌并不治身亡。"助师"不成,反给"神奇功效"抹了黑。

  外面弟子们干得欢,法轮功媒体也不甘心闲着,他们也要"助师"啊。"师父"不是最恨有人批评法轮功嘛,于是他们盯上了见忍法师,制造了个"见忍法师双目失明"的假新闻,可不料被当事人发现了,被怒斥一番后只得灰溜溜地撒去图文,让李洪志丢尽面子。见"师父"喜欢文艺作品,可自己又制不出啥像样的货色,就拼命剽窃大腕的作品来讨欢心顺便获利,如非法播放《鹿鼎记》等影视,擅自使用郭德纲相声《好好学习》等资料,将相声大师马季的作品《相声艺术漫谈》占为己有,可结局要么是吃官司,要么是赔偿。像那次在马季先生之子马东的起诉下,法轮功无奈下主动提出赔款8万美元。这些,叫一贯视"人间法律"如无物的"主佛"大人情何以堪啊!

  其实何止是这些,弟子们一举一动,似乎处处在跟李洪志唱对台戏:你说摆个展难吧,竟然被行人给掀翻了;混个法轮功"难民"吧,竟然被大批遣返了;更要命的是,还有很多老弟子甚至高层、精英,都步了封莉莉的后尘,怎么都不逼死"师父"不罢休的节奏呢?

   

  "助师",真的好难。难在弟子们就算小心翼翼也难免戳破"师父"的谎言,难在弟子们就算肝脑涂地也难以满足"师父"的野心!

  当然,李洪志这回也讲了一句算得上"公允"的话:"什么事要站在大法角度上考虑,那才是助师。"不过说说容易,做得到吗?就您老人家那动不动"女大十八变"的"大法角度",谁能站得上去!

可怕的邪教“暴力”

  邪教打着宗教的旗号到处妖言蛊惑,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纵观所有的邪教组织,他们都具有一个共性特征——暴力。邪教通过对信徒的洗脑和自我标榜来确立自己的正确性,他们往往鼓吹的很好,但实质上都干着惨绝人寰的罪恶勾当。在我国,由邪教组织实施的暴力犯罪已是屡见不鲜。

  ——法轮功大谈驱魔邪说,使信徒乱杀无辜。

  李洪志在传播法轮功时一直鼓吹"圆满"、通往"天国"之路,实质上他是把法轮功痴迷者引向死亡之路。他极其残忍地教唆弟子不计后果的驱魔,于是便有了痴迷者的虐行,制造了一幕幕惨不忍睹的血案。他在经文中不止一次的蛊惑弟子:"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

  正是李洪志大放狂言,为施暴者消灭罪行,才导致了行凶者无所顾忌。为了减轻施暴者、杀人者的心理压力,让其没有负罪感,李洪志胡诌:"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似乎杀谁就是成全谁。

  2008年4月7日,在中国长春市发生了一起"驱魔"闹剧。大法弟子肖荣自称有"狐狸精"附体,让同修们帮着"驱魔",肖荣的"功友"俞雪微等人也认为这影响他们修炼法轮功。经四人长达四小时的殴打后,17时,四人发现肖某已无呼吸,遂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工作人员赶到时,肖某已经身亡。

  ……

  事实胜于雄辩,若不是中国政府及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不知还会有多少法轮功练习者沦为李洪志的"殉葬品",不知还会有多少家庭永远沉浸在痛苦之中。

  ——门徒会散布"赶鬼治病",暴力致人死亡。

  门徒会宣称,季三保可以像耶稣一样"赶鬼治病",甚至能让"瞎子复明、瘸子走路、死人复活"。在门徒会邪教的蛊惑下,一些信徒拒医拒药,相信"赶鬼治病"最终惨死。

  门徒会信徒孙坪,为本县农民鲍成形患有精神病的儿子"赶鬼治病",连续五天捆住病人手脚,禁水禁食,将其活活折磨致死。宁夏彭阳县门徒会成员扈帆称门徒会信徒王亦患了"鬼附病",扈帆等人连续10天对王亦用火钳夹手指,折手指,抓头发,用"经书"、巴掌击打面部,并多次限制其吃喝,后来王亦因外伤和缺水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死亡。门徒会"赶鬼治病"的上述案例可谓是举不胜举。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有数百名群众误信门徒会后放弃正常治疗而导致死亡。

  ——全能神在教义上赤裸裸地宣扬暴力。

  邪教教义是控制信徒的主要手段。全能神在发展信徒时,虽然打着基督教的旗号,但其教义却与基督教背道而驰。全能神散布从基督教改编的所谓《话在肉身显现》、《东方发出的闪电》、《全能神你真好》等歪理邪说进行非法传教,更在于全能神大肆宣扬耶和华统治的"律法时代"、耶稣统治的"恩典时代"已过去,全能神统治的时代已来临,神以一个东方女性的形象道成肉身降临中国,将对人类进行审判,声称"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

  例如,"对于不信我的,我放在一边,任其乱说乱作,到最后我彻底惩罚他,收拾他","现在我把我的行政颁布给你们,我说到做到,一切都在我的身上,谁若疑惑必遭击杀,没有考虑余地,立刻斩草除根,除去我心头之恨"。这些荒诞充满暴力色彩的教规教义,成为信徒无视法律滥杀无辜的罪恶之源。

  如2014年5月28日发生在山东招远的轰动全国的"5·28山东招远全能神故意杀人案",安徽省霍邱县卢庆菊加入全能神两年后,想要退出,却被当时的介绍人威胁:"你要是不干了,神一定会惩罚你的,灭了你和你的家人,包括你的孙子!"卢庆菊曾经看过教会惩罚不听话的人,想起那种毒打场面、威胁的话,不敢再多说一句。2011年11月,卢庆菊迫于全能神的威胁,为了不牵累家人投水自尽。2012年12月16日河南光山县发生了一起砍伤学生案件,凶犯闵拥军就是受同村一名60多岁全能神女信徒的影响,才导致了案件的发生,砍伤23人。

  在教义指引和残暴恐吓下,全能神信徒完全失去自我意识,只能惟命是从,不敢有丝毫懈怠,彻底成为邪教组织的"活工具"。

  ——华藏宗门不断摧残生命,暴露出反社会邪性。

  正统宗教根据时代发展和需要,一般都致力于服务社会,相容于社会。吴泽衡创立的华藏宗门自产生之日起,就完全违背社会公认的公序良俗、伦理道德、法律准则,采取多种卑鄙手段,欺骗信徒,非法敛财,奸污女性,摧残生命,呈现出强烈的暴行。

  吴泽衡在狂妄大肆敛财的同时,还处心积虑四处骗色。据悉,吴早年在老家曾与两姐妹同居,同时致两姐妹怀孕;创立华藏宗门后,他打着"男女双修可提高修行、增强法力"等旗号,自称是秦始皇、唐玄宗转世,鼓吹前世姻缘,诱骗、胁迫多名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导致女弟子多次堕胎,乃至不孕。

  "他就是个变态、骗子、恶魔,用卑鄙的手段性侵了我,还用阴招让我流产……"一位女弟子的血泪控诉,撕开了华藏宗门掌门人吴泽衡伪善的面纱。

  这位弟子所说的卑鄙手段,就是吴泽衡的"双修"理论:"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可以成佛""可以迅速提高修行""能增强法力"。这位20出头从山东慕名前往珠海的女弟子,在给吴泽衡当秘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在修行之名下被奸淫,此后随叫随到满足吴泽衡的性欲,并不让其采取避孕措施。其所说的阴招,就是当这位弟子第一次怀孕时,吴泽衡以时辰不对,孩子不能要,否则会把痛苦带给家人为由,让其打胎。当这位弟子第二次、三次怀孕时,吴泽衡把自己调制的神奇药水给她喝,导致其下体出血流产。流产后,吴泽衡还轻描淡写地告诉这位弟子:恭喜你,疾病已除。

  据媒体揭露,吴泽衡以"双修"等名义引诱、胁迫女弟子与其发生关系。其婚生子女6人 非婚生至少6人。吴泽衡违背社会公德、公然骗财骗色的斑斑劣迹和罪行,同李洪志相比有过之而不及。

  邪教是破坏人类文明进步的毒瘤,它残害生命,践踏人权,危害社会,已成为一种国际公害。希望痴迷其中的人们能够早日醒悟,希望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提高警惕,做到不信、不听、不传,免遭伤害。